马鞍山市湖北路过江通道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马鞍山市湖北路过江通道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名称: (略) 湖北路过江通道
概要:项目起点位于规划海峰路与G347交叉处,由西向东沿规划海峰路布设,以盾构隧道方案穿越长江及小黄洲,出隧道后沿恒兴路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的快速化方案,终点止于G205(天门大道),路线全长约9.5km。项目采用双 (略) 快速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km/h。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与事故风险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环保措施论证、环境管理计划制订、综合分析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工程分析分析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通过现状监测了解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评价项目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了解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态度和意见,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论证其可行性,综合分析得出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性的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 (略) 湖北路过江通道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四、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发展改革委
联 系 人:张承飞
电 话:0555-*
邮 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太白大道2008号
(二)环评单位
环评影响评价单位:同济大学
联 系 人:蒋 工
电 话:*
邮 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虹口区曲阳路900弄3号419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邮件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地址。
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名称: (略) 湖北路过江通道
概要:项目起点位于规划海峰路与G347交叉处,由西向东沿规划海峰路布设,以盾构隧道方案穿越长江及小黄洲,出隧道后沿恒兴路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的快速化方案,终点止于G205(天门大道),路线全长约9.5km。项目采用双 (略) 快速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km/h。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与事故风险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环保措施论证、环境管理计划制订、综合分析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工程分析分析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通过现状监测了解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评价项目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了解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态度和意见,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论证其可行性,综合分析得出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性的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 (略) 湖北路过江通道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四、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发展改革委
联 系 人:张承飞
电 话:0555-*
邮 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太白大道2008号
(二)环评单位
环评影响评价单位:同济大学
联 系 人:蒋 工
电 话:*
邮 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虹口区曲阳路900弄3号419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邮件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地址。
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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