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市级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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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市级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影响评价

(略) 级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级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级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甘州区南环路661号

建设单位: (略) 动物卫生监督所

建设内容:本项 (略) 北关名苑3#综合楼C段楼(市畜牧局业务技术用房),包括十二层全部,十一层两间及地下室部分。其中第十二层为实验室,层高为3.6m,建筑面积为408.8m2,内部建构筑物主要包括:仪器室、血清学检测室、病原学检测室、试剂室、解剖室、样品接样室、样品采存室、洗涤消毒室、档案室、分子生物室(产物分析室、扩增室、提取室、试剂制备室)等。十一层建有污水处理间与危险废物储藏间,其中污水处理间占地面积约17.82m2,危险废物储藏间占地面积为25.6m2;地下一层为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为300.76m2,包括大冷藏室、小冷藏室、大库房、冷冻室。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珊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略) 级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表

附件2:验收意见

(略) 级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级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级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甘州区南环路661号

建设单位: (略) 动物卫生监督所

建设内容:本项 (略) 北关名苑3#综合楼C段楼(市畜牧局业务技术用房),包括十二层全部,十一层两间及地下室部分。其中第十二层为实验室,层高为3.6m,建筑面积为408.8m2,内部建构筑物主要包括:仪器室、血清学检测室、病原学检测室、试剂室、解剖室、样品接样室、样品采存室、洗涤消毒室、档案室、分子生物室(产物分析室、扩增室、提取室、试剂制备室)等。十一层建有污水处理间与危险废物储藏间,其中污水处理间占地面积约17.82m2,危险废物储藏间占地面积为25.6m2;地下一层为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为300.76m2,包括大冷藏室、小冷藏室、大库房、冷冻室。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珊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略) 级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表

附件2: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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