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北街道洪金公路北侧、规划岔金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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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北街道洪金公路北侧、规划岔金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金湖县金北街道洪金公路北侧、规划岔金路西侧地块;调查面积:26789 平方米 (约 40. 18 亩) ;

四至范围:东至规划岔金路,南至洪金公路,西至金湖县三河中心初级中学,北至农田;

委托单位:金湖县规划管理服务所;

土地规划用途:该地块拟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 (0701)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南京 (略) ;

调查缘由: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项目地块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 2022 年 5 月,调查地块历史内潜在的污染源为自来水厂、浴室、 (略) (退休员工宿舍、高压灭菌室、员工宿舍及防保、护理组、污水处理) 、金湖县新特箱包厂和金湖 (略) (生活区) ,本次调查地块涉及的自来水厂仅为水井取水,经简单漂白后采用增压泵供水;浴室仅秋冬季开业,早期使用燃煤后期改用为生物质锅炉; (略) 仅设门诊, (略) 部;金湖县新特箱包厂和金湖 (略) 仅涉及生活区 (宿舍、厕所) 。根据本地块生产产品、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三废产排、特征污染物与迁移途径分析表明,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为锅炉房,地块土壤特征污染物主要为砷、汞等重金属以及多环芳烃。

根据周边调查情况可知,地块周边 500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上一共涉及10 家工业企业和 1 (略) ,这 10 家企业主要涉及胶合板、机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纺织制品、剿丝等工艺,均不涉及化工、酸洗、 电镀、危废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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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工艺,根据污染分析可知,本次将主要考虑金湖 (略) 、江苏 (略) 和 (略) 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影响,其特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主要为*苯、二*苯)、石油烃(C10-C40 )。

综上,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可知,项目地块内的重点区域为锅炉房以及与金湖 (略) 、江苏 (略) 和 (略) 相邻的区域,其特征污染物为砷、汞等重金属、多环芳烃、挥发性有

机物(主要为*苯、二*苯) 以及石油烃(C10-C40)类污染物。

三、初步采样调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7 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 8 个 (包括 1 个场外对照点) ,柱状样钻孔深度为 6m,共计送检土 壤样品32 个 (含 1 个对照点样,3 个现场平行样) ,地下水监测井 4 个 (包括 1 个场外对照点) ,采集地下水样品 5 个 (包括 1 个场外对照点和 1 个现

场平行样) 。

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必测项目 45 项、pH以及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检测项目与土壤的检测项目基本相同。

本项目现场采样和分析检测工作主要由南京 (略) 承担,该公司具有大部分检测项目的 CMA资质,检测单位资质证明材料见附件, 其中地下水样品中的半挥发性有机物 (除硝基苯) 、石油烃(C10-C40)检测指标分包给南京 (略) 进行检测分析。

根据检测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 (GB36600-2018) 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二)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中 IV类标准限值以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 5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

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不属于污染地块,

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金湖县金北街道洪金公路北侧、规划岔金路西侧地块;调查面积:26789 平方米 (约 40. 18 亩) ;

四至范围:东至规划岔金路,南至洪金公路,西至金湖县三河中心初级中学,北至农田;

委托单位:金湖县规划管理服务所;

土地规划用途:该地块拟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 (0701)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南京 (略) ;

调查缘由: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项目地块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 2022 年 5 月,调查地块历史内潜在的污染源为自来水厂、浴室、 (略) (退休员工宿舍、高压灭菌室、员工宿舍及防保、护理组、污水处理) 、金湖县新特箱包厂和金湖 (略) (生活区) ,本次调查地块涉及的自来水厂仅为水井取水,经简单漂白后采用增压泵供水;浴室仅秋冬季开业,早期使用燃煤后期改用为生物质锅炉; (略) 仅设门诊, (略) 部;金湖县新特箱包厂和金湖 (略) 仅涉及生活区 (宿舍、厕所) 。根据本地块生产产品、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三废产排、特征污染物与迁移途径分析表明,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为锅炉房,地块土壤特征污染物主要为砷、汞等重金属以及多环芳烃。

根据周边调查情况可知,地块周边 500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上一共涉及10 家工业企业和 1 (略) ,这 10 家企业主要涉及胶合板、机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纺织制品、剿丝等工艺,均不涉及化工、酸洗、 电镀、危废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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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工艺,根据污染分析可知,本次将主要考虑金湖 (略) 、江苏 (略) 和 (略) 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影响,其特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主要为*苯、二*苯)、石油烃(C10-C40 )。

综上,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可知,项目地块内的重点区域为锅炉房以及与金湖 (略) 、江苏 (略) 和 (略) 相邻的区域,其特征污染物为砷、汞等重金属、多环芳烃、挥发性有

机物(主要为*苯、二*苯) 以及石油烃(C10-C40)类污染物。

三、初步采样调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7 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 8 个 (包括 1 个场外对照点) ,柱状样钻孔深度为 6m,共计送检土 壤样品32 个 (含 1 个对照点样,3 个现场平行样) ,地下水监测井 4 个 (包括 1 个场外对照点) ,采集地下水样品 5 个 (包括 1 个场外对照点和 1 个现

场平行样) 。

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必测项目 45 项、pH以及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检测项目与土壤的检测项目基本相同。

本项目现场采样和分析检测工作主要由南京 (略) 承担,该公司具有大部分检测项目的 CMA资质,检测单位资质证明材料见附件, 其中地下水样品中的半挥发性有机物 (除硝基苯) 、石油烃(C10-C40)检测指标分包给南京 (略) 进行检测分析。

根据检测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 (GB36600-2018) 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二)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中 IV类标准限值以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 5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

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不属于污染地块,

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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