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社会组织编制《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开展基地建设年度测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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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社会组织编制《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开展基地建设年度测评的公告

  2022年10月, (略) 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国家骨干冷链物流 (略) 名单。为继续做好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各项工作,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局自主采购办法》,拟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编制《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并开展基地建设年度测评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应聘单位 (略)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色农产品生产、冷链食品物流需求情况,对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国家冷链物流及产业政策导向充分认识,具备承担研究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

  二、编制要求

  (一)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 (略) 经济社会发展拥有良好研究基础,一是编制《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对标对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立足江门冷链物流业发展基础、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推进举措,做到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推动江门基地在设施建设、业务运营、数字化发展、互联成网、绿色低碳及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提升基地服务产地、服务港澳、服务湾区及冷链应急等方面能力,推动江门基地和冷链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编制《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年度运行监测报告》(包括2023—2025年三个年度),对照《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总结分析江门基地年度建设运营情况、细化指定评分系统,查找不足和差距,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举措,督促江门基地加快建设,顺利完成国家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应聘单位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项目组负责人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完成时间。受聘单位需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初稿;2023年6月底前完成《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编制,包括完成意见征集及修改、专家咨询等工作,形成终稿; 2023—2025年每年12月底前出具《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年度运行监测报告》。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全包价不超过98万元(含税)。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专家评审、交通工具租赁费、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会议费、成果载体(硬件、软件)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 (略) 发展和改革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参加现场选定的应聘单位名单及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并按程序审批后签订正式协议。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2年12月30日17:00分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附件:《应聘申请书》(参考样式)

  联系人:宋小姐

  联系电话:0750-*

  E-mail:*@*ttp://**

  地址: (略) 白沙大道西1号8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

  2022年12月28日


  2022年10月, (略) 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国家骨干冷链物流 (略) 名单。为继续做好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各项工作,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局自主采购办法》,拟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编制《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并开展基地建设年度测评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应聘单位 (略)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色农产品生产、冷链食品物流需求情况,对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国家冷链物流及产业政策导向充分认识,具备承担研究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

  二、编制要求

  (一)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 (略) 经济社会发展拥有良好研究基础,一是编制《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对标对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立足江门冷链物流业发展基础、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推进举措,做到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推动江门基地在设施建设、业务运营、数字化发展、互联成网、绿色低碳及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提升基地服务产地、服务港澳、服务湾区及冷链应急等方面能力,推动江门基地和冷链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编制《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年度运行监测报告》(包括2023—2025年三个年度),对照《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总结分析江门基地年度建设运营情况、细化指定评分系统,查找不足和差距,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举措,督促江门基地加快建设,顺利完成国家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应聘单位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项目组负责人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完成时间。受聘单位需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初稿;2023年6月底前完成《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编制,包括完成意见征集及修改、专家咨询等工作,形成终稿; 2023—2025年每年12月底前出具《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年度运行监测报告》。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全包价不超过98万元(含税)。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专家评审、交通工具租赁费、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会议费、成果载体(硬件、软件)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 (略) 发展和改革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参加现场选定的应聘单位名单及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并按程序审批后签订正式协议。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2年12月30日17:00分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附件:《应聘申请书》(参考样式)

  联系人:宋小姐

  联系电话:0750-*

  E-mail:*@*ttp://**

  地址: (略) 白沙大道西1号8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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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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