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阳区新鲜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田阳区新鲜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核准的批复
阳发改〔2022〕355号
云南 (略) :
你公司报来《关于田阳区新鲜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核准申请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田阳区新鲜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
2212-*-04-01-*
三、项目名称
田阳区新鲜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四、项目业主
云南 (略)
五、项目地点
田阳区头塘镇联坡村田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六、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新鲜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400t/d。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4000㎡,建设垃圾分选系统、气化系统(垃圾处理系统)、制砖系统等配套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八、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境保护方面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的有关要求执行。
九、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十、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相关 (略) 田阳区自然资源局《 (略) 田阳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存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选址意见》(阳自然资函〔2022〕588号) (略) (略) 管理监督局《关于委托云南 (略) 申请核准垃圾处理项目的函》(阳城管函〔2022〕12号)。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二、请云南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云南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田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8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何家兴
抄送: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略) 田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印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阳发改〔2022〕355号
云南 (略) :
你公司报来《关于田阳区新鲜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核准申请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田阳区新鲜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
2212-*-04-01-*
三、项目名称
田阳区新鲜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四、项目业主
云南 (略)
五、项目地点
田阳区头塘镇联坡村田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六、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新鲜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400t/d。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4000㎡,建设垃圾分选系统、气化系统(垃圾处理系统)、制砖系统等配套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八、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境保护方面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的有关要求执行。
九、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十、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相关 (略) 田阳区自然资源局《 (略) 田阳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存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选址意见》(阳自然资函〔2022〕588号) (略) (略) 管理监督局《关于委托云南 (略) 申请核准垃圾处理项目的函》(阳城管函〔2022〕12号)。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二、请云南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云南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田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8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何家兴
抄送: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略) 田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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