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乌龙山酒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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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乌龙山酒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西自治 (略) 整体搬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西自治 (略) 整体搬迁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湘西洲龙山县区县兴隆街道街道(乡、镇)兴隆社区苗源村和双堰村

建设单位

湘西自治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 (略)

项目概况

湘西自治 (略) 白酒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QS*。其前身是湖南乌龙山酿酒总厂,始建于1958年,该厂的“乌龙山”系列品牌,先后荣获“ (略) 优质产品”、“湖南名酒”、“首届中国食品博览会银奖”、“国家轻工业部优秀新产品奖”、“国家轻工业部消费者最受欢迎奖”、“第三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指定专用酒”。“乌龙山”牌白酒属地方名酒,在酉水河流域地区,湘鄂渝交界的湘西北、鄂西北及渝东南的苗族、土家族聚居区有相当的知名度。原厂位于龙山县民安街道新建路26号,年产10000吨/年白酒。由于现有厂区已规划为商住用地(已建房地产项目),且年月久远,现有厂区设备陈旧已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因此该厂拟做整体搬迁至龙山县兴隆街道兴隆社区,原有设备全部淘汰更新。该地块于2018年开始进行“武陵?王府井”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项目经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龙发改工业[2018]11号)同意建设。项目位于龙山县兴隆街道兴隆社区苗源村和双堰村,坐标为东经109.*°、北纬29.*°;建设项目占地34260.2m2,建设内容有:浓香型大曲基酒车间、白酒勾调包装生产线、基酒储存,年产2000吨/年优质浓香型白酒。同时配套建设:原辅料库、成品库、丢糟堆场、污水处理站、给排水、供热、供电、消防及办生活设施等。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4万元,占总投资的4.0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制酒车间产生的锅底废水、窖液、润料废水、锅炉强排水及软水制备废水、化验废水、场地及设备冲洗废水、洗瓶废水、冷却水强排水、纯水制备排水。项目生产、生活污水产生量82.15m3/d,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UASB反应器+CASS,设计处理规模为100 m3/d)处理,达到《发酵酒精与白酒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普口车河(湾塘河)。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为流量、pH、COD、NH3-N、TP、TN,发现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异常,立即检修。

2、废气。燃油锅炉烟气由15m排气筒排放,烟气中烟尘、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油锅炉标准。粮食破碎、大曲破碎工序会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外排粉尘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酒糟恶臭:企业对设置的丢糟暂存池应采取自动上料措施,减少在转运过程中的抛洒污染,合理直接管理制度,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收集丢糟暂存区域周边道路清洗,对产生的渗滤液及清洗废水及时输送外排,避免长期堆积腐败变质造成的恶臭气体污染物的排放。污水处理站运行将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NH3、H2S和臭气浓度。针对污水处理站恶臭,建设单位每天喷洒除臭剂、其产生的恶臭污染较少。酿酒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酿酒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醇气体(VOCs),其产生量极小,且较分散,不易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参照非*烷总烃)限值。食堂油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1套处理后,通过食堂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3、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的程度不同,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项目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线。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基础必须防渗透,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防渗等级不得低于(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线: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规定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不大于1.0×10-7cm/s。项目一般防渗区包括事故池、酿酒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包装车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规定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不大于1.0×10-7cm/s。对于上述重点防渗及一般防渗区域以外的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营的过程中需对各区域防渗性能及时评估,不能满足防渗要求时,及时重新进行防渗处理。项目设置一监测井(污水处理站西侧50m),作为地下水监测井,发现水质异常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地下水监测井的设置须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要求。

4、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上,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废。酒糟产生后暂存酒糟池,外卖做饲料;窖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作为原料使用;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化验室固废均属于危废,建设方应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西自治 (略) 整体搬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西自治 (略) 整体搬迁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湘西洲龙山县区县兴隆街道街道(乡、镇)兴隆社区苗源村和双堰村

建设单位

湘西自治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 (略)

项目概况

湘西自治 (略) 白酒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QS*。其前身是湖南乌龙山酿酒总厂,始建于1958年,该厂的“乌龙山”系列品牌,先后荣获“ (略) 优质产品”、“湖南名酒”、“首届中国食品博览会银奖”、“国家轻工业部优秀新产品奖”、“国家轻工业部消费者最受欢迎奖”、“第三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指定专用酒”。“乌龙山”牌白酒属地方名酒,在酉水河流域地区,湘鄂渝交界的湘西北、鄂西北及渝东南的苗族、土家族聚居区有相当的知名度。原厂位于龙山县民安街道新建路26号,年产10000吨/年白酒。由于现有厂区已规划为商住用地(已建房地产项目),且年月久远,现有厂区设备陈旧已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因此该厂拟做整体搬迁至龙山县兴隆街道兴隆社区,原有设备全部淘汰更新。该地块于2018年开始进行“武陵?王府井”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项目经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龙发改工业[2018]11号)同意建设。项目位于龙山县兴隆街道兴隆社区苗源村和双堰村,坐标为东经109.*°、北纬29.*°;建设项目占地34260.2m2,建设内容有:浓香型大曲基酒车间、白酒勾调包装生产线、基酒储存,年产2000吨/年优质浓香型白酒。同时配套建设:原辅料库、成品库、丢糟堆场、污水处理站、给排水、供热、供电、消防及办生活设施等。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4万元,占总投资的4.0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制酒车间产生的锅底废水、窖液、润料废水、锅炉强排水及软水制备废水、化验废水、场地及设备冲洗废水、洗瓶废水、冷却水强排水、纯水制备排水。项目生产、生活污水产生量82.15m3/d,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UASB反应器+CASS,设计处理规模为100 m3/d)处理,达到《发酵酒精与白酒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普口车河(湾塘河)。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为流量、pH、COD、NH3-N、TP、TN,发现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异常,立即检修。

2、废气。燃油锅炉烟气由15m排气筒排放,烟气中烟尘、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油锅炉标准。粮食破碎、大曲破碎工序会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外排粉尘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酒糟恶臭:企业对设置的丢糟暂存池应采取自动上料措施,减少在转运过程中的抛洒污染,合理直接管理制度,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收集丢糟暂存区域周边道路清洗,对产生的渗滤液及清洗废水及时输送外排,避免长期堆积腐败变质造成的恶臭气体污染物的排放。污水处理站运行将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NH3、H2S和臭气浓度。针对污水处理站恶臭,建设单位每天喷洒除臭剂、其产生的恶臭污染较少。酿酒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酿酒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醇气体(VOCs),其产生量极小,且较分散,不易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参照非*烷总烃)限值。食堂油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1套处理后,通过食堂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3、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的程度不同,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项目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线。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基础必须防渗透,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防渗等级不得低于(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线: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规定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不大于1.0×10-7cm/s。项目一般防渗区包括事故池、酿酒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包装车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规定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不大于1.0×10-7cm/s。对于上述重点防渗及一般防渗区域以外的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营的过程中需对各区域防渗性能及时评估,不能满足防渗要求时,及时重新进行防渗处理。项目设置一监测井(污水处理站西侧50m),作为地下水监测井,发现水质异常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地下水监测井的设置须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要求。

4、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上,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废。酒糟产生后暂存酒糟池,外卖做饲料;窖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作为原料使用;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化验室固废均属于危废,建设方应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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