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水利局关于广西田阳区五村-桥业铝土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百色市水利局关于广西田阳区五村-桥业铝土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西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广西田阳区五村-桥业铝土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函》及《广西田阳区五村-桥业铝土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广西田阳区五村-桥业铝土矿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9-*-09-02-*
三、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4月9日,我局以《 (略) 水利局关于广西田阳区五村-桥业铝土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百水保许可〔2021〕18号)批准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因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办水保〔2016〕65号),需对原水保方案进行变更。建设单位报送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材料到我局申请审批后,2022年7月4日,我局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水 (略) 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经相关程序,报告书已修改完善通过审查单位复核。广西田阳区五村-桥业铝土矿建设项 (略) 田阳区五村镇、坡洪镇、洞靖镇和巴别乡。变更后的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年产37.95万t/a合格铝土矿生产线,建设矿山露天开采工程、矿山运输道路和相关辅助设施等。项目由露天采场区、配矿场区、矿山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土方中转场、临时堆土场和未扰动区组成,总占地面积1869.10hm2,建设期占地面积35.67hm2,运行期占地面积1869.10hm2。方案服务期内挖方总量296.50万m3(其中表土剥离量22.73万m3,一般开挖58.55万m3,开采矿石215.22万m3),填方总量81.28万m3(其中绿化回复量22.73万m3,一般回填58.55万m3),生产期开采的矿石运至配矿场进行选矿,选矿后产出铝土矿182.94万m3,产生细粒矿泥27.98万m3,矿泥全部用于采场区洼地及采场后期复垦场地平整回填;产出的废弃矿渣4.30万m3,废弃矿渣暂时存放于土方中转场,用于后期采空区回填平整场地。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617万元,矿山基建工程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4月建设完成;矿山生产期为2020年5月至2031年9月,生产期137个月。
四、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69.10hm2,均为临时占地。
(四)基本同意生产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林草覆盖率达到23%。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总投资345.7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17.12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11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4.72万元,独立费用45.66万元,基本预备费7.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9.24万元。
运行期水土保持总投资820.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每季度实际采矿量每吨0.5元缴纳。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 (略) 、田阳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占地面积大于1公顷且最大堆渣高度高于10米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六)依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及《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要求,项目业主应当按照有关 (略) 田阳区税务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略) 水利局
2022年1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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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广西田阳区五村-桥业铝土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函》及《广西田阳区五村-桥业铝土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广西田阳区五村-桥业铝土矿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9-*-09-02-*
三、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4月9日,我局以《 (略) 水利局关于广西田阳区五村-桥业铝土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百水保许可〔2021〕18号)批准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因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办水保〔2016〕65号),需对原水保方案进行变更。建设单位报送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材料到我局申请审批后,2022年7月4日,我局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水 (略) 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经相关程序,报告书已修改完善通过审查单位复核。广西田阳区五村-桥业铝土矿建设项 (略) 田阳区五村镇、坡洪镇、洞靖镇和巴别乡。变更后的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年产37.95万t/a合格铝土矿生产线,建设矿山露天开采工程、矿山运输道路和相关辅助设施等。项目由露天采场区、配矿场区、矿山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土方中转场、临时堆土场和未扰动区组成,总占地面积1869.10hm2,建设期占地面积35.67hm2,运行期占地面积1869.10hm2。方案服务期内挖方总量296.50万m3(其中表土剥离量22.73万m3,一般开挖58.55万m3,开采矿石215.22万m3),填方总量81.28万m3(其中绿化回复量22.73万m3,一般回填58.55万m3),生产期开采的矿石运至配矿场进行选矿,选矿后产出铝土矿182.94万m3,产生细粒矿泥27.98万m3,矿泥全部用于采场区洼地及采场后期复垦场地平整回填;产出的废弃矿渣4.30万m3,废弃矿渣暂时存放于土方中转场,用于后期采空区回填平整场地。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617万元,矿山基建工程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4月建设完成;矿山生产期为2020年5月至2031年9月,生产期137个月。
四、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69.10hm2,均为临时占地。
(四)基本同意生产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林草覆盖率达到23%。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总投资345.7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17.12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11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4.72万元,独立费用45.66万元,基本预备费7.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9.24万元。
运行期水土保持总投资820.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每季度实际采矿量每吨0.5元缴纳。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 (略) 、田阳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占地面积大于1公顷且最大堆渣高度高于10米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六)依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及《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要求,项目业主应当按照有关 (略) 田阳区税务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略) 水利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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