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庆阳凯丰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新建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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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庆阳凯丰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新建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庆阳凯丰源 (略) 新建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

联系电话:0934-*

传  真:0934-*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西峰区弘化西路1号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庆阳凯丰源 (略) 新建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焦村镇街上村二组28号

庆阳凯丰源 (略)

庆阳洁达 (略)

项目位于焦村镇街上村二组28号,总占地2129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破碎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办公室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5.3万元,占总投资的11.77%。

1.废气:大气污染源为非*烷总烃(NMHC)和颗粒物。非*烷总烃主要产生于挤出造粒工段中热融机熔融挤出塑料颗粒的过程,设置独立车间,安装集气罩,收集的非*烷总烃再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热熔造粒车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医院、学校等敏感点,建设单位承诺冬季不生产,避免冬季主导风向为西北风时对厂区南侧大气环境不利影响。颗粒物主要产生于破碎工段和挤出造粒工段,破碎工段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挤出造粒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活性炭处理。

2.废水:生产废水来自废旧塑料清洗工序和挤出后聚*烯冷却工序,经格栅处理后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循环利用于废旧塑料的清洗。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拉运至焦村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噪声来源于昼间运行的各类机械设备,包括熔融挤出机、切粒机、水泵及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远离办公生活区及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侧,安装在车间中部,并安装减振底座,采取减震、隔震等措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收集尘、分拣杂质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堆存点暂存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滤网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污泥中主要成份为泥沙及塑料纤维,干化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风险:厂区设置事故水池、混凝土导流槽等收集系统,储存场所和生产场所之间设置隔水围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开展演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庆阳凯丰源 (略) 新建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

联系电话: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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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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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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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凯丰源 (略) 新建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焦村镇街上村二组28号

庆阳凯丰源 (略)

庆阳洁达 (略)

项目位于焦村镇街上村二组28号,总占地2129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破碎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办公室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5.3万元,占总投资的11.77%。

1.废气:大气污染源为非*烷总烃(NMHC)和颗粒物。非*烷总烃主要产生于挤出造粒工段中热融机熔融挤出塑料颗粒的过程,设置独立车间,安装集气罩,收集的非*烷总烃再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热熔造粒车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医院、学校等敏感点,建设单位承诺冬季不生产,避免冬季主导风向为西北风时对厂区南侧大气环境不利影响。颗粒物主要产生于破碎工段和挤出造粒工段,破碎工段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挤出造粒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活性炭处理。

2.废水:生产废水来自废旧塑料清洗工序和挤出后聚*烯冷却工序,经格栅处理后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循环利用于废旧塑料的清洗。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拉运至焦村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噪声来源于昼间运行的各类机械设备,包括熔融挤出机、切粒机、水泵及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远离办公生活区及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侧,安装在车间中部,并安装减振底座,采取减震、隔震等措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收集尘、分拣杂质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堆存点暂存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滤网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污泥中主要成份为泥沙及塑料纤维,干化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风险:厂区设置事故水池、混凝土导流槽等收集系统,储存场所和生产场所之间设置隔水围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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