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B-91-01/02地块(部分)、B-94-02/02地块(部分)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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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B-91-01/02地块(部分)、B-94-02/02地块(部分)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重庆市潼南区B-91-01/02地块(部分)、B-94-02/02地块(部分)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略) 潼南区B-91-01/02地块(部分)、B-94-02/02地块(部分) (略) 潼南区实验中学东侧,总调查面积为*.64m2。其中B-91-01/02地块调查面积82390.38m2,北至南四路,东至东湾大道,南至B-93-02/02地块,西至南四路;B-94-02/02地块调查面积53753.26m2,北至上坝支路,东至上坝支路,南至航电公园,西至东湾大道(在建段)。

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5.*°,北纬30.*°。调查地块内中部低四周高,地块内主要以耕地为主,地块东北角为贝蒙·涪江郡商品房项目部。

2015年前,B-91-01/02地块(部分)、B-94-02/02地块(部分)为耕地和林地;2015年B-94-02/02地块西南角约13787.66m2堆放南侧航电公园建设用的砂石,其余地块无变化;2016年无变化;2017年B-91-01/02地块东南角建设排水涵管,由该地块内向东南方向延伸,B-91-01/02地块东侧及B-94-02/02地块西侧边界线处植被被清理,用于建设施工便道,西南角堆放砂石全部清运出,无残留;2018年~2019年,B-94-02/02地块无变化,B-91-01/02地块涵管建设完工后覆盖于土层下方,土层表面被周边居民开垦种植蔬菜;2020~2021年,B-91-01/02地块北侧紧邻南四路处建成东湾大道项目部(占地面积约3681.2m2),B-94-02/02地块无变化;2022年初,B-91-01/02地块东北角建成贝蒙·涪江郡商品房项目部(位于调查地块内面积约4036.6m2),B-94-02/02地块无变化。

根据《 (略) 潼南区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2019年版)》,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即《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中“07居住用地”中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周边人员访问等方式,对场地内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动进行调查,掌握了场地内历史用地情况,现场遗留污染物等。第一阶段调查主要成果如下:

(1)资料收集:根据2015年~2022年的历史影像图和网络公开资料,得知调查地块内无工业、企业、无小型作坊,调查地块内不涉及工业污染源,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

(2)现场踏勘:目前地块内以农作物、杂草和树木为主,部分区域地表裸露。地块的的农业耕种为小家庭种植蔬菜,无规模化种植行为,期间不涉及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使用,不会对地块造成污染影响,现场也未发现任何污染迹象。周边地块为居民小区、学校和待开发地块,无污染风险。

(3)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耕地和林地,未曾有规模化种植或养殖,未曾有工业企业入驻从事工业生产活动、未填埋外来弃土及工业固体废物等。2015年期间B-94-02/02地块西南角约13787.66m2曾用于堆放南侧航电公园建设所需砂石,航电公园建设结束后所有砂石均已清运出调查地块,无残留。地块周边也未有过生产性企业,未曾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经过现场快速检测表明检测结果显示各项筛查因子数值较小。同时,筛查过程中砷、镉、铜、铅、汞、镍、钴、钒检测数值结果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此次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土壤环境无受污染情况,无须进行进一步调查。因此,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重庆, (略) ,潼南区,重庆

重庆市潼南区B-91-01/02地块(部分)、B-94-02/02地块(部分)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略) 潼南区B-91-01/02地块(部分)、B-94-02/02地块(部分) (略) 潼南区实验中学东侧,总调查面积为*.64m2。其中B-91-01/02地块调查面积82390.38m2,北至南四路,东至东湾大道,南至B-93-02/02地块,西至南四路;B-94-02/02地块调查面积53753.26m2,北至上坝支路,东至上坝支路,南至航电公园,西至东湾大道(在建段)。

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5.*°,北纬30.*°。调查地块内中部低四周高,地块内主要以耕地为主,地块东北角为贝蒙·涪江郡商品房项目部。

2015年前,B-91-01/02地块(部分)、B-94-02/02地块(部分)为耕地和林地;2015年B-94-02/02地块西南角约13787.66m2堆放南侧航电公园建设用的砂石,其余地块无变化;2016年无变化;2017年B-91-01/02地块东南角建设排水涵管,由该地块内向东南方向延伸,B-91-01/02地块东侧及B-94-02/02地块西侧边界线处植被被清理,用于建设施工便道,西南角堆放砂石全部清运出,无残留;2018年~2019年,B-94-02/02地块无变化,B-91-01/02地块涵管建设完工后覆盖于土层下方,土层表面被周边居民开垦种植蔬菜;2020~2021年,B-91-01/02地块北侧紧邻南四路处建成东湾大道项目部(占地面积约3681.2m2),B-94-02/02地块无变化;2022年初,B-91-01/02地块东北角建成贝蒙·涪江郡商品房项目部(位于调查地块内面积约4036.6m2),B-94-02/02地块无变化。

根据《 (略) 潼南区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2019年版)》,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即《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中“07居住用地”中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周边人员访问等方式,对场地内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动进行调查,掌握了场地内历史用地情况,现场遗留污染物等。第一阶段调查主要成果如下:

(1)资料收集:根据2015年~2022年的历史影像图和网络公开资料,得知调查地块内无工业、企业、无小型作坊,调查地块内不涉及工业污染源,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

(2)现场踏勘:目前地块内以农作物、杂草和树木为主,部分区域地表裸露。地块的的农业耕种为小家庭种植蔬菜,无规模化种植行为,期间不涉及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使用,不会对地块造成污染影响,现场也未发现任何污染迹象。周边地块为居民小区、学校和待开发地块,无污染风险。

(3)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耕地和林地,未曾有规模化种植或养殖,未曾有工业企业入驻从事工业生产活动、未填埋外来弃土及工业固体废物等。2015年期间B-94-02/02地块西南角约13787.66m2曾用于堆放南侧航电公园建设所需砂石,航电公园建设结束后所有砂石均已清运出调查地块,无残留。地块周边也未有过生产性企业,未曾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经过现场快速检测表明检测结果显示各项筛查因子数值较小。同时,筛查过程中砷、镉、铜、铅、汞、镍、钴、钒检测数值结果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此次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土壤环境无受污染情况,无须进行进一步调查。因此,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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