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滦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内容
滦州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滦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内容
滦州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滦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内容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滦州 (略)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程技改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的相关要求,将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程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滦州 (略)
3、建设地点: (略) (略) 古马镇滦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4、建设性质:技改
5、项目投资:10万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滦州 (略) 利用原有厂房,在不改变原有工艺基础上依托现有生产设施,掺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及其他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入炉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将SNCR脱销系统使用的尿素变更为氨水,同时把尿素输送系统改造为氨水输送系统。新增一套氨水输送设施。
7、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建有一台处理能力为5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1台9.0MW凝汽式汽轮机及1台9.0MW的发电机,配套1台余热锅炉。焚烧炉烟气经“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小苏打脱硫+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脱硝”工艺净化后经1根80m高排气筒排放,配置在线监测系统。卸料大厅、垃圾储坑及渗滤液收集池臭气经负压收集引入焚烧炉焚烧,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臭气送入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后经40m排气筒排放。消石灰仓、活性炭仓和飞灰仓、碳酸氢钠仓废气通过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化验室废水、垃圾渗滤液、车间地面清洗水、垃圾运输引桥冲洗水、地磅区域冲洗水、卸料区冲洗废水、设备反冲洗排水、除盐水车间浓水、初期雨水均送至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 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DTRO 浓水减量”。现有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消声器等降噪措施。炉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送至焚烧炉焚烧;废 (略) 回收利用;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不在厂内存储;飞灰采用 “螯合剂”进行固化,固化后的飞灰送至固化飞灰养护间进行养护并检验合格后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化学试剂、废化学试剂瓶、废催化剂在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滦州 (略)
联系人:李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古马镇滦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河北 (略)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滦州 (略)
2022年12月28日
滦州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滦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内容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滦州 (略)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程技改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的相关要求,将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程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滦州 (略)
3、建设地点: (略) (略) 古马镇滦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4、建设性质:技改
5、项目投资:10万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滦州 (略) 利用原有厂房,在不改变原有工艺基础上依托现有生产设施,掺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及其他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入炉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将SNCR脱销系统使用的尿素变更为氨水,同时把尿素输送系统改造为氨水输送系统。新增一套氨水输送设施。
7、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建有一台处理能力为5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1台9.0MW凝汽式汽轮机及1台9.0MW的发电机,配套1台余热锅炉。焚烧炉烟气经“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小苏打脱硫+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脱硝”工艺净化后经1根80m高排气筒排放,配置在线监测系统。卸料大厅、垃圾储坑及渗滤液收集池臭气经负压收集引入焚烧炉焚烧,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臭气送入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后经40m排气筒排放。消石灰仓、活性炭仓和飞灰仓、碳酸氢钠仓废气通过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化验室废水、垃圾渗滤液、车间地面清洗水、垃圾运输引桥冲洗水、地磅区域冲洗水、卸料区冲洗废水、设备反冲洗排水、除盐水车间浓水、初期雨水均送至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 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DTRO 浓水减量”。现有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消声器等降噪措施。炉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送至焚烧炉焚烧;废 (略) 回收利用;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不在厂内存储;飞灰采用 “螯合剂”进行固化,固化后的飞灰送至固化飞灰养护间进行养护并检验合格后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化学试剂、废化学试剂瓶、废催化剂在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滦州 (略)
联系人:李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古马镇滦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河北 (略)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滦州 (略)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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