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022—12—23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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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022—12—2317: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同优面制品加工项目

(略) 龙文区鹤鸣路20号

(略) (略)

福建 (略)

年产非油炸面制品100吨

1.水环境影响: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由依托原有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东墩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燃料废气采用水膜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搅拌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3.声环境影响:项目拟采用设备房采用隔音门窗,机器底部加装防振装置,对高噪声工位用吸音材料局部环绕,进行部分消音处理等隔声、消音措施。

4.固体废弃物影响:项目除尘污泥、炉渣、边角废料(粉尘、废渣) (略) 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置,纯水机更换废耗材由厂家回收处置;粉尘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2

(略) 人民广场及商业商务中心

(略) 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南、建元东路以北、龙溪南路以东、龙江中路以西

漳 (略)

(略) (略)

(1)A座:总用地面积27109.45m2,总建筑面积约8.21万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5.96万m2,总投资约52378万元,项目拟建设商业、写字楼及会展中心。(2)B座:总用地面积21098.1m2,总建筑面积约5.54万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3.80万m2,总投资约35925万元,项目拟建设商业,写字楼及酒店等。(3)C座:总用地面积1444.49m2,总建筑面积约2.13万m2,计容建筑面积约1.71万m2,总投资约15771万元,项目拟建设商业及写字楼。(4)市民广场:总用地面积68746.38m2,总建筑面积约5.51万m2,计容建筑面积约2060m2,总投资约51720万元,项目拟建设广场、地下停车场及地下商业

1.水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赁住宅区的污水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混泥土浇筑养护用水大多被吸收或蒸发;汽车机械设备冲洗的含油废水经处理达标全部回用。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漳州东墩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扬尘防治措 (略) 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相关规定执行;基础设施建设、水泥混凝土面路面摊铺废气时,应避开附近居民区、学校等环境空气敏感点,位于下风向的时段;施工设备燃料废气为间歇性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施工实施采取隔声减振防治措施。

4.固体废弃物影响:应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安排专人收集分类,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租赁住宅区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外运。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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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6-*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水仙大街1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层E305号、E306号龙文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同优面制品加工项目

(略) 龙文区鹤鸣路20号

(略) (略)

福建 (略)

年产非油炸面制品100吨

1.水环境影响: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由依托原有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东墩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燃料废气采用水膜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搅拌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3.声环境影响:项目拟采用设备房采用隔音门窗,机器底部加装防振装置,对高噪声工位用吸音材料局部环绕,进行部分消音处理等隔声、消音措施。

4.固体废弃物影响:项目除尘污泥、炉渣、边角废料(粉尘、废渣) (略) 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置,纯水机更换废耗材由厂家回收处置;粉尘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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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人民广场及商业商务中心

(略) 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南、建元东路以北、龙溪南路以东、龙江中路以西

漳 (略)

(略) (略)

(1)A座:总用地面积27109.45m2,总建筑面积约8.21万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5.96万m2,总投资约52378万元,项目拟建设商业、写字楼及会展中心。(2)B座:总用地面积21098.1m2,总建筑面积约5.54万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3.80万m2,总投资约35925万元,项目拟建设商业,写字楼及酒店等。(3)C座:总用地面积1444.49m2,总建筑面积约2.13万m2,计容建筑面积约1.71万m2,总投资约15771万元,项目拟建设商业及写字楼。(4)市民广场:总用地面积68746.38m2,总建筑面积约5.51万m2,计容建筑面积约2060m2,总投资约51720万元,项目拟建设广场、地下停车场及地下商业

1.水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赁住宅区的污水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混泥土浇筑养护用水大多被吸收或蒸发;汽车机械设备冲洗的含油废水经处理达标全部回用。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漳州东墩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扬尘防治措 (略) 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相关规定执行;基础设施建设、水泥混凝土面路面摊铺废气时,应避开附近居民区、学校等环境空气敏感点,位于下风向的时段;施工设备燃料废气为间歇性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施工实施采取隔声减振防治措施。

4.固体废弃物影响:应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安排专人收集分类,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租赁住宅区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外运。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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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6-*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水仙大街1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层E305号、E306号龙文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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