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响水矿井(兼并重组)项目)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响水矿井(兼并重组)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盘南 (略) 响水矿井(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01月0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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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贵州盘南 (略) 响水矿井(兼并重组)项目 | (略) 响水镇 | 贵州盘南 (略) | 贵州 (略) | 根据黔煤兼并重组办〔2015〕105号批复的贵州 (略) 主体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第二批),贵州盘南 (略) 响水矿井由贵州盘南 (略) 响水矿井和盘县旧屋基煤矿重组而来,兼并重组后保留贵州盘南 (略) 响水矿井(400万t/a),在响水矿井井田内整合一个混合所有制独立井区(旧屋基井区90万t/a),关闭响水矿 (略) 的5个复采采区,5个复采采区按2个关闭指标退出。 兼并重组前响水矿井由26个拐点组成,井田面积67.3258km2,采矿标高+1800m~+1000m,设计规模400万吨/年。原旧屋基煤矿矿区面积1.0787km2,设计规模15万吨/年,同时井田内有5个复采区,分别为维达六采区、维达二采区、维达四采区、维达五采区、维达七采区,5个复采区的总计开采规模为111万吨/年。 兼并重组后,关闭响水矿井范围内维达二采区、维达四采区、维达五采区、维达七采区4个复采区,原旧屋基煤矿(15万吨/年)与原维达六采(21万吨/年)在原有矿界的基础上,设立一个90万吨/年的混合所有制的旧屋基井区。 根据2016年10月13日,贵州盘南 (略) (*方)与贵州 (略) (*方)签订的“发起设立贵州盘南煤炭旧 (略) 框架协议书”,兼并重组后旧屋基井区(90万t/a)为独立矿井,已单独完成设计批复、安全许可证、环评批复、环保验收备案。 本次兼并重组后贵州盘南 (略) 响水矿井(490万t/a)范围由28个拐点圈定,面积为68.571km2,较兼并重组前矿井面积新增为1.2452km2。矿界范围内共分为旧屋基井区和响水矿井。 矿井设计开采煤层为3、5-2、5-3、7、9、12-1、17-1、19、20、21、23-1、26、28号煤层,共计13煤层,为低灰~中灰、低硫~高硫煤。 设计开拓方案响水矿井分为两个区域开采,分别为河西区和播土区。河西区分为两个采区,播土区分为四个采区。采用斜井+平硐开拓方式,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式采煤法,后退式回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 旧屋基井区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共分为一个水平3个采区。旧屋基井区采用回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兼并重组后的响水矿井主要工业场地共6处,场地以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为主,分布在矿区西北部,分别为主平硐工业场地、播土区工业场地、播土区东一采区工业场地、播土区东二采区(上)工业场地和河西工业场地、旧屋基井区主工业场地、后期场地。新增扩建庙田矸石周转场、新增扩建播土矸石周转场。 响水矿井共布置13个井筒,河西工业场地布置有主斜井、轨道平硐和回风平硐,主平硐工业场地布置主平硐、运输斜井,播土区东一采区工业场地布置排矸斜井、回风斜井,播土区工业场地布置有东二(下)采区1#副斜井、2#副斜井、胶带输送机斜井、东二回风斜井,播土区东二(上)采区场地布置东二(上)采区运输上山、东二(上)采区副斜井。 旧屋基井区布置7个井筒,主工业场地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行人斜井,后期场地布置回风上山、轨道上山、行人上山。 兼并重组后全矿井在籍总员工2268人,其中旧屋基井区596人。项目总投资12379.76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83万元,占总投资的1.48%。 | (一)施工期 1、生态 本次兼并重组需要新增部分土地作为矸石转运场扩建及新建矸石转运场用地,根据调查,新增占地基本为旱地及灌木林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公益林。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必须将施工临时用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增大土壤与植被的破坏面积。尽量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利用表层的熟化土壤再覆土于新塑地貌区,以利于植被恢复。 2、地表水 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井下排水、施工废水等。 (1)施工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入厕用水。施工人员可依托就近的工业场地已建厕所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由于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可接受。 (2)对于矿井井筒、井巷建设过程中排放的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废水,井下涌水及施工废水进入先行就近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尽量复用于井下及地面施工系统防尘洒水。 3、废气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交通工具排放的尾气等,施工期对大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施工期应采取如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要及时回填土石方,剩余土方应及时运到临时矸石周转场,同时防止水土流失;2)散装水泥、沙子和石灰等易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随意露天堆放,设置专门的堆场,且堆场四周设置围挡结构;3)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将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4)在施工作业面,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时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5)开挖区域要加强地面清扫,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防止运输二次扬尘产生。 4、噪声 施工期工业场地施工噪声对周边村民点声环境质量有一定的影响。矿井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5、固废 矿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井巷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掘进矸石,建井期井巷工程掘进矸石除用于矿井场地建设填方外,剩余置于矸石周转场处置,故本矿井施工期井下排矸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地面场地施工过程中将排放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运往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故矿井建设工程施工中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生态 (1)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 矿井开采后区域总生物量减少25931.76t,平均单位面积生物量减少为2.31t/hm2,减少量约为5.94%,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内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影响是可接受的。 (2)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 响水矿首采区开采后,主要还是以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为主,地表不会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或积水区。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范围内。 (3)地表沉陷对地面设施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响水矿首采区开采后,预测主要煤层开采后最大下沉值将达到约12384mm,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为37.27km2;全井田开采后,预测主要煤层开采后最大下沉值将达到约12539mm,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为57.30km2。 根据预测,井田内及边缘共31个居民点受井田开采后不同程度受开采沉陷影响,部分居民点受开采影响地面建筑破坏程度达到Ⅳ级,需进行搬迁安置。其他受开采影响的居民点,也须在开采过程中,进行地表沉陷观测,对影响范围内的房屋等建筑物进行实时监测,如砖墙出现裂缝、门窗严重变形等,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矿界外评价区内共39个居民点基本不受开采沉陷影响。矿井各工业场地、盘南电厂、爆炸物品库设计留设保护煤柱,基本不受项目开采地表沉陷影响。G246高速公路、 (略) 道、 (略) 道、 (略) 道、X210县道、小雨谷火车站进出站铁路设计留设保护煤柱,基本不受项目开采地表沉陷影响。 (4)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 矿井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耕地总面积为2157.54hm2,其中轻度1018.52hm2,中度502.64hm2,重度636.28hm2;矿井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林地总面积为2868.24hm2,其中受轻度破坏1331.76hm2,受中度破坏636.02hm2,受重度破坏900.66hm2。 (5)地表沉陷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根据地灾评估报告,项目位于地表分水岭地带,具有当地补给,当地排泄的特点,第四系覆盖较厚,基岩为三叠系飞仙关组,二叠系龙潭组等的碎屑岩、碳酸盐岩等,经实地调查,发现滑坡、崩塌、地裂缝、小(老)煤窑采空区塌陷等17处现状地质灾害。由于受井下采动、地表变形、倾斜和沉陷影响,位于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和陡岩处有产生地表裂缝、滑坡或崩塌的可能,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因此,评价要求响水矿委托专业资质机构编制专门报告,对矿区范围所有地质灾害现状及危害对象进行详细调查,结合评价做出沉陷预测,制定敏感点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 (6)沉陷区土地复垦与生态综合治理方案 ①土地复垦:评价要求按国土部门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②基本农田恢复与补偿:评价要求由建设单位出资,对受地表沉陷中度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土地复垦,对受地表沉陷重度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经济补偿。 ③生态恢复及补偿资金:矿井服务期满后,耕地和林地的土地复垦和补偿费用合计为8558.5万元,折合成吨煤成本为0.16元。 2、地表水 根据预测结果,播土区总排口排入杨家河沟后,经完全混合后,不会造成杨家河沟水质超标,各项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黄泥河各预测断面W3、W4、W6、W11预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播土小溪预测断面W10预测因子能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 河西采区矿井水正常涌水量为2930.40m3/d;最大涌水量为8880m3/d,河西采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2000m3/d,处理工艺为“旋流沉淀(隔油)+高效絮凝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水体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矿井生产、消防、绿化、降尘用水,剩余1231.41m3/d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黄泥河。河西采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3.22m3/d,采用SWJ一30th型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装置(二级生物处理)1套进行处理,处理能力30m3/h,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准后与矿井水一同排出。 播土区矿井水正常涌水量为16399.2m3/d;最大涌水量为52900.8m3/d。主平硐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站的规模为60000m3/d,其中36000m3/d处理规模的矿井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旋流沉砂池+初沉+管道混合器+高效絮凝沉淀器""的处理工艺,其中 24000m3/d处理规模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初沉+平流沉淀池+斜板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消毒”,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水体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矿井生产、消防、绿化、降尘用水,剩余10306.02m3/d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杨家河沟。播土采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24.35m3/d,采用SWJ-50t/h型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装置(二级生物处理)1套进行处理,处理能力50m3/h,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准后与矿井水一同排出。 旧屋基正常涌水量为1680m3/d,最大涌水量为6000m3/d,矿井水处理规模为9600m3/d,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水力循环澄清池+─级曝气+─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消毒工艺,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水体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矿井生产、消防、绿化、降尘用水,剩余10306.02m3/d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播土小溪。旧屋基井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7.65m3/d,采用脱磷脱氮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处理,处理能力20m3/h,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准后,部分回用于洗煤厂补充水,剩余46.65m3/d于矿井水一同排出。 3、地下水 (1)矿井涌水对含水层水质影响:经过预测表明,正常排放情况下对下游河流水质影响较小,通过河流自净、稀释、扩散等作用,主要污染物将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河流入渗补给浅层地下水的过程中,污染物将受到地表土壤的吸附、过滤和土壤微生物的生物化学作用而降解,使达到浅层地下水中的污染物量减少,因此,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对浅层地下水的水质影响很小。 (2)污水渗漏对含水层水质影响:当调节池底部发生破损100天时,影响距离为99m。当调节池底部发生破损1000天时,CODMn预测超标距离为247m,影响距离为393m。当调节池底部发生破损3650天时,预测超标距离为667m,影响距离为954m。黄泥河直线距离主平硐污水处理站约200m,自743天开始超标。 (3)井泉影响:井田及周边具备饮用水意义井泉,主要出露于T1f、T1yn组地层中,由大气降水补给,以泉点等形式排泄,并通过冲沟汇集于地表水。经过统计,受影响居民共344户,影响较大的是10户。受开采影响,井泉将会有不同程度的水位下降甚至干枯。根据现场调及访问,井田北部集中居民点已建设有安全饮水工程,主要由乡镇供水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及矿方供水工程供水,不受矿井采煤地表沉陷、井下疏排水及矿井排污影响。业主承诺若因煤炭开采引起的泉点干涸或水量减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用水的,业主负责解决居民的饮水。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最大限度对矿井污废水进行回用,并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 (2)工业场地实施雨污分流,对可能渗漏的区域实施分区防渗;项目污废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及储存池应按防泄漏设计要求和标准施工,设备、管道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加大地下水污染负荷。 (3)矸石周转场应资规范设计、建设,同时应按要求修建截排水沟,有效防止场外地表径流进入矸石周转场;挡矸坝下游设淋溶水收集池,淋溶水经收集后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4)严密观查地表井泉水位变化状况,当出现井泉干涸情况时,应向水资源管理部门汇报,并作好当地村民饮水补救措施。 4、环境空气 (1)在落实环评设计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工业场地空气环境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面生产系统产生的扬尘、粉尘对环境影响不大。 (2)兼并重组后矸石优先考虑综合利用,暂时不能综合利用部分可在矸石周转场堆存,为防止二次扬尘,矸石周转场堆放时应压实,以降低矸石周转场表面风速,减少扬尘量,同时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可有效控制矸石周转场产生的大气污染。预测结果表明:在落实环评及设计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后,运营期矿井工业场地无组织排放污染源大气污染物贡献值较低,对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 本项目兼并重组后各工业场地地面设施、设备(噪声源)主要为利用原有矿井设施、设备,兼并重组后项目不再新增噪声源和现有噪声源位置、源强基本不变,且在新增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有利于源强降低。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主平硐工业场地、河西工业场地、播土区东一采区工业场地、播土区工业场地、播土区东二采区(上)工业场地、旧屋基工业场地等场地厂界噪声昼间均未超过60dB(A),夜间均未超过50dB(A)。因此,预计兼并重组后上述各工业场地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根据本次现状监测,在矿井正常生产期间,周围居民地点昼间噪声为:52.1~56.6dB(A),夜间噪声为42.2~47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6、固废 (1)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 新增庙田矸石周转场位于原庙田矸石周转场西南侧,占地面积10.94hm2,库容190万吨。新增播土矸石周转场扩建部分位于原播土矸石周转场南侧,占地面积9.27hm2,容积270万t。经论证,矸石周转场的建设满足《煤矸石综合利用》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2)其它固体废物处置本矿井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干化后掺入原煤外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主平硐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7、土壤 土壤环境受污染程度与非正常排放时的污染物浓度密根据对非正常工况情况下的土壤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当废水收集池发生渗漏,到40天左右,对土壤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最大值,在垂直剖面上影响至3.0m上的浓度均达到最大值。通过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中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进行比较,均未超过标准中的筛选值,且远远低于现状监测值,因此,从土壤环境影响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加强对工业场地“三废”管理,尤其是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设置事故池,确保污、废水达标排入河流,严禁处理达标的污、废水随意漫流排放。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评估意见 | 〔2022〕书198号关于对《贵州盘南 (略) 响水矿井兼并重组(建设规模:490万ta)“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盘南 (略) 响水矿井(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01月0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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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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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贵州盘南 (略) 响水矿井(兼并重组)项目 | (略) 响水镇 | 贵州盘南 (略) | 贵州 (略) | 根据黔煤兼并重组办〔2015〕105号批复的贵州 (略) 主体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第二批),贵州盘南 (略) 响水矿井由贵州盘南 (略) 响水矿井和盘县旧屋基煤矿重组而来,兼并重组后保留贵州盘南 (略) 响水矿井(400万t/a),在响水矿井井田内整合一个混合所有制独立井区(旧屋基井区90万t/a),关闭响水矿 (略) 的5个复采采区,5个复采采区按2个关闭指标退出。 兼并重组前响水矿井由26个拐点组成,井田面积67.3258km2,采矿标高+1800m~+1000m,设计规模400万吨/年。原旧屋基煤矿矿区面积1.0787km2,设计规模15万吨/年,同时井田内有5个复采区,分别为维达六采区、维达二采区、维达四采区、维达五采区、维达七采区,5个复采区的总计开采规模为111万吨/年。 兼并重组后,关闭响水矿井范围内维达二采区、维达四采区、维达五采区、维达七采区4个复采区,原旧屋基煤矿(15万吨/年)与原维达六采(21万吨/年)在原有矿界的基础上,设立一个90万吨/年的混合所有制的旧屋基井区。 根据2016年10月13日,贵州盘南 (略) (*方)与贵州 (略) (*方)签订的“发起设立贵州盘南煤炭旧 (略) 框架协议书”,兼并重组后旧屋基井区(90万t/a)为独立矿井,已单独完成设计批复、安全许可证、环评批复、环保验收备案。 本次兼并重组后贵州盘南 (略) 响水矿井(490万t/a)范围由28个拐点圈定,面积为68.571km2,较兼并重组前矿井面积新增为1.2452km2。矿界范围内共分为旧屋基井区和响水矿井。 矿井设计开采煤层为3、5-2、5-3、7、9、12-1、17-1、19、20、21、23-1、26、28号煤层,共计13煤层,为低灰~中灰、低硫~高硫煤。 设计开拓方案响水矿井分为两个区域开采,分别为河西区和播土区。河西区分为两个采区,播土区分为四个采区。采用斜井+平硐开拓方式,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式采煤法,后退式回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 旧屋基井区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共分为一个水平3个采区。旧屋基井区采用回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兼并重组后的响水矿井主要工业场地共6处,场地以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为主,分布在矿区西北部,分别为主平硐工业场地、播土区工业场地、播土区东一采区工业场地、播土区东二采区(上)工业场地和河西工业场地、旧屋基井区主工业场地、后期场地。新增扩建庙田矸石周转场、新增扩建播土矸石周转场。 响水矿井共布置13个井筒,河西工业场地布置有主斜井、轨道平硐和回风平硐,主平硐工业场地布置主平硐、运输斜井,播土区东一采区工业场地布置排矸斜井、回风斜井,播土区工业场地布置有东二(下)采区1#副斜井、2#副斜井、胶带输送机斜井、东二回风斜井,播土区东二(上)采区场地布置东二(上)采区运输上山、东二(上)采区副斜井。 旧屋基井区布置7个井筒,主工业场地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行人斜井,后期场地布置回风上山、轨道上山、行人上山。 兼并重组后全矿井在籍总员工2268人,其中旧屋基井区596人。项目总投资12379.76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83万元,占总投资的1.48%。 | (一)施工期 1、生态 本次兼并重组需要新增部分土地作为矸石转运场扩建及新建矸石转运场用地,根据调查,新增占地基本为旱地及灌木林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公益林。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必须将施工临时用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增大土壤与植被的破坏面积。尽量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利用表层的熟化土壤再覆土于新塑地貌区,以利于植被恢复。 2、地表水 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井下排水、施工废水等。 (1)施工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入厕用水。施工人员可依托就近的工业场地已建厕所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由于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可接受。 (2)对于矿井井筒、井巷建设过程中排放的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废水,井下涌水及施工废水进入先行就近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尽量复用于井下及地面施工系统防尘洒水。 3、废气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交通工具排放的尾气等,施工期对大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施工期应采取如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要及时回填土石方,剩余土方应及时运到临时矸石周转场,同时防止水土流失;2)散装水泥、沙子和石灰等易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随意露天堆放,设置专门的堆场,且堆场四周设置围挡结构;3)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将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4)在施工作业面,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时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5)开挖区域要加强地面清扫,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防止运输二次扬尘产生。 4、噪声 施工期工业场地施工噪声对周边村民点声环境质量有一定的影响。矿井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5、固废 矿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井巷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掘进矸石,建井期井巷工程掘进矸石除用于矿井场地建设填方外,剩余置于矸石周转场处置,故本矿井施工期井下排矸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地面场地施工过程中将排放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运往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故矿井建设工程施工中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生态 (1)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 矿井开采后区域总生物量减少25931.76t,平均单位面积生物量减少为2.31t/hm2,减少量约为5.94%,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内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影响是可接受的。 (2)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 响水矿首采区开采后,主要还是以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为主,地表不会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或积水区。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范围内。 (3)地表沉陷对地面设施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响水矿首采区开采后,预测主要煤层开采后最大下沉值将达到约12384mm,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为37.27km2;全井田开采后,预测主要煤层开采后最大下沉值将达到约12539mm,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为57.30km2。 根据预测,井田内及边缘共31个居民点受井田开采后不同程度受开采沉陷影响,部分居民点受开采影响地面建筑破坏程度达到Ⅳ级,需进行搬迁安置。其他受开采影响的居民点,也须在开采过程中,进行地表沉陷观测,对影响范围内的房屋等建筑物进行实时监测,如砖墙出现裂缝、门窗严重变形等,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矿界外评价区内共39个居民点基本不受开采沉陷影响。矿井各工业场地、盘南电厂、爆炸物品库设计留设保护煤柱,基本不受项目开采地表沉陷影响。G246高速公路、 (略) 道、 (略) 道、 (略) 道、X210县道、小雨谷火车站进出站铁路设计留设保护煤柱,基本不受项目开采地表沉陷影响。 (4)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 矿井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耕地总面积为2157.54hm2,其中轻度1018.52hm2,中度502.64hm2,重度636.28hm2;矿井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林地总面积为2868.24hm2,其中受轻度破坏1331.76hm2,受中度破坏636.02hm2,受重度破坏900.66hm2。 (5)地表沉陷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根据地灾评估报告,项目位于地表分水岭地带,具有当地补给,当地排泄的特点,第四系覆盖较厚,基岩为三叠系飞仙关组,二叠系龙潭组等的碎屑岩、碳酸盐岩等,经实地调查,发现滑坡、崩塌、地裂缝、小(老)煤窑采空区塌陷等17处现状地质灾害。由于受井下采动、地表变形、倾斜和沉陷影响,位于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和陡岩处有产生地表裂缝、滑坡或崩塌的可能,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因此,评价要求响水矿委托专业资质机构编制专门报告,对矿区范围所有地质灾害现状及危害对象进行详细调查,结合评价做出沉陷预测,制定敏感点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 (6)沉陷区土地复垦与生态综合治理方案 ①土地复垦:评价要求按国土部门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②基本农田恢复与补偿:评价要求由建设单位出资,对受地表沉陷中度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土地复垦,对受地表沉陷重度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经济补偿。 ③生态恢复及补偿资金:矿井服务期满后,耕地和林地的土地复垦和补偿费用合计为8558.5万元,折合成吨煤成本为0.16元。 2、地表水 根据预测结果,播土区总排口排入杨家河沟后,经完全混合后,不会造成杨家河沟水质超标,各项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黄泥河各预测断面W3、W4、W6、W11预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播土小溪预测断面W10预测因子能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 河西采区矿井水正常涌水量为2930.40m3/d;最大涌水量为8880m3/d,河西采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2000m3/d,处理工艺为“旋流沉淀(隔油)+高效絮凝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水体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矿井生产、消防、绿化、降尘用水,剩余1231.41m3/d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黄泥河。河西采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3.22m3/d,采用SWJ一30th型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装置(二级生物处理)1套进行处理,处理能力30m3/h,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准后与矿井水一同排出。 播土区矿井水正常涌水量为16399.2m3/d;最大涌水量为52900.8m3/d。主平硐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站的规模为60000m3/d,其中36000m3/d处理规模的矿井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旋流沉砂池+初沉+管道混合器+高效絮凝沉淀器""的处理工艺,其中 24000m3/d处理规模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初沉+平流沉淀池+斜板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消毒”,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水体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矿井生产、消防、绿化、降尘用水,剩余10306.02m3/d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杨家河沟。播土采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24.35m3/d,采用SWJ-50t/h型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装置(二级生物处理)1套进行处理,处理能力50m3/h,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准后与矿井水一同排出。 旧屋基正常涌水量为1680m3/d,最大涌水量为6000m3/d,矿井水处理规模为9600m3/d,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水力循环澄清池+─级曝气+─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消毒工艺,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水体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矿井生产、消防、绿化、降尘用水,剩余10306.02m3/d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播土小溪。旧屋基井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7.65m3/d,采用脱磷脱氮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处理,处理能力20m3/h,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准后,部分回用于洗煤厂补充水,剩余46.65m3/d于矿井水一同排出。 3、地下水 (1)矿井涌水对含水层水质影响:经过预测表明,正常排放情况下对下游河流水质影响较小,通过河流自净、稀释、扩散等作用,主要污染物将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河流入渗补给浅层地下水的过程中,污染物将受到地表土壤的吸附、过滤和土壤微生物的生物化学作用而降解,使达到浅层地下水中的污染物量减少,因此,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对浅层地下水的水质影响很小。 (2)污水渗漏对含水层水质影响:当调节池底部发生破损100天时,影响距离为99m。当调节池底部发生破损1000天时,CODMn预测超标距离为247m,影响距离为393m。当调节池底部发生破损3650天时,预测超标距离为667m,影响距离为954m。黄泥河直线距离主平硐污水处理站约200m,自743天开始超标。 (3)井泉影响:井田及周边具备饮用水意义井泉,主要出露于T1f、T1yn组地层中,由大气降水补给,以泉点等形式排泄,并通过冲沟汇集于地表水。经过统计,受影响居民共344户,影响较大的是10户。受开采影响,井泉将会有不同程度的水位下降甚至干枯。根据现场调及访问,井田北部集中居民点已建设有安全饮水工程,主要由乡镇供水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及矿方供水工程供水,不受矿井采煤地表沉陷、井下疏排水及矿井排污影响。业主承诺若因煤炭开采引起的泉点干涸或水量减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用水的,业主负责解决居民的饮水。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最大限度对矿井污废水进行回用,并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 (2)工业场地实施雨污分流,对可能渗漏的区域实施分区防渗;项目污废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及储存池应按防泄漏设计要求和标准施工,设备、管道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加大地下水污染负荷。 (3)矸石周转场应资规范设计、建设,同时应按要求修建截排水沟,有效防止场外地表径流进入矸石周转场;挡矸坝下游设淋溶水收集池,淋溶水经收集后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4)严密观查地表井泉水位变化状况,当出现井泉干涸情况时,应向水资源管理部门汇报,并作好当地村民饮水补救措施。 4、环境空气 (1)在落实环评设计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工业场地空气环境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面生产系统产生的扬尘、粉尘对环境影响不大。 (2)兼并重组后矸石优先考虑综合利用,暂时不能综合利用部分可在矸石周转场堆存,为防止二次扬尘,矸石周转场堆放时应压实,以降低矸石周转场表面风速,减少扬尘量,同时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可有效控制矸石周转场产生的大气污染。预测结果表明:在落实环评及设计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后,运营期矿井工业场地无组织排放污染源大气污染物贡献值较低,对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 本项目兼并重组后各工业场地地面设施、设备(噪声源)主要为利用原有矿井设施、设备,兼并重组后项目不再新增噪声源和现有噪声源位置、源强基本不变,且在新增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有利于源强降低。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主平硐工业场地、河西工业场地、播土区东一采区工业场地、播土区工业场地、播土区东二采区(上)工业场地、旧屋基工业场地等场地厂界噪声昼间均未超过60dB(A),夜间均未超过50dB(A)。因此,预计兼并重组后上述各工业场地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根据本次现状监测,在矿井正常生产期间,周围居民地点昼间噪声为:52.1~56.6dB(A),夜间噪声为42.2~47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6、固废 (1)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 新增庙田矸石周转场位于原庙田矸石周转场西南侧,占地面积10.94hm2,库容190万吨。新增播土矸石周转场扩建部分位于原播土矸石周转场南侧,占地面积9.27hm2,容积270万t。经论证,矸石周转场的建设满足《煤矸石综合利用》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2)其它固体废物处置本矿井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干化后掺入原煤外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主平硐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7、土壤 土壤环境受污染程度与非正常排放时的污染物浓度密根据对非正常工况情况下的土壤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当废水收集池发生渗漏,到40天左右,对土壤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最大值,在垂直剖面上影响至3.0m上的浓度均达到最大值。通过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中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进行比较,均未超过标准中的筛选值,且远远低于现状监测值,因此,从土壤环境影响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加强对工业场地“三废”管理,尤其是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设置事故池,确保污、废水达标排入河流,严禁处理达标的污、废水随意漫流排放。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评估意见 | 〔2022〕书198号关于对《贵州盘南 (略) 响水矿井兼并重组(建设规模:490万ta)“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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