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大尺寸硅片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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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大尺寸硅片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2年12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大尺寸硅片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6日。电话:0379-*传真0379-*通讯地址: (略) 洛龙区广利街政和路交叉口向南130米路南洛龙 (略) 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大尺寸硅片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略) 洛龙区洛龙科技园关林路738号

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

河南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略) 洛龙区洛龙科技园关林路738号。本次改扩建的主要任务为:(1)104车间粘棒工序及配套环保设施移至201车间,并将粘棒工序整体密闭,共利用现有2套合成纤维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稳定达标排放。(2)对现有工程101C硅片车间、102硅片车间、104硅片车间、201硅片车间的生产设备进行调整和更新,产能由8GW/a增加到10GW/a。(3)四个车间废切割液回收系统各新增1套离子交换系统及酸碱再生系统(共4套),其中102硅片车间和201硅片车间各备用一套离子交换系统及酸碱再生系统(共2套),同时新增2台压滤机,切割液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总投资13225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将104车间的粘胶工序及相应环保设施一起移至201车间内,与201车间粘胶工序同区域布置,并将两处粘胶工序整体密闭一个空间内,其粘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处理采用2套合成纤维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激光划片颗粒物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高效滤筒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要求表 2 限值,同时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中其他行业排放口排放建议值要求;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要求表 2 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高浓度废水经废切割液回收系统压滤后,废硅粉外售,滤液经离子交换系统处理净化后循环使用,定期排入108污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项目脱胶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108污水处理站的脱胶生化调节池,后将上述废水中1200m3/d分入202污水站进一步处理,剩余部分进入108污水处理站脱胶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厂区总排口排放。厂区总排口出水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 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和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同时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略) 绿化用水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置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废硅粉、废钢线、碎硅片及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集中外售;废塑料板厂家回收重复利用;废水处理污泥集中收集后委外综合 (略) 政垃圾处理场;项目废机械油、废油包装物、含胶沾染物及包装物容器、沾染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棉、废灯管、废旧铅蓄电池及污水检测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关于2022年12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大尺寸硅片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6日。电话:0379-*传真0379-*通讯地址: (略) 洛龙区广利街政和路交叉口向南130米路南洛龙 (略) 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大尺寸硅片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略) 洛龙区洛龙科技园关林路738号

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

河南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略) 洛龙区洛龙科技园关林路738号。本次改扩建的主要任务为:(1)104车间粘棒工序及配套环保设施移至201车间,并将粘棒工序整体密闭,共利用现有2套合成纤维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稳定达标排放。(2)对现有工程101C硅片车间、102硅片车间、104硅片车间、201硅片车间的生产设备进行调整和更新,产能由8GW/a增加到10GW/a。(3)四个车间废切割液回收系统各新增1套离子交换系统及酸碱再生系统(共4套),其中102硅片车间和201硅片车间各备用一套离子交换系统及酸碱再生系统(共2套),同时新增2台压滤机,切割液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总投资13225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将104车间的粘胶工序及相应环保设施一起移至201车间内,与201车间粘胶工序同区域布置,并将两处粘胶工序整体密闭一个空间内,其粘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处理采用2套合成纤维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激光划片颗粒物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高效滤筒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要求表 2 限值,同时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中其他行业排放口排放建议值要求;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要求表 2 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高浓度废水经废切割液回收系统压滤后,废硅粉外售,滤液经离子交换系统处理净化后循环使用,定期排入108污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项目脱胶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108污水处理站的脱胶生化调节池,后将上述废水中1200m3/d分入202污水站进一步处理,剩余部分进入108污水处理站脱胶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厂区总排口排放。厂区总排口出水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 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和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同时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略) 绿化用水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置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废硅粉、废钢线、碎硅片及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集中外售;废塑料板厂家回收重复利用;废水处理污泥集中收集后委外综合 (略) 政垃圾处理场;项目废机械油、废油包装物、含胶沾染物及包装物容器、沾染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棉、废灯管、废旧铅蓄电池及污水检测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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