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滨海路店面招牌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滨海路店面招牌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滨海路店面招牌提升改造工程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以〔2022〕23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民委员会;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店面招牌12座、垃圾房9座等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属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 年0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 (略)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③或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1月17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民委员会
地址: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六一路长城广场贵族世家17C,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筱埕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筱埕镇
联系电话:05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滨海路店面招牌提升改造工程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以〔2022〕23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民委员会;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店面招牌12座、垃圾房9座等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属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 年0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 (略)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③或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1月17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民委员会
地址: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六一路长城广场贵族世家17C,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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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筱埕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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