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35项(县第1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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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35项(县第1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35项(县第17项)

反馈问题:今年以来庆城、环县空气 (略) 倒数。

整改目标: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中PM10、PM2.5等主要指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限值以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整改情况:我县认真对照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整改,对症下药,明确了目标任务,限定了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见效。

(一)查找问题根源,压实部门责任。针对我县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不利局面,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会议、联防联控工作约谈会议和“冬防”工作推进会议,分析研判下滑原因,并进行针对性安排部署,对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告诫和约谈,进一步压实了部门责任,明确了目标任务。

(二)大力整 (略) 面源污染。截至目前,我县共开展扬尘管控治理专项检查20余次,对城区12家落实抑尘措施不到位的在建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对已经停工的工地现场督促进行裸露土方全覆盖,对5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工地,从严教育,从重处罚,共计罚款 21.7万元;县大气办利用无人机巡航,对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敏感污染源进行无死角排查和精准管控,累计发现各类问题18处,标注位置,拍照取证,形成清单分两批次进行了督办,发现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整改。对城区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和烟花爆竹燃放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累计取缔城区露天烧烤摊点50户,清理烧烤店外店18户,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3起,累计处罚2600元。

(三)全面管控燃煤污染。一是对未安装环保设施或未按期淘汰的燃煤锅炉进行综合整治,拆除燃煤锅炉2台,对城区现有的5台20蒸吨及以上和9台1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环保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做好日常运行维护,确保供暖期烟气达标排放。二是强化散煤煤质管控,出动执法人员对全县所有煤炭经营户进行“过筛式”的检查整治,责令28家散煤经营户(1家停运,27家正常运行)限期整改,严格落实“三防”措施,待通过验收后纳入“村级”三级煤炭销售网点。三是完成了 (略) 上下达的30批次售煤用煤单位的煤质抽检工作,并在驿马镇三岔路口、玄马镇贾桥原收费站处、卅铺镇阜城北街设立三个煤质卡口严防死守劣质煤流入我县。

(四)抓实大气污染“冬防”监管。 (略) 上10月27日、12月10日“冬防”推进会议要求,县政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按照“严管、严查、严惩”的防治要求,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喷雾抑尘作业力度、设置货运车辆限行路段、查处车辆超限、超载和不遮盖违法行为等措施、严格管控工业企业排放、道路和建筑施工扬尘、燃煤锅炉、煤炭质量、餐饮油烟等污染源。一是对督查过 (略) 110千伏输变电项目施工过程中大量裸土未遮盖的问题,责令其利用“绿网遮盖+固体结壳抑尘剂”双管齐下的办法加强施工扬尘污染管控。二是县大气办借助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智能大气精准调控平台,对每日各个时段的污染物数据指标进行实时公开和分析研判,针对PM10、PM2.5在重点时段偏高的问题,采购安装智能摄像头对城区东、西环路过往大型运载车辆进行记录和统计,并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以减少道路扬尘污染。三是以工作快报的形式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群内加大宣传调度力度,并利用“庆城环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部门工作动态20多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整改结论: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环境空气质量中PM10、PM2.5等主要指标浓度基本控制在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限值以内。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 (略) 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4—*

联系地址:庆城县新华街13号

(略) 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35项(县第17项)

反馈问题:今年以来庆城、环县空气 (略) 倒数。

整改目标: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中PM10、PM2.5等主要指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限值以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整改情况:我县认真对照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整改,对症下药,明确了目标任务,限定了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见效。

(一)查找问题根源,压实部门责任。针对我县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不利局面,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会议、联防联控工作约谈会议和“冬防”工作推进会议,分析研判下滑原因,并进行针对性安排部署,对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告诫和约谈,进一步压实了部门责任,明确了目标任务。

(二)大力整 (略) 面源污染。截至目前,我县共开展扬尘管控治理专项检查20余次,对城区12家落实抑尘措施不到位的在建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对已经停工的工地现场督促进行裸露土方全覆盖,对5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工地,从严教育,从重处罚,共计罚款 21.7万元;县大气办利用无人机巡航,对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敏感污染源进行无死角排查和精准管控,累计发现各类问题18处,标注位置,拍照取证,形成清单分两批次进行了督办,发现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整改。对城区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和烟花爆竹燃放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累计取缔城区露天烧烤摊点50户,清理烧烤店外店18户,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3起,累计处罚2600元。

(三)全面管控燃煤污染。一是对未安装环保设施或未按期淘汰的燃煤锅炉进行综合整治,拆除燃煤锅炉2台,对城区现有的5台20蒸吨及以上和9台1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环保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做好日常运行维护,确保供暖期烟气达标排放。二是强化散煤煤质管控,出动执法人员对全县所有煤炭经营户进行“过筛式”的检查整治,责令28家散煤经营户(1家停运,27家正常运行)限期整改,严格落实“三防”措施,待通过验收后纳入“村级”三级煤炭销售网点。三是完成了 (略) 上下达的30批次售煤用煤单位的煤质抽检工作,并在驿马镇三岔路口、玄马镇贾桥原收费站处、卅铺镇阜城北街设立三个煤质卡口严防死守劣质煤流入我县。

(四)抓实大气污染“冬防”监管。 (略) 上10月27日、12月10日“冬防”推进会议要求,县政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按照“严管、严查、严惩”的防治要求,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喷雾抑尘作业力度、设置货运车辆限行路段、查处车辆超限、超载和不遮盖违法行为等措施、严格管控工业企业排放、道路和建筑施工扬尘、燃煤锅炉、煤炭质量、餐饮油烟等污染源。一是对督查过 (略) 110千伏输变电项目施工过程中大量裸土未遮盖的问题,责令其利用“绿网遮盖+固体结壳抑尘剂”双管齐下的办法加强施工扬尘污染管控。二是县大气办借助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智能大气精准调控平台,对每日各个时段的污染物数据指标进行实时公开和分析研判,针对PM10、PM2.5在重点时段偏高的问题,采购安装智能摄像头对城区东、西环路过往大型运载车辆进行记录和统计,并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以减少道路扬尘污染。三是以工作快报的形式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群内加大宣传调度力度,并利用“庆城环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部门工作动态20多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整改结论: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环境空气质量中PM10、PM2.5等主要指标浓度基本控制在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限值以内。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 (略) 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4—*

联系地址:庆城县新华街13号

(略) 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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