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双碑组团B34-1/03、C7-1/05(部分)、C7-4/02(部分)地块及周边道路、水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沙坪坝区双碑组团B34-1/03、C7-1/05(部分)、C7-4/02(部分)地块及周边道路、水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沙坪坝区双碑组团B34-1/03、C7-1/05(部分)、C7-4/02(部分)地块及周边道路、水域(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沙坪坝区井口街道美丽阳光家园小区东侧,占地面积约53067.1m2。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获悉,调查地 (略) 沙坪坝区井口街道月古村农用地及林地、井口农场果园、垭口塘河河道。1999年,香菇种植户租用调查地块北侧、东侧的部分区域,搭建大棚种植香菇。2006年,重庆 (略) 和某烟道厂租用调查地块西北侧部分区域,分别从事保温砂浆和通风烟道的生产。2009年,种植土生产企业租用调查地块内的B34-1/03地块东南侧区域,从事种植土的生产。2010年,调查地块内的香菇种植户停止种植香菇;某驾校租用调查地块内的B34-1/03地块东侧区域,从事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工作。2011年, (略) 沙坪坝区钱潮金属材料加工厂利用调查地块南侧的少部分区域堆放青石和路沿石。2012年,调查地块西侧外的美丽阳光家园小区在修建过程中,将挖方土堆存至调查地块西侧、南侧及中部区域;同时将调查地块内的垭口塘河部分河段进行了改道,并利用挖方土对河道进行了回填。2013年,美丽阳光家园小区的施工单位将部分项目部建立在了调查地块中部区域。2014年,重庆渝富资产 (略) 取得了调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2015年,调查地块内的部分项目部建筑被拆除;调查地块外的阳光家园小学在修建过程中,将部分原来堆存的挖方土转移至调查地块西侧及西北侧外的区域;某烟道厂停止生产,将南侧区域租给集装箱租赁企业,用于集装箱的堆放及租赁活动。2016年,钢管租赁企业利用原项目部的部分建筑,进行钢管的堆放、租赁活动;同时钢管租赁站利用调查地块北侧部分区域搭建钢管架、遮阳网及彩钢棚,用于钢管的存放及出租;同年,钢管租赁站大部分建筑被拆除;井口街道在B34-1/03地块内修建了有害垃圾集中转运点。2018年,种植土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建材经营户利用外面运来的渣土填平该区域,用于堆放石子、砂子等建材以及外来的建渣、石块。2019年,调查地块内除钢管租赁企业及香菇种植户的部分建构筑物,其它均被拆除。2020年,废旧空调冰箱拆解作坊将过滤网、胶管、泡沫等未利用部分堆存至调查地块东北区域。2022年8月,调查地块西南侧少部分 (略) 沙坪坝区钱潮金属材料加工厂的柳庆国出租给私人,作为建筑工具及货物堆场,用于堆放建筑用梯笼。目前,调查地块北侧的B34-1/03地块内的香菇种植户仍在地块内生活;调查地块内的建材堆场仍堆存有石子、砂子等建材以及建渣、石块;调查地块西南侧少部分区域仍堆存有建筑用梯笼;调查地块内的钢管租赁企业区域仍有少量建构筑物未拆除;附近居民利用调查地块南侧及东侧空置区域种植农作物。调查地块内部分区域硬化良好。调查地块内农作物及植物长势良好。
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控制性规划图可知,调查地块已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水域(E1)及道路,基于整体考虑,选择《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出的土壤污染风险控制值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评价。
通过资料收集分析与实地踏勘,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制定监测布点方案,采用系统布点法与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的方式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监测点位布设,以调查其存在的潜在环境风险。本次调查分为两次现场采样,在地块内共布设了58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固体废物监测点位,累计采集并送检了184个土壤样品、1个地下水样品、1个固体废物样品;此外,另累计采集并送检21个土壤平行样品、1个地下水平行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个基本项目、表2中的40个项目,以及pH、锰、锌、铬、可溶性氟化物。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锑、铍、钴、锰、锌、铬、氰化物、氟化物、多氯联苯、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阿特拉津、滴滴涕、敌敌畏、乐果、七氯、六六六、六氯苯。固体废物全量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个基本项目、表2中的有机农药、半挥发性有机物、二噁英,以及pH;浸出监测因子包括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滴滴涕、苯并[a]芘。
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部分送检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六价铬、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滴滴涕、p,p"-滴滴伊与二噁英类含量超过了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送检地下水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调查地块送检固体废物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中的评价标准限值。
因此,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规划用地要求,需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修复目标和修复范围。
沙坪坝区双碑组团B34-1/03、C7-1/05(部分)、C7-4/02(部分)地块及周边道路、水域(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沙坪坝区井口街道美丽阳光家园小区东侧,占地面积约53067.1m2。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获悉,调查地 (略) 沙坪坝区井口街道月古村农用地及林地、井口农场果园、垭口塘河河道。1999年,香菇种植户租用调查地块北侧、东侧的部分区域,搭建大棚种植香菇。2006年,重庆 (略) 和某烟道厂租用调查地块西北侧部分区域,分别从事保温砂浆和通风烟道的生产。2009年,种植土生产企业租用调查地块内的B34-1/03地块东南侧区域,从事种植土的生产。2010年,调查地块内的香菇种植户停止种植香菇;某驾校租用调查地块内的B34-1/03地块东侧区域,从事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工作。2011年, (略) 沙坪坝区钱潮金属材料加工厂利用调查地块南侧的少部分区域堆放青石和路沿石。2012年,调查地块西侧外的美丽阳光家园小区在修建过程中,将挖方土堆存至调查地块西侧、南侧及中部区域;同时将调查地块内的垭口塘河部分河段进行了改道,并利用挖方土对河道进行了回填。2013年,美丽阳光家园小区的施工单位将部分项目部建立在了调查地块中部区域。2014年,重庆渝富资产 (略) 取得了调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2015年,调查地块内的部分项目部建筑被拆除;调查地块外的阳光家园小学在修建过程中,将部分原来堆存的挖方土转移至调查地块西侧及西北侧外的区域;某烟道厂停止生产,将南侧区域租给集装箱租赁企业,用于集装箱的堆放及租赁活动。2016年,钢管租赁企业利用原项目部的部分建筑,进行钢管的堆放、租赁活动;同时钢管租赁站利用调查地块北侧部分区域搭建钢管架、遮阳网及彩钢棚,用于钢管的存放及出租;同年,钢管租赁站大部分建筑被拆除;井口街道在B34-1/03地块内修建了有害垃圾集中转运点。2018年,种植土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建材经营户利用外面运来的渣土填平该区域,用于堆放石子、砂子等建材以及外来的建渣、石块。2019年,调查地块内除钢管租赁企业及香菇种植户的部分建构筑物,其它均被拆除。2020年,废旧空调冰箱拆解作坊将过滤网、胶管、泡沫等未利用部分堆存至调查地块东北区域。2022年8月,调查地块西南侧少部分 (略) 沙坪坝区钱潮金属材料加工厂的柳庆国出租给私人,作为建筑工具及货物堆场,用于堆放建筑用梯笼。目前,调查地块北侧的B34-1/03地块内的香菇种植户仍在地块内生活;调查地块内的建材堆场仍堆存有石子、砂子等建材以及建渣、石块;调查地块西南侧少部分区域仍堆存有建筑用梯笼;调查地块内的钢管租赁企业区域仍有少量建构筑物未拆除;附近居民利用调查地块南侧及东侧空置区域种植农作物。调查地块内部分区域硬化良好。调查地块内农作物及植物长势良好。
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控制性规划图可知,调查地块已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水域(E1)及道路,基于整体考虑,选择《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出的土壤污染风险控制值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评价。
通过资料收集分析与实地踏勘,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制定监测布点方案,采用系统布点法与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的方式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监测点位布设,以调查其存在的潜在环境风险。本次调查分为两次现场采样,在地块内共布设了58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固体废物监测点位,累计采集并送检了184个土壤样品、1个地下水样品、1个固体废物样品;此外,另累计采集并送检21个土壤平行样品、1个地下水平行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个基本项目、表2中的40个项目,以及pH、锰、锌、铬、可溶性氟化物。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锑、铍、钴、锰、锌、铬、氰化物、氟化物、多氯联苯、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阿特拉津、滴滴涕、敌敌畏、乐果、七氯、六六六、六氯苯。固体废物全量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个基本项目、表2中的有机农药、半挥发性有机物、二噁英,以及pH;浸出监测因子包括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滴滴涕、苯并[a]芘。
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部分送检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六价铬、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滴滴涕、p,p"-滴滴伊与二噁英类含量超过了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送检地下水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调查地块送检固体废物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中的评价标准限值。
因此,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规划用地要求,需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修复目标和修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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