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山西南煤能源有限公司储配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相关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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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山西南煤能源有限公司储配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相关信息的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储配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盂县南娄镇东侧 0.6km 处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储配煤建设项目位于南娄水泥厂西北侧,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668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全封闭储煤库、磅房、初期雨水池、洗车平台、办公生活区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盂县行政审批局服务管理局于2021年4月1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储煤库、办公生活区等公辅设施均新建,与南娄水泥厂无依托关系。项目建成后年储煤约70万吨(含配煤约5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间大气污染源来自土地平整、建筑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以及汽车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工地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施工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6个100%”,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适时洒水、清扫可有效缩小影响范围,施工场地采取喷水降尘措施,在施工期的场界四周竖立临时围挡,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及辅助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取防尘布盖等措施。保持路面清洁,防治机动车扬尘。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车辆运输、物料装卸、输送及堆放和破碎、筛分、配煤排放口(DA001)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地面硬化,定时洒水,保持路面相对湿度,采用密闭箱车运输,限制车速,进场前对车体、轮胎进行清洗。全封闭轻钢结构储煤库、配套喷淋洒水装置及干式雾炮车,全封闭输煤通廊,输煤栈桥全封闭,转载点配套喷淋洒水设施,库内配套可覆盖全库的喷淋洒水设施。生产线布置于全封闭储煤库内,在破碎机、筛分机、配煤机上方分别设集气罩(仅留进料口),输送皮带全封闭,所有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风机风量为30000m3/h,布袋材质为覆膜滤袋,过滤风速0.6m/min,一根H18m×Φ0.9m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1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20mg/m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路面、车辆冲洗水等,建设集中水池对这些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降尘。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有临时炉灶的食堂废水、洗手(脸)水等,就地泼洒用于场地抑尘。

运营期:本项目排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储煤库淋控水和生活污水,要求厂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并配套建设50m3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储煤库淋控水经库内四周淋控水收集槽收集后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煤场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回用于煤堆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送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回收,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运营期: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洗车平台沉淀池泥沙、办公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沉淀池泥沙经收集后全部混入产品外售;场区内设置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危废的收集、暂存、转运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标准修改单([2013]第36号)等相关规定。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现场主要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作业,所有高产噪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日间;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因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消声器破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在模板、支架的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设在棚内操作的应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也应适当建立单面声障。为尽量减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对高噪声设备应避免在晚23点至次日6点期间施工。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装载机、破碎机、筛分机、配煤机、泵类、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置减震垫,并在场区四周种植树木、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严禁鸣笛。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厂区绿化措施,加强生态管理,并制定落实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项目名称

(略) 储配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盂县南娄镇东侧 0.6km 处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储配煤建设项目位于南娄水泥厂西北侧,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668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全封闭储煤库、磅房、初期雨水池、洗车平台、办公生活区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盂县行政审批局服务管理局于2021年4月1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储煤库、办公生活区等公辅设施均新建,与南娄水泥厂无依托关系。项目建成后年储煤约70万吨(含配煤约5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间大气污染源来自土地平整、建筑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以及汽车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工地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施工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6个100%”,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适时洒水、清扫可有效缩小影响范围,施工场地采取喷水降尘措施,在施工期的场界四周竖立临时围挡,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及辅助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取防尘布盖等措施。保持路面清洁,防治机动车扬尘。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车辆运输、物料装卸、输送及堆放和破碎、筛分、配煤排放口(DA001)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地面硬化,定时洒水,保持路面相对湿度,采用密闭箱车运输,限制车速,进场前对车体、轮胎进行清洗。全封闭轻钢结构储煤库、配套喷淋洒水装置及干式雾炮车,全封闭输煤通廊,输煤栈桥全封闭,转载点配套喷淋洒水设施,库内配套可覆盖全库的喷淋洒水设施。生产线布置于全封闭储煤库内,在破碎机、筛分机、配煤机上方分别设集气罩(仅留进料口),输送皮带全封闭,所有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风机风量为30000m3/h,布袋材质为覆膜滤袋,过滤风速0.6m/min,一根H18m×Φ0.9m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1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20mg/m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路面、车辆冲洗水等,建设集中水池对这些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降尘。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有临时炉灶的食堂废水、洗手(脸)水等,就地泼洒用于场地抑尘。

运营期:本项目排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储煤库淋控水和生活污水,要求厂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并配套建设50m3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储煤库淋控水经库内四周淋控水收集槽收集后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煤场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回用于煤堆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送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回收,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运营期: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洗车平台沉淀池泥沙、办公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沉淀池泥沙经收集后全部混入产品外售;场区内设置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危废的收集、暂存、转运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标准修改单([2013]第36号)等相关规定。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现场主要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作业,所有高产噪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日间;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因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消声器破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在模板、支架的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设在棚内操作的应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也应适当建立单面声障。为尽量减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对高噪声设备应避免在晚23点至次日6点期间施工。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装载机、破碎机、筛分机、配煤机、泵类、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置减震垫,并在场区四周种植树木、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严禁鸣笛。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厂区绿化措施,加强生态管理,并制定落实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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