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乡村振兴局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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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乡村振兴局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庐江县乡村振兴局购买服务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乡村振兴局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庐江县光伏帮扶电站运维服务

2.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预算总额为29.50万元。

4.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5.服务内容:为确保庐江县光伏帮扶电站项目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统一安排运维企业对庐江县区域9.696MW光伏帮扶电站开展运维服务(其中村集体光伏帮扶电站68座3.135MW、户用“三无”光伏帮扶电站2187座6.561MW)

6.项目单位:庐江县乡村振兴局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运维企业应与其派驻的技术服务人员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负责现场运行维护人员的考核及工资、福利的发放,不得拖欠其人员工资。

2.运维企业应保证派驻的技术服务人员配置充足、适当、合理,同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2.1 派驻人员应该按要求做到全部持证,应持有特种作业许可证(高/低压)。

2.2 存在高空作业的电站,派驻人员需持有高处作业许可证。

2.3 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生产无关的事务。

2.4 可对接庐江县光伏扶贫电站数据采集器厂商和全国光伏帮扶信息监测系统操作人员调试数据。

2.5 定期对光伏扶贫电站开展全覆盖巡查。

2.6 企业要在庐江县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常驻工作人员。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23年1月3日上午9: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综合楼1楼112室;

4.开标地点:庐江县乡村振兴局一楼会议室。

四、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工期和服务质量的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投标报价函、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1份胶装成册和投标文件扫描后拷贝至U盘密封提交;纸质文件及U盘提交后,不予返还,逾期不予受理。

3.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投标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因疫情防控的需要,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投标。

五、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七、付款事项

按照合同约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乡村振兴局;

2.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综合楼1楼112室;

联系人:李科长0551-*。

九、注意事项

1.项目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报价属一次性报价,不得进行二次调整;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

3.招标人要充分考虑风险,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结算总价不超过29.50万元。

庐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8日


庐江县乡村振兴局购买服务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乡村振兴局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庐江县光伏帮扶电站运维服务

2.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预算总额为29.50万元。

4.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5.服务内容:为确保庐江县光伏帮扶电站项目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统一安排运维企业对庐江县区域9.696MW光伏帮扶电站开展运维服务(其中村集体光伏帮扶电站68座3.135MW、户用“三无”光伏帮扶电站2187座6.561MW)

6.项目单位:庐江县乡村振兴局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运维企业应与其派驻的技术服务人员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负责现场运行维护人员的考核及工资、福利的发放,不得拖欠其人员工资。

2.运维企业应保证派驻的技术服务人员配置充足、适当、合理,同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2.1 派驻人员应该按要求做到全部持证,应持有特种作业许可证(高/低压)。

2.2 存在高空作业的电站,派驻人员需持有高处作业许可证。

2.3 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生产无关的事务。

2.4 可对接庐江县光伏扶贫电站数据采集器厂商和全国光伏帮扶信息监测系统操作人员调试数据。

2.5 定期对光伏扶贫电站开展全覆盖巡查。

2.6 企业要在庐江县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常驻工作人员。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23年1月3日上午9: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综合楼1楼112室;

4.开标地点:庐江县乡村振兴局一楼会议室。

四、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工期和服务质量的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投标报价函、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1份胶装成册和投标文件扫描后拷贝至U盘密封提交;纸质文件及U盘提交后,不予返还,逾期不予受理。

3.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投标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因疫情防控的需要,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投标。

五、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七、付款事项

按照合同约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乡村振兴局;

2.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综合楼1楼112室;

联系人:李科长0551-*。

九、注意事项

1.项目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报价属一次性报价,不得进行二次调整;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

3.招标人要充分考虑风险,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结算总价不超过29.50万元。

庐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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