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平塘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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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平塘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 (略) 鄞州区东吴镇平塘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自然资源部 (略) 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平塘村栗树塘工业区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同时,该区块已被列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东吴示范区建设,工业整治潜力较大,具有推动工业产业空间改造提升和低效工业综合整治的潜力和示范作用。

  根据《 (略) 工业集聚区规划》(在编),平塘村栗树塘区块位于环东钱湖工业社区内,重点发展高端装备业。为提升东吴镇产业竞争力、改善城乡环境、促进城镇高质量发展,为平塘产业集聚区整治提供法定依据, (略) 鄞州区东吴镇平塘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5)《 (略) 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1)》;

  (6)《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0;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8)《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9)《 (略) 鄞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在编);

  (10)《鄞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8);

  (11) (略) 政府同意《关于要求启动2022年第二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计划的请示(甬自然资规〔2022〕75号)》;

  (12)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13) (略) 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14)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涉及东吴镇和五乡镇,东至用地界线、南至鄞县大道、西至规划南北大道、北至镇域界线和用地界线,总用地面积共计54.52公顷。


  1.4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末为2035年。

  1.5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规 (略) 鄞州区东吴镇平塘地段的功能定位为:平塘“专精特新”产业集聚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电梯制造为主,关键基础件、高端装备等一体的高能级产业平台。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发展目标为:

  (1)盘活工业存量建设用地,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重要载体。

  (2)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合理强化要素保障,形成片区经济增长极。

  (3)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先行启动区。

  2.3控制规模

  本规划区规划人口1300人。规划建设用地52.02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95.41%。

  2.4规划结构

  规划结构是引导本地段长远发展的主导思想,结构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本地段聚集效益和综合功能的发挥。

  规划形成“两轴、一组团、一中心”的空间规划结构。

  “两轴”:规划沿鄞县大道形成产城联动轴、沿南北大道形成协同发展轴;

  “一组团”:规划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的工业组团;

  “一中心”:规划在片区内布置工业邻里中心,满足居住、公共服务等需求。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控制单元往往又是一个基层社区的管理单元,通过控制总量亦可保证容纳人口和配套设施的基本恒定。

  3.2单元划分

  本次规划主要结合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园区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本组团划分为1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DW01-05。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规划区总用地面积54.52公顷,开发容量为106.89万平方米。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商住混合用地面积2.30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4.42%。其中租赁住宅建筑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4.2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面积33.33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64.07%。

  4.3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11.56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22.22%。

  4.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4.83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9.29%,其中公园绿地2.48公顷,防护绿地2.35公顷。

  4.5农林用地

  规划农林用地2.50公顷。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因地制宜”的规划原则。

  5.2规划内容

  规划片区内布局工业邻里中心,集中配置租赁住房、生活服务设施、停车场等功能。减少企业重复建设带来的资源浪费,将有限的土地资源更加高效集约的配置到产业项目上。统筹考虑实际服务人口和未来需求,适度预留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空间,为片区生长留足发展条件。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配套设施设置规定,结合规划片区人员构成主要为管理人员、研发人员、企业职工等进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业邻里中心必须配建净 (略) 、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建设室外综合健身场地。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利用现状自然地形地貌,打造小公园,提供休憩、休闲等功能,规划公园绿地面积为2.48公顷。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公园的绿地率应达到7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20%以内。

  规划沿南北大道两侧设置防护绿地,宽度不少于10米,沿鄞县大道两侧设置防护绿地,宽度不少于20米,其中,鄞县大道(经一路-经二路段)北侧涉及报部已批“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永久基本农田,出于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考虑,该段防护绿地宽度不少于15.5米。防护绿地以软质景观为主,绿地率应达到90%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10%以内。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规划地段道路分主干路及支路两个等级。

  (1)城市主干路规划

  南北大道:南北向重要交通性干道,规划红线宽度43.5米,设计速度50千米/小时。

  鄞县大道:东西向重要交通性干道,规划红线宽度50米,主线设计速度为60千米/小时,辅道设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

  (2)城市支路系统规划

  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支路,根据地块开发需要,尽可能加密贯通支路,提高支路系统的可达性和连通性。设计速度20-30千米/小时。

  7.2交通设施规划

  本规划地段范围内共布设公共停车场1处,规划停车位45个;规划范围内以工业地块为主,结合用地性质、交通需求,经综合考虑,本规划地段范围内无公交首末站及加油加气站。

  08、防灾规划

  8.1防洪排涝

  (1)设防标准

  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防。

  治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当天排出不受淹。

  (2)河网规划

  根据相关规划,本区范围内无规划河道。

  8.2消防

  (1)本地段消防依托现状东吴镇专职消防队。

  (2)消防车通道规划

  消防车通道的主体为本地段内的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应充分重视本地段范围内干道和支路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

  (3)高层建筑、生产火灾危险性*、*类的工业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略) 消防的要求。

  8.3抗震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规定,本规划区位于地震动参数0.10g(Ⅶ度)。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现行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3)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8.4地质灾害防治

  依据原《 (略) 鄞州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图》,本园区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及无地质灾害区。

  对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应做好防护工作,防治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区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建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略) 鄞州区东吴镇平塘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自然资源部 (略) 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平塘村栗树塘工业区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同时,该区块已被列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东吴示范区建设,工业整治潜力较大,具有推动工业产业空间改造提升和低效工业综合整治的潜力和示范作用。

  根据《 (略) 工业集聚区规划》(在编),平塘村栗树塘区块位于环东钱湖工业社区内,重点发展高端装备业。为提升东吴镇产业竞争力、改善城乡环境、促进城镇高质量发展,为平塘产业集聚区整治提供法定依据, (略) 鄞州区东吴镇平塘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5)《 (略) 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1)》;

  (6)《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0;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8)《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9)《 (略) 鄞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在编);

  (10)《鄞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8);

  (11) (略) 政府同意《关于要求启动2022年第二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计划的请示(甬自然资规〔2022〕75号)》;

  (12)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13) (略) 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14)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涉及东吴镇和五乡镇,东至用地界线、南至鄞县大道、西至规划南北大道、北至镇域界线和用地界线,总用地面积共计54.52公顷。


  1.4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末为2035年。

  1.5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规 (略) 鄞州区东吴镇平塘地段的功能定位为:平塘“专精特新”产业集聚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电梯制造为主,关键基础件、高端装备等一体的高能级产业平台。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发展目标为:

  (1)盘活工业存量建设用地,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重要载体。

  (2)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合理强化要素保障,形成片区经济增长极。

  (3)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先行启动区。

  2.3控制规模

  本规划区规划人口1300人。规划建设用地52.02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95.41%。

  2.4规划结构

  规划结构是引导本地段长远发展的主导思想,结构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本地段聚集效益和综合功能的发挥。

  规划形成“两轴、一组团、一中心”的空间规划结构。

  “两轴”:规划沿鄞县大道形成产城联动轴、沿南北大道形成协同发展轴;

  “一组团”:规划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的工业组团;

  “一中心”:规划在片区内布置工业邻里中心,满足居住、公共服务等需求。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控制单元往往又是一个基层社区的管理单元,通过控制总量亦可保证容纳人口和配套设施的基本恒定。

  3.2单元划分

  本次规划主要结合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园区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本组团划分为1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DW01-05。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规划区总用地面积54.52公顷,开发容量为106.89万平方米。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商住混合用地面积2.30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4.42%。其中租赁住宅建筑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4.2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面积33.33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64.07%。

  4.3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11.56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22.22%。

  4.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4.83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9.29%,其中公园绿地2.48公顷,防护绿地2.35公顷。

  4.5农林用地

  规划农林用地2.50公顷。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因地制宜”的规划原则。

  5.2规划内容

  规划片区内布局工业邻里中心,集中配置租赁住房、生活服务设施、停车场等功能。减少企业重复建设带来的资源浪费,将有限的土地资源更加高效集约的配置到产业项目上。统筹考虑实际服务人口和未来需求,适度预留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空间,为片区生长留足发展条件。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配套设施设置规定,结合规划片区人员构成主要为管理人员、研发人员、企业职工等进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业邻里中心必须配建净 (略) 、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建设室外综合健身场地。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利用现状自然地形地貌,打造小公园,提供休憩、休闲等功能,规划公园绿地面积为2.48公顷。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公园的绿地率应达到7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20%以内。

  规划沿南北大道两侧设置防护绿地,宽度不少于10米,沿鄞县大道两侧设置防护绿地,宽度不少于20米,其中,鄞县大道(经一路-经二路段)北侧涉及报部已批“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永久基本农田,出于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考虑,该段防护绿地宽度不少于15.5米。防护绿地以软质景观为主,绿地率应达到90%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10%以内。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规划地段道路分主干路及支路两个等级。

  (1)城市主干路规划

  南北大道:南北向重要交通性干道,规划红线宽度43.5米,设计速度50千米/小时。

  鄞县大道:东西向重要交通性干道,规划红线宽度50米,主线设计速度为60千米/小时,辅道设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

  (2)城市支路系统规划

  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支路,根据地块开发需要,尽可能加密贯通支路,提高支路系统的可达性和连通性。设计速度20-30千米/小时。

  7.2交通设施规划

  本规划地段范围内共布设公共停车场1处,规划停车位45个;规划范围内以工业地块为主,结合用地性质、交通需求,经综合考虑,本规划地段范围内无公交首末站及加油加气站。

  08、防灾规划

  8.1防洪排涝

  (1)设防标准

  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防。

  治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当天排出不受淹。

  (2)河网规划

  根据相关规划,本区范围内无规划河道。

  8.2消防

  (1)本地段消防依托现状东吴镇专职消防队。

  (2)消防车通道规划

  消防车通道的主体为本地段内的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应充分重视本地段范围内干道和支路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

  (3)高层建筑、生产火灾危险性*、*类的工业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略) 消防的要求。

  8.3抗震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规定,本规划区位于地震动参数0.10g(Ⅶ度)。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现行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3)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8.4地质灾害防治

  依据原《 (略) 鄞州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图》,本园区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及无地质灾害区。

  对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应做好防护工作,防治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区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建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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