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区分局关于2022年12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止批复决定的公示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区分局关于2022年12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止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自12月份起, (略) 重点项目外,一切建设项目总量审核不允许预支国家未认可的减排量。因此,结合清河门区实际,经审议我局对清河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中止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7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书、表(电子版) |
清河 (略) 项目 | (略) 清河门区皮革产业基地内 | 阜新清兴皮革产业 (略) | 沧州 (略) | 2022.11.22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自12月份起, (略) 重点项目外,一切建设项目总量审核不允许预支国家未认可的减排量。因此,结合清河门区实际,经审议我局对清河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中止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7日
联系电话: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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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书、表(电子版) |
清河 (略) 项目 | (略) 清河门区皮革产业基地内 | 阜新清兴皮革产业 (略) | 沧州 (略) | 2022.11.22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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