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定襄县同立重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定襄县同立重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拟对定 (略) 年产12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填写) |
1 | 年产12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 | 南王乡张村 | 定 (略) | 山西绿洲 (略) |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3667m2,新建1000m2三层办公楼一栋,新建800平方米切割车间一座,新建3500平方米切割车间一座,新增天然气加热炉(4.5m×5.0m×2.5m)2台及配套SCR脱硝设备1台,新增天然气正火炉(4.5m×5.0m×2.5m)2台及配套SCR脱硝设备1台,新增天然气退火炉(4.5m×5.0m×2.5m)2台及配套SCR脱硝设备1台,操作机(30t、20t)各1台,取料机(30t)1台,卧式锯床(1.2m)3台,铣床(130立式)2台,卧式车床(125型)15台,立式车床(4米)2台,行车(20t)8台,台车式电加热炉(40t)5台,立式锯床4套。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本项目由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2210-*-89-01-*。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噪音实施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拆除2台煤气加热炉;新增天然气加热炉2台及配套SCR脱硝设备1台,燃烧废气经脱硝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天然气正火炉2台及配套SCR脱硝设备1台,燃烧废气经脱硝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天然气退火炉2台及配套SCR脱硝设备1台,燃烧废气经脱硝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大气【2019】164号)。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产噪设备置于封闭结构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隔声基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铁屑、边角料、氧化铁皮暂存于厂区东南侧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站。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热处理车间西侧设置一个10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乳化液、废催化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生活垃圾暂存在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控制要求为:SO2:5.36t/a、NOx:3.18t/a、烟尘:1.16t/a。 7、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生态环境股0350-* | |||||||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8日(3个工作日) |
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拟对定 (略) 年产12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填写) |
1 | 年产12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 | 南王乡张村 | 定 (略) | 山西绿洲 (略) |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3667m2,新建1000m2三层办公楼一栋,新建800平方米切割车间一座,新建3500平方米切割车间一座,新增天然气加热炉(4.5m×5.0m×2.5m)2台及配套SCR脱硝设备1台,新增天然气正火炉(4.5m×5.0m×2.5m)2台及配套SCR脱硝设备1台,新增天然气退火炉(4.5m×5.0m×2.5m)2台及配套SCR脱硝设备1台,操作机(30t、20t)各1台,取料机(30t)1台,卧式锯床(1.2m)3台,铣床(130立式)2台,卧式车床(125型)15台,立式车床(4米)2台,行车(20t)8台,台车式电加热炉(40t)5台,立式锯床4套。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本项目由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2210-*-89-01-*。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噪音实施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拆除2台煤气加热炉;新增天然气加热炉2台及配套SCR脱硝设备1台,燃烧废气经脱硝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天然气正火炉2台及配套SCR脱硝设备1台,燃烧废气经脱硝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天然气退火炉2台及配套SCR脱硝设备1台,燃烧废气经脱硝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大气【2019】164号)。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产噪设备置于封闭结构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隔声基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铁屑、边角料、氧化铁皮暂存于厂区东南侧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站。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热处理车间西侧设置一个10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乳化液、废催化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生活垃圾暂存在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控制要求为:SO2:5.36t/a、NOx:3.18t/a、烟尘:1.16t/a。 7、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生态环境股0350-* | |||||||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8日(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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