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01047834X/2022-03680
关于2022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01047834X/2022-03680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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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格达良乡乔克其、库也克村农田水利配套项目 | (略) 格达良乡乔克其村、库也克村 | (略) 水管站 | 新疆荣祥 (略) | 建设1条支渠,总长2.5km,及配套设施30座。永久占地面积13700m2,临时占地面积为2800m2。 | 大气环境:施工期选用工艺先进、技术含量高的作业机械,减少燃油废气的产生;产生的粉尘采用原材料苫盖、围挡等,施工区域要做到每天用洒水车至少洒水2~3次。 水环境:依托农户现有污水处理措施。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使用低噪声设备,敏感区设置围挡,并禁止夜间施工。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随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运营期要求管理人员及时安排人员定期清理渠道污泥,清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 无 |
2 | (略) 哈拉峻乡、吐古买提乡屠宰点建设项目 | (略) 哈拉峻乡琼哈拉峻村、昂额孜片区、吐古买提乡吐古买提村 | (略) 畜牧兽医局 | 新疆荣祥 (略) | 本项目3个屠宰点的规模均为年屠宰羊17500只、牛1750头。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72平方米,其中3个屠宰点分别建设1栋建筑面积700平方米(1F)的屠宰车间;总建筑面积为3×700=2100平方米,3个屠宰点分别建设1栋建筑面积共计100平方米(1F)的待宰圈,总建筑面积为3×100=300平方米,3个屠宰点分别建设1栋建筑面积24平方米(1F)的污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为3×24=72平方米。 | 大气环境:项目3个屠宰点待宰圈恶臭采用全封闭+除臭+日产日清的处理方式;3个屠宰点屠宰车间恶臭采用全封闭+排风扇+日产日清的处理方式;3个屠宰点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在排气口定期喷洒除臭剂的处理方式。恶臭的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建标准。 水环境:3个屠宰点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项目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工艺为:凝气浮+A/O工艺(一体化设备)+过滤工艺,日处理能力30m3/d),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表3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略) 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项目区周边绿化。 噪声:项目3个屠宰点均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的方式降低噪声的产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3个屠宰点牛羊粪便、肠胃内容物暂存后,外售做为有机肥原料日产日清;碎肉/骨渣、不可食用内脏、病胴体、蹄壳集中收集,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日产日清;污泥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转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3个屠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转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 无 |
3 | 新疆速 (略) 1500型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 | 新疆 (略) 阿湖乡阿其克村吐古买提路01号(胡木旦区) | 新疆速 (略) | 新疆荣祥 (略) | 新建1条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生产线,年产量为4万t。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m2,其中沥青搅拌站生产线占地面积1500m2,办公区占地面积50m2,沥青储罐占地面积100m2,全封闭式骨料堆棚占地面积250m2,矿粉仓占地面积100m2。 | 大气环境:沥青拌合站上料有组织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相关要求(120mg/m3);无组织上料粉尘采用密闭式堆场+炮雾机洒水降尘,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相关要求(1.0mg/m3);干燥筒燃油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排气筒排放(2#),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和表4中二级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沥青烟气经抽风引至电捕集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2#排气筒,高15m),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导热油燃烧废气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15m排气筒(3#)排放 ,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用炮雾机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骨料堆棚卸料过程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采用封闭料场,各料场设置分隔挡墙,确保无混堆,分隔挡墙不低于3m,料场内设置炮雾机一台,对封闭料场喷雾抑尘,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相关要求(1.0mg/m3)。 水环境: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自建防渗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 (略) 政环卫定期拉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距离衰减,满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废石料可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作为本项目的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污泥经晾干后定期外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点处置;沥青残渣可直接回用于生产。废滤芯滤袋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 (略) 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清运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 | 无 |
4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性实验楼新建项目 | (略) 工业园 (略) ( (略) 疾病预 (略) 内)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新疆荣祥 (略) | 本项目新建实验楼,地上两层,总面积为1500m2 | 大气环境:实验室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通过设置负压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水环境: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依托疾控中心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置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罩等,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实验过程会产生各种医疗废物,包括废样本、废试剂盒、废移液管吸头、废离心管、废消毒纱布及废防护用品等,按感染性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 (略) 利康医 (略) 进行清运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 (略) 利康医 (略) 进行清运处置。污泥按感染性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 (略) 利康医 (略) 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无 |
5 |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三期)建设项目 | (略) 东北侧5.5公里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鑫旺德盛 (略) | 新建处理规模246吨/日,总库容为140.5万立方米的填埋场1座,配套建设管理站1座(含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 | (一)施工期 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加强施工管理;优化场地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占地范围,落实施工期生态、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场地进行全面清理和生态恢复;填埋场服务期满后,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封场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二)运营期 1、严格落实各项恶臭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在填埋区设置“垂直导气石笼+导气管”的导气系统,用于收集、导排填埋场内部产生的*烷气体;填埋场进行垃圾填埋时,严格执行各单元逐日填埋,要求一层垃圾一层土,做到当日填埋的垃圾当天覆土,减轻恶臭污染和防止疾病传播;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的要求设置灭蝇、灭虫、灭鼠、除臭措施,使用杀虫剂灭蝇、鼠药灭鼠;严格落实采用密闭垃圾车,对场内道路及作业区定期洒水,对填埋作业区四周设置铁丝网,控制“白色”污染物飞扬。恶臭气体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排放,TSP厂界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同时项目以整个项目边界向外划定了50m卫生防护距离,该5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会有居民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入驻。 2、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排入化粪池(50m3),经化粪池简单预处理后,与排入渗滤液收集池(1000m3)的垃圾渗滤液一同经污水处理站(两级缺氧-好氧+MBR膜系统)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2m3/d)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后,由吸污车清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落实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控和应急措施,定期对地下水水质和防渗衬层进行监测,避免污染地下水。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报告书》预测分析,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均有一定的超标。四周厂界35米外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根据现场调查,该项目四周35m范围内没有居民和其他敏感保护目标。建设单位应应采取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机械设备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合理布置生活区与填埋区相对位置,以减轻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填埋区做好厂房及厂界附近的植树绿化工作,周边种植高大乔木等以形成隔音树带等降噪措施。同时项目以整个项目边界向外划定了50m卫生防护距离,该5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会有居民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入驻。 5、生活垃圾送至本填埋场填埋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鉴定如不属于危险废物送至本填埋场填埋处理;污泥如属于危废则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众参与调查,期间进行了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及张贴公示。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通过网络、电话及书信等方式提出的意见。 |
6 | 克州阿克陶江西工业园区垃圾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 阿克陶江西工业园区西北侧4km,现状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空地 | 阿克陶江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乌鲁木齐湘永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阿克陶江西工业园区西北侧4km,现状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空地,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75°30"36.97",北纬39°06"17.03"。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万m2,其中填埋区占地9万m2,填埋场处理能力50t/d,总库容42.77万m3,有效库容34.22万m3,使用年限24年。 服务对象为阿克陶江西工业园区企业所产生的未被回收利用的Ⅰ类和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包括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汽车装卸料起尘、填埋作业区扬尘和机械设备尾气。为减轻固废卸车时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控制卸车时的速度,尽量降低卸料高度,并配备洒水车,边卸车边洒水,减少扬尘飞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作业分区、分单元进行,采取洒水降尘和湿式碾压作业,对已完成摊铺碾压的非填埋作业区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针对填埋作业机械设备产生的尾气,加强对填埋作业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限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尽可能使用油耗低、排气小的填埋作业车辆,并且场地内限速行驶,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淋溶液收集至收集池,经沉淀后用泵回喷至填埋区洒水降尘。本项目在建设中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做好填埋场防渗和淋溶液收集池防渗措施。运行后定期检修维护和地下水监测及其他管理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比较小。本项目不设管理区,管理区依托南侧现状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区,管理区新增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后用吸污车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运行期噪声主要来自压实机、推土机等,对于填埋作业机械噪声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的措施;运营期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以降低噪声;同时在填埋场周围进行绿化,加强作业工人的劳动防护。运营期间噪声源对场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设管理区,管理区依托南侧现状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区,管理区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淋溶液收集池内产生的泥渣运往本项目填埋场填埋处置。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可行。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填埋场底部及边坡采用人工水平防渗和侧壁防渗相结合的方式防渗,同时在沿地下水流向在填埋场上游设对照井1个;沿地下水流向在填埋场下游设污染监测井1个;在可能出现污染扩散区域处设污染扩散井1个,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 (6)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地表扰动面积,降低水土流失。服务期满后及时进行封场,封场措施和封场后的运行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对于可能发生的淋溶液泄漏、填埋场溃坝等事故,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8)环境管理要求:强化填埋场运营管理,按照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天山 (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格达良乡乔克其、库也克村农田水利配套项目 | (略) 格达良乡乔克其村、库也克村 | (略) 水管站 | 新疆荣祥 (略) | 建设1条支渠,总长2.5km,及配套设施30座。永久占地面积13700m2,临时占地面积为2800m2。 | 大气环境:施工期选用工艺先进、技术含量高的作业机械,减少燃油废气的产生;产生的粉尘采用原材料苫盖、围挡等,施工区域要做到每天用洒水车至少洒水2~3次。 水环境:依托农户现有污水处理措施。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使用低噪声设备,敏感区设置围挡,并禁止夜间施工。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随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运营期要求管理人员及时安排人员定期清理渠道污泥,清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 无 |
2 | (略) 哈拉峻乡、吐古买提乡屠宰点建设项目 | (略) 哈拉峻乡琼哈拉峻村、昂额孜片区、吐古买提乡吐古买提村 | (略) 畜牧兽医局 | 新疆荣祥 (略) | 本项目3个屠宰点的规模均为年屠宰羊17500只、牛1750头。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72平方米,其中3个屠宰点分别建设1栋建筑面积700平方米(1F)的屠宰车间;总建筑面积为3×700=2100平方米,3个屠宰点分别建设1栋建筑面积共计100平方米(1F)的待宰圈,总建筑面积为3×100=300平方米,3个屠宰点分别建设1栋建筑面积24平方米(1F)的污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为3×24=72平方米。 | 大气环境:项目3个屠宰点待宰圈恶臭采用全封闭+除臭+日产日清的处理方式;3个屠宰点屠宰车间恶臭采用全封闭+排风扇+日产日清的处理方式;3个屠宰点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在排气口定期喷洒除臭剂的处理方式。恶臭的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建标准。 水环境:3个屠宰点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项目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工艺为:凝气浮+A/O工艺(一体化设备)+过滤工艺,日处理能力30m3/d),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表3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略) 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项目区周边绿化。 噪声:项目3个屠宰点均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的方式降低噪声的产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3个屠宰点牛羊粪便、肠胃内容物暂存后,外售做为有机肥原料日产日清;碎肉/骨渣、不可食用内脏、病胴体、蹄壳集中收集,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日产日清;污泥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转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3个屠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转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 无 |
3 | 新疆速 (略) 1500型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 | 新疆 (略) 阿湖乡阿其克村吐古买提路01号(胡木旦区) | 新疆速 (略) | 新疆荣祥 (略) | 新建1条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生产线,年产量为4万t。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m2,其中沥青搅拌站生产线占地面积1500m2,办公区占地面积50m2,沥青储罐占地面积100m2,全封闭式骨料堆棚占地面积250m2,矿粉仓占地面积100m2。 | 大气环境:沥青拌合站上料有组织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相关要求(120mg/m3);无组织上料粉尘采用密闭式堆场+炮雾机洒水降尘,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相关要求(1.0mg/m3);干燥筒燃油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排气筒排放(2#),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和表4中二级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沥青烟气经抽风引至电捕集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2#排气筒,高15m),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导热油燃烧废气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15m排气筒(3#)排放 ,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用炮雾机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骨料堆棚卸料过程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采用封闭料场,各料场设置分隔挡墙,确保无混堆,分隔挡墙不低于3m,料场内设置炮雾机一台,对封闭料场喷雾抑尘,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相关要求(1.0mg/m3)。 水环境: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自建防渗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 (略) 政环卫定期拉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距离衰减,满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废石料可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作为本项目的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污泥经晾干后定期外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点处置;沥青残渣可直接回用于生产。废滤芯滤袋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 (略) 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清运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 | 无 |
4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性实验楼新建项目 | (略) 工业园 (略) ( (略) 疾病预 (略) 内)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新疆荣祥 (略) | 本项目新建实验楼,地上两层,总面积为1500m2 | 大气环境:实验室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通过设置负压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水环境: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依托疾控中心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置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罩等,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实验过程会产生各种医疗废物,包括废样本、废试剂盒、废移液管吸头、废离心管、废消毒纱布及废防护用品等,按感染性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 (略) 利康医 (略) 进行清运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 (略) 利康医 (略) 进行清运处置。污泥按感染性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 (略) 利康医 (略) 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无 |
5 |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三期)建设项目 | (略) 东北侧5.5公里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鑫旺德盛 (略) | 新建处理规模246吨/日,总库容为140.5万立方米的填埋场1座,配套建设管理站1座(含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 | (一)施工期 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加强施工管理;优化场地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占地范围,落实施工期生态、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场地进行全面清理和生态恢复;填埋场服务期满后,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封场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二)运营期 1、严格落实各项恶臭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在填埋区设置“垂直导气石笼+导气管”的导气系统,用于收集、导排填埋场内部产生的*烷气体;填埋场进行垃圾填埋时,严格执行各单元逐日填埋,要求一层垃圾一层土,做到当日填埋的垃圾当天覆土,减轻恶臭污染和防止疾病传播;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的要求设置灭蝇、灭虫、灭鼠、除臭措施,使用杀虫剂灭蝇、鼠药灭鼠;严格落实采用密闭垃圾车,对场内道路及作业区定期洒水,对填埋作业区四周设置铁丝网,控制“白色”污染物飞扬。恶臭气体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排放,TSP厂界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同时项目以整个项目边界向外划定了50m卫生防护距离,该5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会有居民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入驻。 2、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排入化粪池(50m3),经化粪池简单预处理后,与排入渗滤液收集池(1000m3)的垃圾渗滤液一同经污水处理站(两级缺氧-好氧+MBR膜系统)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2m3/d)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后,由吸污车清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落实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控和应急措施,定期对地下水水质和防渗衬层进行监测,避免污染地下水。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报告书》预测分析,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均有一定的超标。四周厂界35米外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根据现场调查,该项目四周35m范围内没有居民和其他敏感保护目标。建设单位应应采取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机械设备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合理布置生活区与填埋区相对位置,以减轻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填埋区做好厂房及厂界附近的植树绿化工作,周边种植高大乔木等以形成隔音树带等降噪措施。同时项目以整个项目边界向外划定了50m卫生防护距离,该5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会有居民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入驻。 5、生活垃圾送至本填埋场填埋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鉴定如不属于危险废物送至本填埋场填埋处理;污泥如属于危废则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众参与调查,期间进行了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及张贴公示。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通过网络、电话及书信等方式提出的意见。 |
6 | 克州阿克陶江西工业园区垃圾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 阿克陶江西工业园区西北侧4km,现状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空地 | 阿克陶江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乌鲁木齐湘永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阿克陶江西工业园区西北侧4km,现状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空地,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75°30"36.97",北纬39°06"17.03"。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万m2,其中填埋区占地9万m2,填埋场处理能力50t/d,总库容42.77万m3,有效库容34.22万m3,使用年限24年。 服务对象为阿克陶江西工业园区企业所产生的未被回收利用的Ⅰ类和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包括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汽车装卸料起尘、填埋作业区扬尘和机械设备尾气。为减轻固废卸车时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控制卸车时的速度,尽量降低卸料高度,并配备洒水车,边卸车边洒水,减少扬尘飞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作业分区、分单元进行,采取洒水降尘和湿式碾压作业,对已完成摊铺碾压的非填埋作业区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针对填埋作业机械设备产生的尾气,加强对填埋作业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限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尽可能使用油耗低、排气小的填埋作业车辆,并且场地内限速行驶,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淋溶液收集至收集池,经沉淀后用泵回喷至填埋区洒水降尘。本项目在建设中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做好填埋场防渗和淋溶液收集池防渗措施。运行后定期检修维护和地下水监测及其他管理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比较小。本项目不设管理区,管理区依托南侧现状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区,管理区新增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后用吸污车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运行期噪声主要来自压实机、推土机等,对于填埋作业机械噪声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的措施;运营期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以降低噪声;同时在填埋场周围进行绿化,加强作业工人的劳动防护。运营期间噪声源对场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设管理区,管理区依托南侧现状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区,管理区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淋溶液收集池内产生的泥渣运往本项目填埋场填埋处置。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可行。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填埋场底部及边坡采用人工水平防渗和侧壁防渗相结合的方式防渗,同时在沿地下水流向在填埋场上游设对照井1个;沿地下水流向在填埋场下游设污染监测井1个;在可能出现污染扩散区域处设污染扩散井1个,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 (6)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地表扰动面积,降低水土流失。服务期满后及时进行封场,封场措施和封场后的运行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对于可能发生的淋溶液泄漏、填埋场溃坝等事故,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8)环境管理要求:强化填埋场运营管理,按照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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