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路以西、顺城路以南(2017-107-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滨河路以西、顺城路以南(2017-107-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 地块基本情况
滨河路以西、顺城路以南(2017-107-6号)地 (略) (略) 威县滨河路以西、顺城路以南,根据该地块用地勘测定界图,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5688.34m2(53.53亩),历史为农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8"48.90",北纬36°58"32.26"。2021年3月9日,土地所有权人变更为邢台华 (略) ,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文号:地字第*),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2021年3月24日,取得不动产证,文号:冀(2021)威县不动产权第*号,2021年9月邢台华 (略) 开始在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威县金海尚书苑小区。
2 污染识别结果
该地块历史作为农田使用期间,地块内主要种植蔬菜、玉米、小麦等农作物,主要需要施用化肥、农肥等促进农作物生长,使用新型除草剂、杀虫剂为农作物防治杂草、病虫害,灌溉用水来自井水进行灌溉,历史上未发生污水灌溉的情况,初步确认本地块内的农作物种植时期可能对土壤产生有机农药的污染。该地块开发建设期间,有人员施工活动,有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车辆进入地块,存在滴油、漏油的可能性,潜在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烃(C10-C40)
3 地块规划用途
按照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2021年变更为居住用地。
4 评价标准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对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1019)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要求,建议该地块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中的一类用地筛选值。
5 土壤点位布设及测试
项目本次调查土壤布点方案为验证布点法,本次地块土壤调查采样分别为2022年11月18日~20日、12月5日-6日,5天时间,共设置5个现场空白样,5个运输空白样;地下水调查采样为2022年12月6日,共设置1个现场空白样,1个运输空白样。监测点位的土壤主要监测因子主要为pH、45项基本因子和有机农药类、氨氮、石油烃、锡;地下水主要检测因子为35项基本因子、石油类、锡。
6 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点位检出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本地块确定的土壤污染物筛选值,本地块土壤中的污染物不会造成健康风险,地下水点位污染物含量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是由原生地质造成的和地块内地势较低,雨季雨量较大引起生活污水汇入造成。不属于本地块历史活动因素,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地块调查工作无需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
1 地块基本情况
滨河路以西、顺城路以南(2017-107-6号)地 (略) (略) 威县滨河路以西、顺城路以南,根据该地块用地勘测定界图,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5688.34m2(53.53亩),历史为农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8"48.90",北纬36°58"32.26"。2021年3月9日,土地所有权人变更为邢台华 (略) ,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文号:地字第*),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2021年3月24日,取得不动产证,文号:冀(2021)威县不动产权第*号,2021年9月邢台华 (略) 开始在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威县金海尚书苑小区。
2 污染识别结果
该地块历史作为农田使用期间,地块内主要种植蔬菜、玉米、小麦等农作物,主要需要施用化肥、农肥等促进农作物生长,使用新型除草剂、杀虫剂为农作物防治杂草、病虫害,灌溉用水来自井水进行灌溉,历史上未发生污水灌溉的情况,初步确认本地块内的农作物种植时期可能对土壤产生有机农药的污染。该地块开发建设期间,有人员施工活动,有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车辆进入地块,存在滴油、漏油的可能性,潜在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烃(C10-C40)
3 地块规划用途
按照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2021年变更为居住用地。
4 评价标准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对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1019)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要求,建议该地块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中的一类用地筛选值。
5 土壤点位布设及测试
项目本次调查土壤布点方案为验证布点法,本次地块土壤调查采样分别为2022年11月18日~20日、12月5日-6日,5天时间,共设置5个现场空白样,5个运输空白样;地下水调查采样为2022年12月6日,共设置1个现场空白样,1个运输空白样。监测点位的土壤主要监测因子主要为pH、45项基本因子和有机农药类、氨氮、石油烃、锡;地下水主要检测因子为35项基本因子、石油类、锡。
6 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点位检出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本地块确定的土壤污染物筛选值,本地块土壤中的污染物不会造成健康风险,地下水点位污染物含量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是由原生地质造成的和地块内地势较低,雨季雨量较大引起生活污水汇入造成。不属于本地块历史活动因素,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地块调查工作无需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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