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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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关于尽快报送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雁峰区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公示 (略) 统计局、 (略) 人事厅《关于建立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湘统〔2006〕89号)要求, (略) 雁峰区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2022年1月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区统计局反映。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区政府南321室,电话:*区统计局:区政府南604室,电话:*,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雁峰区统计局2022年12月30日


雁峰区2022年项目数据评估认定汇总表
填报单位:雁峰区统计局一、省10件民生实事序号考核指标全区总目标主要责任单位实际完成完成率(%)

1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914个,提高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占比至95%以上区教育局2301120%2特殊群体健康保障完成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850人区卫健局1306153.65%完成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850人




区妇联1037122%完成农村适龄妇女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750人1062141.6%至少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普通门诊 (略) 直接结算区医保局5500%康复救助残疾儿童50人区残联143285.5%完成2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6130%3城乡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600元每月区民政局600元每月100%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7200元每年7200元每年10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75元75元每月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75元75元每月100%序号考核指标全区总目标主要责任单位实际完成完成率(%)
4老年人服务保障完成12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区民政局1200100%

关于尽快报送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雁峰区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公示

(略) 统计局、 (略) 人事厅《关于建立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湘统〔2006〕89号)要求, (略) 雁峰区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2022年1月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区统计局反映。

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区政府南321室,电话:*

区统计局:区政府南604室,电话:*,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雁峰区统计局

2022年12月30日




雁峰区2022年项目数据评估认定汇总表


填报单位:雁峰区统计局

一、省10件民生实事

序号

考核指标

全区总目标

主要责任单位

实际完成

完成率(%)



1

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914个,提高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占比至95%以上

区教育局

2301

120%

2

特殊群体健康保障

完成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850人

区卫健局

1306

153.65%

完成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850人






区妇联

1037

122%

完成农村适龄妇女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750人

1062

141.6%

至少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普通门诊 (略) 直接结算

区医保局

5

500%

康复救助残疾儿童50人

区残联

143

285.5%

完成2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26

130%

3

城乡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600元每月

区民政局

600元每月

100%

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7200元每年

7200元每年

10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75元

75元每月

1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75元

75元每月

100%

序号

考核指标

全区总目标

主要责任单位

实际完成

完成率(%)


4

老年人服务保障

完成12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区民政局

12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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