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市海鸥生态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市海鸥生态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略) (略) :
你司提交的《 (略) 海鸥生态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审查委员会2022年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指标
(一)规划位置: (略) 平桂区鸡笼山街南侧A-1地块( (略) 平桂管理区黄田镇安山村蟾蜍岩)。
(二)规划用地面积:3167.75平方米。
(三)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楼。
(四)附属建筑物性质:配套设施用房。
(五)建筑面积:7249.8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453.33平方米(其中住宅5122.37平方米, (略) 75.6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36.36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用房39.6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32.56平方米,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17.42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9.39平方米,公共卫生间9.9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796.53平方米(架空层357.06平方米,地下室1439.47平方米)]。
(六)建筑占地面积:915.27平方米。
(七)建筑密度:29%。
(八)容积率:1.72。
(九)绿地率:30.66%。
(十)建筑高度:不高于23.9米(详见附件)。
(十一)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55个(含新能源停车7个,无障碍停车位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10个。
(十二)场地标高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距等指标详见附件。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6、7层。
(二)立面色彩及材质:主色调灰白色,辅色调咖啡色,主要材质为外墙砖和真石漆。
(三)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综合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垃圾收集点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发改、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 (略) 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开工前,应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三)本方案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本方案中的阳台、飘窗、设备板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严禁改造并改作他途。本方案中夜景亮化内容需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四)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五)本项目设计中的机械式立体停车位为初步方案,待确定设备厂家及具体规格后,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六)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调整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调整规划及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七)本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 (略) 政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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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你司提交的《 (略) 海鸥生态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审查委员会2022年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指标
(一)规划位置: (略) 平桂区鸡笼山街南侧A-1地块( (略) 平桂管理区黄田镇安山村蟾蜍岩)。
(二)规划用地面积:3167.75平方米。
(三)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楼。
(四)附属建筑物性质:配套设施用房。
(五)建筑面积:7249.8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453.33平方米(其中住宅5122.37平方米, (略) 75.6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36.36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用房39.6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32.56平方米,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17.42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9.39平方米,公共卫生间9.9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796.53平方米(架空层357.06平方米,地下室1439.47平方米)]。
(六)建筑占地面积:915.27平方米。
(七)建筑密度:29%。
(八)容积率:1.72。
(九)绿地率:30.66%。
(十)建筑高度:不高于23.9米(详见附件)。
(十一)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55个(含新能源停车7个,无障碍停车位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10个。
(十二)场地标高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距等指标详见附件。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6、7层。
(二)立面色彩及材质:主色调灰白色,辅色调咖啡色,主要材质为外墙砖和真石漆。
(三)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综合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垃圾收集点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发改、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 (略) 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开工前,应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三)本方案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本方案中的阳台、飘窗、设备板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严禁改造并改作他途。本方案中夜景亮化内容需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四)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五)本项目设计中的机械式立体停车位为初步方案,待确定设备厂家及具体规格后,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六)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调整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调整规划及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七)本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 (略) 政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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