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1").css("display","block");//视图时要用 包围var flashvars = {f: "",s:"0",c:"0",e:"2",v:"80",p:"1",lv:"0",loaded:"loadedHandler",my_url:encodeURIComponent(window.locatio" />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16)和《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2年12月至2027年11月。
(三)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867.64hm2,其中:园区规划面积864.14hm2,园区外扰动面积3.50hm2。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为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六)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依据园区控规指标调整)。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32143.1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6382.59万元,方案新增5760.5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587.96万元,植物措施9.77万元,监测措施355.63万元,临时措施1189.36万元,独立费用406.29万元,基本预备费272.9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38.56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请你单位加强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园区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1.负责园区建设土石方的统一调配与管理,园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应尽量内部平衡。
2.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园区开发建设扰动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增设临时占地。
3.负责园区内表土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严格落实表土剥离、利用和保护措施。
(二)你单位要将本许可决定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园区内建设项目共享,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园区入驻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共同做好园区开发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在1个月内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2.待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结合本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在开工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施工行为。要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4.项目完工后,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按规定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园区内已完工项目应在3个月内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三)按照开发时序,督促园区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统一组织开展园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并按时向我局和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五)园区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功能布局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按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服务期满后,由区域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完成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下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按程序报批。
附件:1.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水利局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秦怡;联系电话:023-*)
附件1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区域名称 |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 | ||||||||
地理位置 | (略) 梁平区双桂街道、梁山街道、安胜镇 | 区域范围 | 坐标: E107.*~107.*,N30.*~ 30.*; | ||||||
批准设立机构 | (略) 人民政府 | 批准设立时间 | 2002年 | ||||||
开建时间 | 2002年 | 完建时间 | 2027年 | ||||||
建设内容 | 规模(hm2) | 挖方量 (万m3) | 填方量 (万m3) | 调入/调出 (万m3) | 弃(余)方量 (万m3) | ||||
规划功能区 | 644.11 | 909.36 | 857.32 | -/52.04 | - | ||||
公共设施区 | 220.03 | 105.20 | 157.24 | 52.04/- | - | ||||
施工临时设施 | 3.50 | - | - | - | - | ||||
合计 | 867.64 | 1014.56 | 1014.56 | 52.04/52.04 | - | ||||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略) 水土流失重点治 (略) 梁平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 | 气候类型 | 中亚热带季风气候 | ||||||
植被类型 |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 | 现状林草覆盖率(%) | 35 | ||||||
土壤类型 | 紫色土、水稻土、黄壤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t/(km2·a] | 335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867.64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扰动地表面积(hm2) | 867.64 |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hm2) | 670.40 | ||||||
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 规划功能区未建区 | ||||||||
防治 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表土保护率(%) | 92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渣土防护率(%) | 94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 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规划功能区 | 已建区 | 主体已实施排水沟8539m,雨水管网44154m,透水铺装8.83hm2。 | 主体已实施景观绿化37.92hm2。 | / | |||||
在建区 | 主体已列排水沟1124m,雨水管网5622m,透水铺装1.12hm2。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6.75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650m,临时沉砂池7座,现状堆土无纺布覆盖4350m2,材料防雨布覆盖4800m2。 | ||||||
场平待建区 | 主体已列排水沟8333m,雨水管网32156m,透水铺装6.43hm2;方案新增表土回覆7.25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14.50hm2。 | 方案新增临时截排水沟19985m,临时沉砂池91座,撒草临时防护24.42hm2,临时堆土无纺布覆盖*m2,材料防雨布覆盖27200m2。 | ||||||
未建区 | 主体已列排水沟22556m,雨水管网79433m,透水铺装15.89h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12.98hm2,表土回覆22.72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45.43hm2。 | 方案新增临时截排水沟53289m,临时沉砂池219座,撒草临时防护285.96hm2,临时堆土无纺布覆盖*m2,材料防雨布覆盖67300m2。 | ||||||
公共设施区 | 交通道路 | 已建 | 主体已实施雨水管网37458m,透水铺装5.48hm2。 | 主体已实施景观绿化0.55hm2,行道树7309株。 | / | ||||
在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851m,透水铺装0.27h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85hm2,表土回覆0.22万m3。 | 主体已实施景观绿化0.36hm2,行道树361株。 | 方案新增临时截排水沟451m,临时沉砂池3座,临时堆土无纺布覆盖4500m2,材料防雨布覆盖1000m2。 | ||||||
未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60249m,透水铺装8.82h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3.17hm2,表土回覆3.37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4.39hm2,行道树11756株。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2042m,临时沉砂池98座,临时堆土无纺布覆盖*m2,材料防雨布覆盖28000m2。 | ||||||
绿地公园 | 已建 | / | 主体已实施景观绿化50.36hm2。方案新增撒草绿化1.91 hm2。 | / | |||||
场平待建 | 方案新增表土回覆7.92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13.20hm2。 | 方案新增撒草临时防护0.12hm2,堆土无纺布覆盖500m2。 | ||||||
未建 | 方案新增表土回覆16.60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44.10hm2。 | 方案新增堆土(边坡)无纺布覆盖45900m2。 | ||||||
施工临时设施区 | 表土堆场 | / | / | 方案新增撒草绿化9.93hm2。 | 方案新增表土防雨布覆盖53130m2,编织袋装土拦挡1230m。 | ||||
投资(万元) | 20870.21 (方案新增2587.96万元) | 8110.11 (方案新增9.77万元) | 1189.36 (方案新增1189.36万元)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2143.11 (方案新增5760.52万元) | 独立费用(万元) | 406.29 | ||||||
监测费(万元) | 355.63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938.56万元(其中已征26.87万元,下阶段征911.69万元) | ||||||
方案服务期 | 2022年12月至2027年11月 | ||||||||
区域管理机构 | 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 (略)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李纯林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陈方菱 | ||||||
地址 | 梁平区竹海大道6号 | 地址 | (略) 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0号3幢19-19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及电话 | ||||||||
传真/电子信箱 | 传真/电子信箱 |
附件2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
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2年10月13日, (略) 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区域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梁平区水利局、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及重庆 (略) (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区域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渝水〔2018〕314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区域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同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项目法人于2022年12月11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区域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前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2年12月至2027年11月。
(三)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区域规划概况
(一)区域规划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位于梁平区中部,涉及梁平区双桂街道、梁山街道、安胜镇,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64.14hm2。园区定位为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为主,重点发展机械电子、生态塑料、不锈钢制品及生物制药等工业,同时适度发展计算机及电子设备制造、智能家居、农副产品加工等。
本次编制的高新组团规划用地面积864.14h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842.76hm2,非建设用地面积21.38hm2。
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132.08hm2,工业用地465.75hm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9.16hm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64hm2,仓储用地14.29hm2,道路用地78.99hm2,交通设施用地3.40hm2,公用设施用地6.20hm2,公园与防护用地119.66hm2,其他建设用地0.59hm2。区域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厂房、居住用房、道路工程、绿化 (略) 政配套设施等。非建设用地中,水域18.94hm2,农林用地2.44 hm2。
园区共设集中表土堆场4.62hm2/2处,其中1处表土堆场1.12 hm2布置在区域规划范围内,另1处表土堆场在区域规划范围外,新增临时用地3.50 hm2。
(二)区域开发现状和进度调查基本清楚
园区最早于2002年1月开始建设,截至2022年8月:
园区规划功能区面积644.11hm2,共涉及126个地块。其中,已建设面积175.27hm2,涉及地块44个;在建面积22.49hm2,涉及地块4个;场平待建面积128.62hm2,涉及地块26个;未场平面积317.73hm2,涉及地块52个。未场平区域全部为近期开发建设区。
园区道路功能区面积78.99hm2,共涉及47条道路。其中,已建设道路面积36.45hm2(18条);在建道路面积1.42hm2(1条);未场平待建道路面积41.12hm2(28条)。
园区绿化区面积119.66hm2,包括公园绿化、防护绿化及广场绿化等涉及133个地块。其中已建设面积55.95hm2,涉及53个地块;场平待建面积14.67hm2,涉及20个地块;未场平面积49.04hm2,涉及60个地块,未场平全部为近期开发面积。
园区近期建设区域未建成地块、道路、绿化设施均计划于近5年内开发建设。
(三)区域竖向布置和挖填土石方平衡阐述基本清楚
园区原始地貌为丘陵地,整体呈南高北低、东高西低,中部区域南北向、东北向高差较小,地形坡度多在5°以下,原地貌高程介于477.2m~435.7m;周边未场平区域地貌坡度介于5°~15°之间。经园区场地平整建设后地势较平坦,区域整体呈东高西低、北高南低;现状高程在463.0m~437.8m,最低点位于区块西北侧区域,最高点位于区块东南侧区域,相对高差25.2m。
园区(不含远期建设区)土石方总挖方量为1014.56万m3,总填方量为1014.56万m3,区域内总体土石方平衡,区域规划对开挖的土石方全部进行回填利用,不产生余方。
三、区域水土流失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调查方法。
(二)基本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类型、强度、面积及分布情况阐述。
(三)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分析评价。
四、区域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区域表土剥离面积237.00hm2,表土剥离量60.76万m3,剥离表土除了分散堆存和近期利用外,其余全部运至规划的2处表土堆放场(4.62hm2)集中堆放,后期用于区域绿化。
(二)基本同意区域占地、土石方平衡等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规划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五、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一)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867.64hm2,其中园区规划面积864.14hm2,园区外扰动面积3.50hm2(新增一处表土堆场)。
(二)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利用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依据园区控规指标调整)。
(三)基本同意区域划分为规划功能防治区、公用设施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3个一级分区。其中:规划功能防治区按建设状态下设4个二级防治亚区;公用设施防治区根据建设内容下设3个二级防治亚区,并按建设状态下设若干三级区;施工临时设施区即表土堆场区。
(四)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规划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1.规划功能防治区
(1)已建防治亚区
规划功能区内的建成区,各地块主体建筑已基本完成,地面硬化或防护,水土流失基本得到了控制。已建区内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仅需加强管护。
根据现场调查,已建区内铺设有雨水管网或排水沟,地面停车场等区域采用了透水铺装,空地区实施了景观绿化。
(2)在建防治亚区
在建项目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建设。根据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和现场调查,应立即对堆放的临时堆土、裸露区采用无纺布覆盖,对临时堆放松散砂石材料采用防雨布覆盖;对场内裸露且周边有汇水区的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临时沉砂池,废水沉淀 (略) 政雨水管网。开发期末的项目,在场地内铺设雨水管网或排水沟,对地面停车场等区域采用透水铺装,对设计绿化区实施景观绿化措施。
(3)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规划功能区内的场平待建区,各地块场地平整均已完成,目前部分场地范围内杂草丛生,使水土流失得到了一定控制。但部分场地由当地居民进行耕作,局部裸露地表依然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现象,不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方案对现状问题进行治理以及对今后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水土流失进行布设措施。
现阶段,部分地块近期不开发,根据现场调查,部分地块存在裸露空地,场内排水设施不足形成局部冲刷。因此,方案补充对场内裸露区采取撒草防护;对部分临时堆土地块或土石边坡采用无纺布覆盖;对部分场内和周边排水不足的汇水区域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末端修建临时沉砂池,排水经沉沙池沉淀后排至附近自然 (略) 政雨水管网。
建设项目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同在建地块。
(4)未建防治亚区
园区未建地块较多,基本为缓丘地貌,挖填土石方量较小。目前主要为耕地。根据实施阶段水土流失特点,方案水土保持措施分场平期和开发期布设。
场平前,按照表土利用规划对地块内可利用表土进行剥离,将剥离表土部分堆放于本地块内以用于后期绿化,其余表土堆放至表土堆场。
场平施工期及建设项目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同场平待建地块。
2.公用设施防治区
(1)交通道路防治亚区
交通 (略) 道路,包括已建、在建和未建道路。
①已建交通道路
根据现场对已建道路调查,交通道路区设有雨水管网、景观绿化、行道树、透水铺装等水土保持措施,运行良好,基本无水土流失问题,仅需加强管护,无新增措施。
②在建交通道路
在建交通道路仅 (略) 次干道,目前正在路基施工。
根据在建道路施工进度和现场调查,应立即对范围内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就近堆放于路基范围内,在道路两侧汇水区修建临时排水沟,末端设沉砂池,废水沉淀后排至附近自然排水系统;对裸露堆土区采用无纺布覆盖,对砂石料堆放区采用防雨布覆盖。施工期末,在道路两侧铺设雨水管网,对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结合表土回覆在道路两侧栽植行道树,其余空地实施景观绿化。
③未建交通道路
施工前,对挖填范围内可利用表土进行剥离,将剥离表土堆放至临近设置的表土堆场。
道路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同在建交通道路。
(2)绿地公园防治亚区
①已建绿地公园
根据现场调查,本区域内已建绿地公园植物保存良好,绿化标准高,水土流失基本得到了控制。但地块LP-N-6-4/01防护绿地存在扰动后裸露空地,本方案补充对绿化不足区域进行撒草绿化。
②场平待建绿地公园
场平待建绿地目前部分场地范围内杂草丛生,使水土流失得到了一定控制。但部分场地存在裸露堆土或扰动破坏等情况,不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方案对现状问题进行治理以及对今后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水土流失进行布设措施。
现状治理:对范围裸露区采取撒草临时防护,并在撒草后,对裸露堆土采用无纺布覆盖。
施工期:对绿地施工临时堆土或造成的裸露边坡区域采用无纺布覆盖;施工期末,按照表土利用规划对绿地区进行表土回覆,表土取自就近表土堆场,最后对绿地公园区实施景观绿化。
③未建绿地公园
规划绿地公园区地势平坦,土石方较小,可不考虑表土剥离。
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同场平待建绿地公园。
(3)非建设用地防治亚区
非建设用地区域基本维持原貌,无规划建设内容。根据现场调查,区内的水域、农林设施等基本无水土流失现象,也无需补充水土保持治理措施。
3.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表土堆场区
表土堆放前,在表土堆场四周设置编织袋装土挡墙拦挡。在表土堆放完成前,在表土表层采用防雨布进行覆盖,防雨布可反复使用。表土堆存期间以及后期取土完成后,对裸露表土均实施撒草绿化。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 32143.1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6382.59万元,方案新增5760.5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587.96万元,植物措施9.77万元,监测措施355.63万元,临时措施1189.36万元,独立费用406.29万元,基本预备费272.9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38.56万元)。详见附表。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组织机构及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补偿费、方案跟踪评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项目监管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
区域管理机构应进一步优化未开发区域规划设计,尽量减少土石方挖填数量;加强表土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落实区域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
附件: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 | |||||||||||||||||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增减(+/-)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小计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小计 | ||||||||||||
第一部分 | 工程措施费 | 2587.96 | 18282.25 | 20870.21 | 2587.96 | 18282.25 | 20870.21 | 0 |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1765.87 | 11597.28 | 13363.15 | 1765.87 | 11597.28 | 13363.15 | 0 | |||||||||
2 | 公共设施防治区 | 822.09 | 6684.97 | 7507.06 | 822.09 | 6684.97 | 7507.06 | 0 | |||||||||
3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0 | 0 | 0 | |||||||||||||
第二部分 | 植物措施费 | 9.77 | 8100.34 | 8110.11 | 9.77 | 8100.34 | 8110.11 | 0 |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3661.18 | 3661.18 | 3661.18 | 3661.18 | 0 | |||||||||||
2 | 公共设施防治区 | 1.58 | 4439.16 | 4440.74 | 1.58 | 4439.16 | 4440.74 | 0 | |||||||||
3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8.19 | 8.19 | 8.19 | 8.19 | 0 | |||||||||||
第三部分 | 监测措施费 | 355.63 | 355.63 | 355.63 | 355.63 | 0 | |||||||||||
1 | 地面观测 | 0.63 | 0.63 | 0.63 | 0.63 | 0 | |||||||||||
2 | 观测运行费 | 350 | 350 | 350 | 350 | 0 | |||||||||||
3 | 材料及折旧费 | 5 | 5 | 5 | 5 | 0 | |||||||||||
第四部分 | 施工临时措施费 | 1189.36 | 1189.36 | 1189.36 | 1189.36 | 0 |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918.35 | 918.35 | 918.35 | 918.35 | 0 | |||||||||||
2 | 公共设施防治区 | 168.34 | 168.34 | 168.34 | 168.34 | 0 | |||||||||||
3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63.82 | 63.82 | 63.82 | 63.82 | 0 | |||||||||||
4 | 其他临时工程 | 38.85 | 38.85 | 38.85 | 38.85 | 0 | |||||||||||
第五部分 | 独立费用 | 406.29 | 406.29 | 406.29 | 406.29 | 0 | |||||||||||
一 | 技术咨询费 | 234.10 | 234.10 | 234.10 | 234.10 | 0 | |||||||||||
二 | 工程管理费 | 172.19 | 172.19 | 172.19 | 172.19 | 0 | |||||||||||
I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4549.01 | 26382.59 | 30931.60 | 4549.01 | 26382.59 | 30931.60 | 0 | |||||||||
II | 基本预备费 | 272.95 | 272.95 | 272.95 | 272.95 | 0 | |||||||||||
III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938.56 | 938.56 | 938.56 | 938.56 | 0 | |||||||||||
1 | 已缴纳 | 26.87 | 26.87 | 26.87 | 26.87 | 0 | |||||||||||
2 | 未缴纳 | 911.69 | 911.69 | 911.69 | 911.69 | 0 | |||||||||||
静态总投资 | 5760.52 | 26382.59 | 32143.11 | 5760.52 | 26382.59 | 32143.11 | 0 | ||||||||||
IV | 价差预备费 | 0 | |||||||||||||||
V | 建设期融资利息 | 0 | |||||||||||||||
总投资 | 5760.52 | 26382.59 | 32143.11 | 5760.52 | 26382.59 | 32143.11 | 0 |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16)和《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2年12月至2027年11月。
(三)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867.64hm2,其中:园区规划面积864.14hm2,园区外扰动面积3.50hm2。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为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六)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依据园区控规指标调整)。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32143.1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6382.59万元,方案新增5760.5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587.96万元,植物措施9.77万元,监测措施355.63万元,临时措施1189.36万元,独立费用406.29万元,基本预备费272.9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38.56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请你单位加强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园区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1.负责园区建设土石方的统一调配与管理,园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应尽量内部平衡。
2.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园区开发建设扰动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增设临时占地。
3.负责园区内表土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严格落实表土剥离、利用和保护措施。
(二)你单位要将本许可决定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园区内建设项目共享,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园区入驻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共同做好园区开发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在1个月内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2.待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结合本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在开工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施工行为。要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4.项目完工后,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按规定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园区内已完工项目应在3个月内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三)按照开发时序,督促园区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统一组织开展园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并按时向我局和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五)园区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功能布局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按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服务期满后,由区域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完成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下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按程序报批。
附件:1.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水利局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秦怡;联系电话:023-*)
附件1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区域名称 |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 | ||||||||
地理位置 | (略) 梁平区双桂街道、梁山街道、安胜镇 | 区域范围 | 坐标: E107.*~107.*,N30.*~ 30.*; | ||||||
批准设立机构 | (略) 人民政府 | 批准设立时间 | 2002年 | ||||||
开建时间 | 2002年 | 完建时间 | 2027年 | ||||||
建设内容 | 规模(hm2) | 挖方量 (万m3) | 填方量 (万m3) | 调入/调出 (万m3) | 弃(余)方量 (万m3) | ||||
规划功能区 | 644.11 | 909.36 | 857.32 | -/52.04 | - | ||||
公共设施区 | 220.03 | 105.20 | 157.24 | 52.04/- | - | ||||
施工临时设施 | 3.50 | - | - | - | - | ||||
合计 | 867.64 | 1014.56 | 1014.56 | 52.04/52.04 | - | ||||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略) 水土流失重点治 (略) 梁平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 | 气候类型 | 中亚热带季风气候 | ||||||
植被类型 |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 | 现状林草覆盖率(%) | 35 | ||||||
土壤类型 | 紫色土、水稻土、黄壤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t/(km2·a] | 335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867.64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扰动地表面积(hm2) | 867.64 |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hm2) | 670.40 | ||||||
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 规划功能区未建区 | ||||||||
防治 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表土保护率(%) | 92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渣土防护率(%) | 94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 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规划功能区 | 已建区 | 主体已实施排水沟8539m,雨水管网44154m,透水铺装8.83hm2。 | 主体已实施景观绿化37.92hm2。 | / | |||||
在建区 | 主体已列排水沟1124m,雨水管网5622m,透水铺装1.12hm2。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6.75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650m,临时沉砂池7座,现状堆土无纺布覆盖4350m2,材料防雨布覆盖4800m2。 | ||||||
场平待建区 | 主体已列排水沟8333m,雨水管网32156m,透水铺装6.43hm2;方案新增表土回覆7.25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14.50hm2。 | 方案新增临时截排水沟19985m,临时沉砂池91座,撒草临时防护24.42hm2,临时堆土无纺布覆盖*m2,材料防雨布覆盖27200m2。 | ||||||
未建区 | 主体已列排水沟22556m,雨水管网79433m,透水铺装15.89h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12.98hm2,表土回覆22.72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45.43hm2。 | 方案新增临时截排水沟53289m,临时沉砂池219座,撒草临时防护285.96hm2,临时堆土无纺布覆盖*m2,材料防雨布覆盖67300m2。 | ||||||
公共设施区 | 交通道路 | 已建 | 主体已实施雨水管网37458m,透水铺装5.48hm2。 | 主体已实施景观绿化0.55hm2,行道树7309株。 | / | ||||
在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851m,透水铺装0.27h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85hm2,表土回覆0.22万m3。 | 主体已实施景观绿化0.36hm2,行道树361株。 | 方案新增临时截排水沟451m,临时沉砂池3座,临时堆土无纺布覆盖4500m2,材料防雨布覆盖1000m2。 | ||||||
未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60249m,透水铺装8.82h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3.17hm2,表土回覆3.37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4.39hm2,行道树11756株。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2042m,临时沉砂池98座,临时堆土无纺布覆盖*m2,材料防雨布覆盖28000m2。 | ||||||
绿地公园 | 已建 | / | 主体已实施景观绿化50.36hm2。方案新增撒草绿化1.91 hm2。 | / | |||||
场平待建 | 方案新增表土回覆7.92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13.20hm2。 | 方案新增撒草临时防护0.12hm2,堆土无纺布覆盖500m2。 | ||||||
未建 | 方案新增表土回覆16.60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44.10hm2。 | 方案新增堆土(边坡)无纺布覆盖45900m2。 | ||||||
施工临时设施区 | 表土堆场 | / | / | 方案新增撒草绿化9.93hm2。 | 方案新增表土防雨布覆盖53130m2,编织袋装土拦挡1230m。 | ||||
投资(万元) | 20870.21 (方案新增2587.96万元) | 8110.11 (方案新增9.77万元) | 1189.36 (方案新增1189.36万元)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2143.11 (方案新增5760.52万元) | 独立费用(万元) | 406.29 | ||||||
监测费(万元) | 355.63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938.56万元(其中已征26.87万元,下阶段征911.69万元) | ||||||
方案服务期 | 2022年12月至2027年11月 | ||||||||
区域管理机构 | 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 (略)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李纯林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陈方菱 | ||||||
地址 | 梁平区竹海大道6号 | 地址 | (略) 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0号3幢19-19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及电话 | ||||||||
传真/电子信箱 | 传真/电子信箱 |
附件2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
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2年10月13日, (略) 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区域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梁平区水利局、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及重庆 (略) (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区域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渝水〔2018〕314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区域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同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项目法人于2022年12月11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区域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前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2年12月至2027年11月。
(三)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区域规划概况
(一)区域规划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位于梁平区中部,涉及梁平区双桂街道、梁山街道、安胜镇,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64.14hm2。园区定位为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为主,重点发展机械电子、生态塑料、不锈钢制品及生物制药等工业,同时适度发展计算机及电子设备制造、智能家居、农副产品加工等。
本次编制的高新组团规划用地面积864.14h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842.76hm2,非建设用地面积21.38hm2。
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132.08hm2,工业用地465.75hm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9.16hm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64hm2,仓储用地14.29hm2,道路用地78.99hm2,交通设施用地3.40hm2,公用设施用地6.20hm2,公园与防护用地119.66hm2,其他建设用地0.59hm2。区域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厂房、居住用房、道路工程、绿化 (略) 政配套设施等。非建设用地中,水域18.94hm2,农林用地2.44 hm2。
园区共设集中表土堆场4.62hm2/2处,其中1处表土堆场1.12 hm2布置在区域规划范围内,另1处表土堆场在区域规划范围外,新增临时用地3.50 hm2。
(二)区域开发现状和进度调查基本清楚
园区最早于2002年1月开始建设,截至2022年8月:
园区规划功能区面积644.11hm2,共涉及126个地块。其中,已建设面积175.27hm2,涉及地块44个;在建面积22.49hm2,涉及地块4个;场平待建面积128.62hm2,涉及地块26个;未场平面积317.73hm2,涉及地块52个。未场平区域全部为近期开发建设区。
园区道路功能区面积78.99hm2,共涉及47条道路。其中,已建设道路面积36.45hm2(18条);在建道路面积1.42hm2(1条);未场平待建道路面积41.12hm2(28条)。
园区绿化区面积119.66hm2,包括公园绿化、防护绿化及广场绿化等涉及133个地块。其中已建设面积55.95hm2,涉及53个地块;场平待建面积14.67hm2,涉及20个地块;未场平面积49.04hm2,涉及60个地块,未场平全部为近期开发面积。
园区近期建设区域未建成地块、道路、绿化设施均计划于近5年内开发建设。
(三)区域竖向布置和挖填土石方平衡阐述基本清楚
园区原始地貌为丘陵地,整体呈南高北低、东高西低,中部区域南北向、东北向高差较小,地形坡度多在5°以下,原地貌高程介于477.2m~435.7m;周边未场平区域地貌坡度介于5°~15°之间。经园区场地平整建设后地势较平坦,区域整体呈东高西低、北高南低;现状高程在463.0m~437.8m,最低点位于区块西北侧区域,最高点位于区块东南侧区域,相对高差25.2m。
园区(不含远期建设区)土石方总挖方量为1014.56万m3,总填方量为1014.56万m3,区域内总体土石方平衡,区域规划对开挖的土石方全部进行回填利用,不产生余方。
三、区域水土流失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调查方法。
(二)基本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类型、强度、面积及分布情况阐述。
(三)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分析评价。
四、区域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区域表土剥离面积237.00hm2,表土剥离量60.76万m3,剥离表土除了分散堆存和近期利用外,其余全部运至规划的2处表土堆放场(4.62hm2)集中堆放,后期用于区域绿化。
(二)基本同意区域占地、土石方平衡等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规划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五、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一)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867.64hm2,其中园区规划面积864.14hm2,园区外扰动面积3.50hm2(新增一处表土堆场)。
(二)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利用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依据园区控规指标调整)。
(三)基本同意区域划分为规划功能防治区、公用设施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3个一级分区。其中:规划功能防治区按建设状态下设4个二级防治亚区;公用设施防治区根据建设内容下设3个二级防治亚区,并按建设状态下设若干三级区;施工临时设施区即表土堆场区。
(四)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规划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1.规划功能防治区
(1)已建防治亚区
规划功能区内的建成区,各地块主体建筑已基本完成,地面硬化或防护,水土流失基本得到了控制。已建区内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仅需加强管护。
根据现场调查,已建区内铺设有雨水管网或排水沟,地面停车场等区域采用了透水铺装,空地区实施了景观绿化。
(2)在建防治亚区
在建项目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建设。根据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和现场调查,应立即对堆放的临时堆土、裸露区采用无纺布覆盖,对临时堆放松散砂石材料采用防雨布覆盖;对场内裸露且周边有汇水区的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临时沉砂池,废水沉淀 (略) 政雨水管网。开发期末的项目,在场地内铺设雨水管网或排水沟,对地面停车场等区域采用透水铺装,对设计绿化区实施景观绿化措施。
(3)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规划功能区内的场平待建区,各地块场地平整均已完成,目前部分场地范围内杂草丛生,使水土流失得到了一定控制。但部分场地由当地居民进行耕作,局部裸露地表依然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现象,不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方案对现状问题进行治理以及对今后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水土流失进行布设措施。
现阶段,部分地块近期不开发,根据现场调查,部分地块存在裸露空地,场内排水设施不足形成局部冲刷。因此,方案补充对场内裸露区采取撒草防护;对部分临时堆土地块或土石边坡采用无纺布覆盖;对部分场内和周边排水不足的汇水区域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末端修建临时沉砂池,排水经沉沙池沉淀后排至附近自然 (略) 政雨水管网。
建设项目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同在建地块。
(4)未建防治亚区
园区未建地块较多,基本为缓丘地貌,挖填土石方量较小。目前主要为耕地。根据实施阶段水土流失特点,方案水土保持措施分场平期和开发期布设。
场平前,按照表土利用规划对地块内可利用表土进行剥离,将剥离表土部分堆放于本地块内以用于后期绿化,其余表土堆放至表土堆场。
场平施工期及建设项目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同场平待建地块。
2.公用设施防治区
(1)交通道路防治亚区
交通 (略) 道路,包括已建、在建和未建道路。
①已建交通道路
根据现场对已建道路调查,交通道路区设有雨水管网、景观绿化、行道树、透水铺装等水土保持措施,运行良好,基本无水土流失问题,仅需加强管护,无新增措施。
②在建交通道路
在建交通道路仅 (略) 次干道,目前正在路基施工。
根据在建道路施工进度和现场调查,应立即对范围内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就近堆放于路基范围内,在道路两侧汇水区修建临时排水沟,末端设沉砂池,废水沉淀后排至附近自然排水系统;对裸露堆土区采用无纺布覆盖,对砂石料堆放区采用防雨布覆盖。施工期末,在道路两侧铺设雨水管网,对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结合表土回覆在道路两侧栽植行道树,其余空地实施景观绿化。
③未建交通道路
施工前,对挖填范围内可利用表土进行剥离,将剥离表土堆放至临近设置的表土堆场。
道路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同在建交通道路。
(2)绿地公园防治亚区
①已建绿地公园
根据现场调查,本区域内已建绿地公园植物保存良好,绿化标准高,水土流失基本得到了控制。但地块LP-N-6-4/01防护绿地存在扰动后裸露空地,本方案补充对绿化不足区域进行撒草绿化。
②场平待建绿地公园
场平待建绿地目前部分场地范围内杂草丛生,使水土流失得到了一定控制。但部分场地存在裸露堆土或扰动破坏等情况,不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方案对现状问题进行治理以及对今后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水土流失进行布设措施。
现状治理:对范围裸露区采取撒草临时防护,并在撒草后,对裸露堆土采用无纺布覆盖。
施工期:对绿地施工临时堆土或造成的裸露边坡区域采用无纺布覆盖;施工期末,按照表土利用规划对绿地区进行表土回覆,表土取自就近表土堆场,最后对绿地公园区实施景观绿化。
③未建绿地公园
规划绿地公园区地势平坦,土石方较小,可不考虑表土剥离。
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同场平待建绿地公园。
(3)非建设用地防治亚区
非建设用地区域基本维持原貌,无规划建设内容。根据现场调查,区内的水域、农林设施等基本无水土流失现象,也无需补充水土保持治理措施。
3.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表土堆场区
表土堆放前,在表土堆场四周设置编织袋装土挡墙拦挡。在表土堆放完成前,在表土表层采用防雨布进行覆盖,防雨布可反复使用。表土堆存期间以及后期取土完成后,对裸露表土均实施撒草绿化。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 32143.1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6382.59万元,方案新增5760.5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587.96万元,植物措施9.77万元,监测措施355.63万元,临时措施1189.36万元,独立费用406.29万元,基本预备费272.9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38.56万元)。详见附表。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组织机构及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补偿费、方案跟踪评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项目监管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
区域管理机构应进一步优化未开发区域规划设计,尽量减少土石方挖填数量;加强表土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落实区域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
附件: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 | |||||||||||||||||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增减(+/-)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小计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小计 | ||||||||||||
第一部分 | 工程措施费 | 2587.96 | 18282.25 | 20870.21 | 2587.96 | 18282.25 | 20870.21 | 0 |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1765.87 | 11597.28 | 13363.15 | 1765.87 | 11597.28 | 13363.15 | 0 | |||||||||
2 | 公共设施防治区 | 822.09 | 6684.97 | 7507.06 | 822.09 | 6684.97 | 7507.06 | 0 | |||||||||
3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0 | 0 | 0 | |||||||||||||
第二部分 | 植物措施费 | 9.77 | 8100.34 | 8110.11 | 9.77 | 8100.34 | 8110.11 | 0 |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3661.18 | 3661.18 | 3661.18 | 3661.18 | 0 | |||||||||||
2 | 公共设施防治区 | 1.58 | 4439.16 | 4440.74 | 1.58 | 4439.16 | 4440.74 | 0 | |||||||||
3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8.19 | 8.19 | 8.19 | 8.19 | 0 | |||||||||||
第三部分 | 监测措施费 | 355.63 | 355.63 | 355.63 | 355.63 | 0 | |||||||||||
1 | 地面观测 | 0.63 | 0.63 | 0.63 | 0.63 | 0 | |||||||||||
2 | 观测运行费 | 350 | 350 | 350 | 350 | 0 | |||||||||||
3 | 材料及折旧费 | 5 | 5 | 5 | 5 | 0 | |||||||||||
第四部分 | 施工临时措施费 | 1189.36 | 1189.36 | 1189.36 | 1189.36 | 0 | |||||||||||
1 | 规划功能防治区 | 918.35 | 918.35 | 918.35 | 918.35 | 0 | |||||||||||
2 | 公共设施防治区 | 168.34 | 168.34 | 168.34 | 168.34 | 0 | |||||||||||
3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63.82 | 63.82 | 63.82 | 63.82 | 0 | |||||||||||
4 | 其他临时工程 | 38.85 | 38.85 | 38.85 | 38.85 | 0 | |||||||||||
第五部分 | 独立费用 | 406.29 | 406.29 | 406.29 | 406.29 | 0 | |||||||||||
一 | 技术咨询费 | 234.10 | 234.10 | 234.10 | 234.10 | 0 | |||||||||||
二 | 工程管理费 | 172.19 | 172.19 | 172.19 | 172.19 | 0 | |||||||||||
I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4549.01 | 26382.59 | 30931.60 | 4549.01 | 26382.59 | 30931.60 | 0 | |||||||||
II | 基本预备费 | 272.95 | 272.95 | 272.95 | 272.95 | 0 | |||||||||||
III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938.56 | 938.56 | 938.56 | 938.56 | 0 | |||||||||||
1 | 已缴纳 | 26.87 | 26.87 | 26.87 | 26.87 | 0 | |||||||||||
2 | 未缴纳 | 911.69 | 911.69 | 911.69 | 911.69 | 0 | |||||||||||
静态总投资 | 5760.52 | 26382.59 | 32143.11 | 5760.52 | 26382.59 | 32143.11 | 0 | ||||||||||
IV | 价差预备费 | 0 | |||||||||||||||
V | 建设期融资利息 | 0 | |||||||||||||||
总投资 | 5760.52 | 26382.59 | 32143.11 | 5760.52 | 26382.59 | 32143.11 | 0 |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