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平市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漳平市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漳平市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法律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富山工业园区 (略) (略) (略) (略) 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开展第二阶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工业园区登榜产业园,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7.*°,北纬25.*°,四至范围:东侧为福建漳平 (略) 厂房,南侧为登兴路,西侧为康榜南路, (略) (略) 及福建 (略) ( (略) 博 (略) ),地块面积19909平方米。现该 (略) 富山工业园区 (略) 所有,项目原规划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场地经平整后未开发使用,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科研用地)。
二、调查内容
调查地块历史为林地,2011年进行了覆土剥离和场地平整(无客土),后变为荒地至今未开发利用,地块内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 (略) 工业园区登榜产业园企业20家。通过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检测结果如下:
(1)土壤
(略) 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占地面积19909m2,根据系统布点法,共布设7个采样点位(含1个背景点位),柱状采样,采集样品21个,按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检出污染物为重金属和石油烃,各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地块内土壤样品的各项检出值与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的检出值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可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和地块外土壤环境质量基本相当,无明显差异。
(2)地下水
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各类标准限值对地块内地下水质量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本地块内监测点均满足IV类水标准;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附件5《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的各项检出值与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的检出值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可知,地块内外地下水水质基本一致,无明显差异。
三、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 (略) 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各检测因子均为超标,地块周边企业生产活动未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良好。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采样分析及风险评估工作。
关于《漳平市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法律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富山工业园区 (略) (略) (略) (略) 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开展第二阶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工业园区登榜产业园,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7.*°,北纬25.*°,四至范围:东侧为福建漳平 (略) 厂房,南侧为登兴路,西侧为康榜南路, (略) (略) 及福建 (略) ( (略) 博 (略) ),地块面积19909平方米。现该 (略) 富山工业园区 (略) 所有,项目原规划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场地经平整后未开发使用,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科研用地)。
二、调查内容
调查地块历史为林地,2011年进行了覆土剥离和场地平整(无客土),后变为荒地至今未开发利用,地块内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 (略) 工业园区登榜产业园企业20家。通过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检测结果如下:
(1)土壤
(略) 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占地面积19909m2,根据系统布点法,共布设7个采样点位(含1个背景点位),柱状采样,采集样品21个,按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检出污染物为重金属和石油烃,各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地块内土壤样品的各项检出值与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的检出值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可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和地块外土壤环境质量基本相当,无明显差异。
(2)地下水
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各类标准限值对地块内地下水质量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本地块内监测点均满足IV类水标准;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附件5《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的各项检出值与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的检出值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可知,地块内外地下水水质基本一致,无明显差异。
三、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 (略) 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各检测因子均为超标,地块周边企业生产活动未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良好。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采样分析及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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