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捷睿(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分子化合物研发检测新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朗捷睿(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分子化合物研发检测新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朗捷睿(苏州) (略) 小分子化合物研发检测新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朗捷睿(苏州) (略) 小分子化合物研发检测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朗捷睿(苏州) (略)
建设概况:年研发合成小分子化合物200个(10批次)、年进行小分子化合物分子活性、细胞活性检测200个(10批次)
本项目原环评预计定员5人,现实际定员9人。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250天,年运行200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旋转蒸发仪废水、灭菌锅废水、冰水浴废水,经产业园污水管 (略) 政污水管网,并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A2楼329单元研发实验室在研发过程中溶液配制、鼓风干燥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和万向臂收集至楼顶一套二级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B2楼505单元检测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在处理细胞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少量生物微粒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内抽排风系统集气收集,采用设备内置的紫外灭菌与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内循环,循环效率为70%,少部分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电泳仪、纯水仪、流式细胞仪、制冰机、纯水仪、旋转蒸发仪、空压机、制冰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源强在65~80dB(A),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废一次性耗材、废弃细胞悬液及培养基、研发废液、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口罩、手套、废有机反应残渣、清洗废液等委托苏州 (略) 处置;一般废包材和生活垃圾由苏州 (略) (略) 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约2平方米。项目设置两个危废暂存区,一个位于A2楼329单元,面积为2m2,另外一个位于B2楼505单元,面积为5m2。地面设置防腐材料,配备防泄漏托盘和视频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排污许可证编号*MA24RA5X0W001Z(有效期 2022-11-21 至 2027-11-20)。
(2)以A2、B2实验室边界起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的现场调查和验收监测,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较好地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建议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细化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完善危废仓库的环保工作制度,落实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及“《关 (略) 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等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3、加强项目实验环节各类有机废气的收集,定期更换符合碘值要求的活性炭,同时加强污染防治措施和实验室化学品使用的风险辨识,确保项目达标、安全运行。
4、本次验收仅对当天现场检查情况负责,企业应继续保持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保证各治污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26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朗捷睿(苏州)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B2楼505单元、A2楼329单元
联系人:吴经理
电话:*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朗捷睿(苏州) (略) 小分子化合物研发检测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lpa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朗捷睿(苏州) (略) 小分子化合物研发检测新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朗捷睿(苏州) (略) 小分子化合物研发检测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朗捷睿(苏州) (略)
建设概况:年研发合成小分子化合物200个(10批次)、年进行小分子化合物分子活性、细胞活性检测200个(10批次)
本项目原环评预计定员5人,现实际定员9人。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250天,年运行200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旋转蒸发仪废水、灭菌锅废水、冰水浴废水,经产业园污水管 (略) 政污水管网,并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A2楼329单元研发实验室在研发过程中溶液配制、鼓风干燥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和万向臂收集至楼顶一套二级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B2楼505单元检测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在处理细胞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少量生物微粒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内抽排风系统集气收集,采用设备内置的紫外灭菌与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内循环,循环效率为70%,少部分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电泳仪、纯水仪、流式细胞仪、制冰机、纯水仪、旋转蒸发仪、空压机、制冰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源强在65~80dB(A),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废一次性耗材、废弃细胞悬液及培养基、研发废液、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口罩、手套、废有机反应残渣、清洗废液等委托苏州 (略) 处置;一般废包材和生活垃圾由苏州 (略) (略) 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约2平方米。项目设置两个危废暂存区,一个位于A2楼329单元,面积为2m2,另外一个位于B2楼505单元,面积为5m2。地面设置防腐材料,配备防泄漏托盘和视频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排污许可证编号*MA24RA5X0W001Z(有效期 2022-11-21 至 2027-11-20)。
(2)以A2、B2实验室边界起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的现场调查和验收监测,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较好地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建议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细化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完善危废仓库的环保工作制度,落实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及“《关 (略) 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等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3、加强项目实验环节各类有机废气的收集,定期更换符合碘值要求的活性炭,同时加强污染防治措施和实验室化学品使用的风险辨识,确保项目达标、安全运行。
4、本次验收仅对当天现场检查情况负责,企业应继续保持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保证各治污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26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朗捷睿(苏州)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B2楼505单元、A2楼329单元
联系人:吴经理
电话:*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朗捷睿(苏州) (略) 小分子化合物研发检测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lp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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