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新康府街道馨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地块
袁州区新康府街道馨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地块
袁州区新康府街道馨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宜春南苑实验学校以东、环城南路以南、宜春南路以西、千年美丽小区以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纬度:27.*°,地块占地面积为3930平方米。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该地块于2020年10月之前为农用地,于2020年10月开始动工建设袁州区新康府街道馨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于2021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目前,地块内为一栋办公楼,地块四周均为绿化。该地块于2020年8月规划为袁州区新康府街道馨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
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结果,得到以下结论和建议:
1)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的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要求,阿维菌素、三唑磷、*醇均为未检出,说明该地块内的土壤受相邻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未受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
2)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阿维菌素、三唑磷、*醇均为未检出,说明地块地下水受相邻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未受污染。
3)在本次地块调查中,土壤样品、地下水样品中相关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的评价标准,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可以作为袁州区新康府街道馨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开发利用。
4)后期利用过程中,如发现地块土壤、地下水受到污染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袁州区新康府街道馨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宜春南苑实验学校以东、环城南路以南、宜春南路以西、千年美丽小区以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纬度:27.*°,地块占地面积为3930平方米。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该地块于2020年10月之前为农用地,于2020年10月开始动工建设袁州区新康府街道馨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于2021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目前,地块内为一栋办公楼,地块四周均为绿化。该地块于2020年8月规划为袁州区新康府街道馨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
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结果,得到以下结论和建议:
1)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的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要求,阿维菌素、三唑磷、*醇均为未检出,说明该地块内的土壤受相邻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未受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
2)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阿维菌素、三唑磷、*醇均为未检出,说明地块地下水受相邻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未受污染。
3)在本次地块调查中,土壤样品、地下水样品中相关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的评价标准,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可以作为袁州区新康府街道馨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开发利用。
4)后期利用过程中,如发现地块土壤、地下水受到污染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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