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东新村街道社区文体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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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沪东新村街道社区文体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沪浦发改社〔2022〕1095号

(略) 浦东新区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沪东新村街道社区文体中心新建工程立项的请示》(浦沪办〔2022〕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 (略) 浦东新区沪东社区Y*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2街坊局部调整>的批复》(沪府规划〔2021〕22号),原则同意沪东新村街道社区文体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于浦东新区沪东社区Y*单元02-03a地块,东至爱法新城住宅小区,南至东荷幼儿园,西至浦东新区卫 (略) ,北至东*路。项目用地约401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社区文体中心主体建筑及配套用房,同步实施室外总体工程,新建总建筑面积约99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2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72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五、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 结合辖区居民实际使用需求,进一步深化项目总体定位、优化文化、体育功能布局,细化设计方案,提高空间使用率。

2. 优化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沪浦发改社〔2022〕1095号

(略) 浦东新区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沪东新村街道社区文体中心新建工程立项的请示》(浦沪办〔2022〕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 (略) 浦东新区沪东社区Y*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2街坊局部调整>的批复》(沪府规划〔2021〕22号),原则同意沪东新村街道社区文体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于浦东新区沪东社区Y*单元02-03a地块,东至爱法新城住宅小区,南至东荷幼儿园,西至浦东新区卫 (略) ,北至东*路。项目用地约401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社区文体中心主体建筑及配套用房,同步实施室外总体工程,新建总建筑面积约99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2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72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五、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 结合辖区居民实际使用需求,进一步深化项目总体定位、优化文化、体育功能布局,细化设计方案,提高空间使用率。

2. 优化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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