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第十七项问题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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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第十七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第十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两高”项目统计上报不实。一 (略) 黑龙江 (略) 拉哈生物技术与化学制药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设计新增能耗6.1万吨标准煤,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预计于“十四五”期间达产,但未按要求列入“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清单。二 (略) 益海嘉里(富裕) (略) 热电联产项目设计新增能耗5.2万吨标准煤,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预计于“十四五”期间达产,但未按要求列入“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清单。

  二、整改目标:严格 (略) 有关要求统计上报“两高”项目,应报尽报。

  三、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将黑龙江 (略) 拉哈生物技术与化学制药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 (略) 益海嘉里(富裕) (略) 热电联产项目列入“两高”项目清单,实施常态化监管。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投产投运和已开工“两高”项目,形成建成、在建、拟建“两高”项目清单和台账,加强清单内项目监管,禁止清单外项目建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3.严格落实《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按有关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可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将黑龙江 (略) 拉哈生物技术与化学制药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 (略) 益海嘉里(富裕) (略) 热电联产项目列入“两高”项目清单,实施常态化监管。

  2.严格落实督导责任,成立了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全面梳理建成、在建、拟建高耗能项目,形成了两高项目清单, (略) 两高项目台账,随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更新。要求各县(市)区在拟建两高项目、履行各项审批手续之前,深入论证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认真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与环境质量的影响,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3.严格落实《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审查。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办法,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编制节能报告上报发改部门,由发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批复。严把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入口关,对不符 (略) 各项政策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2022年无两高项目上马。

  五、公示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2-*

  八、受理地址: (略) 龙沙区卜奎南大 (略) 生态环境局613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杨静)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第十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两高”项目统计上报不实。一 (略) 黑龙江 (略) 拉哈生物技术与化学制药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设计新增能耗6.1万吨标准煤,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预计于“十四五”期间达产,但未按要求列入“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清单。二 (略) 益海嘉里(富裕) (略) 热电联产项目设计新增能耗5.2万吨标准煤,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预计于“十四五”期间达产,但未按要求列入“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清单。

  二、整改目标:严格 (略) 有关要求统计上报“两高”项目,应报尽报。

  三、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将黑龙江 (略) 拉哈生物技术与化学制药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 (略) 益海嘉里(富裕) (略) 热电联产项目列入“两高”项目清单,实施常态化监管。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投产投运和已开工“两高”项目,形成建成、在建、拟建“两高”项目清单和台账,加强清单内项目监管,禁止清单外项目建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3.严格落实《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按有关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可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将黑龙江 (略) 拉哈生物技术与化学制药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 (略) 益海嘉里(富裕) (略) 热电联产项目列入“两高”项目清单,实施常态化监管。

  2.严格落实督导责任,成立了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全面梳理建成、在建、拟建高耗能项目,形成了两高项目清单, (略) 两高项目台账,随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更新。要求各县(市)区在拟建两高项目、履行各项审批手续之前,深入论证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认真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与环境质量的影响,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3.严格落实《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审查。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办法,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编制节能报告上报发改部门,由发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批复。严把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入口关,对不符 (略) 各项政策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2022年无两高项目上马。

  五、公示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2-*

  八、受理地址: (略) 龙沙区卜奎南大 (略) 生态环境局613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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