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第十四项问题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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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第十四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第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高耗能项目监管不到位。2018年以来, (略) 有21个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存在先开工建设或投产后补办节能审查手续问题,涉及能耗总量高达180万吨标准煤,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未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及时进行查处。

  二、整改目标:严格监管高耗能项目,依法依规查处未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项目。

  三、整改措施:

  1.全面梳理已建、在建高耗能项目,形成清单台账。

  2.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依法依规查处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加强对新建高耗能项目监管,建立节能审查考核制度,定期开展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情况执法检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全面梳理已建、在建高耗能项目,形成了两高项目清单, (略) 两高项目台账,随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更新。

  2.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根据统计结果, (略) 年综合能耗1万吨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审查情况进行调查,要求各项目单位尽快完成节能审查手续,并对其中进展较慢的项目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完成节能审查。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成节能审查手续。

  3.严格落实《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严把两高项目入口关。按照节能审查办法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编制节能报告上报发改部门,由发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批复。制定下发了《关于印 (略) 发改系统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和考核评价体系的通知》(齐发改发〔2022〕18号),将节能审查工作纳入《全市能耗双控考核体系》,每年对各县区上年度节能审查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名, (略) 通报。先后进行了回头看、自查自纠和暗查暗访等行动,对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五、公示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2-*

  八、受理地址: (略) 龙沙区卜奎南大 (略) 生态环境局613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杨静)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第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高耗能项目监管不到位。2018年以来, (略) 有21个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存在先开工建设或投产后补办节能审查手续问题,涉及能耗总量高达180万吨标准煤,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未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及时进行查处。

  二、整改目标:严格监管高耗能项目,依法依规查处未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项目。

  三、整改措施:

  1.全面梳理已建、在建高耗能项目,形成清单台账。

  2.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依法依规查处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加强对新建高耗能项目监管,建立节能审查考核制度,定期开展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情况执法检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全面梳理已建、在建高耗能项目,形成了两高项目清单, (略) 两高项目台账,随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更新。

  2.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根据统计结果, (略) 年综合能耗1万吨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审查情况进行调查,要求各项目单位尽快完成节能审查手续,并对其中进展较慢的项目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完成节能审查。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成节能审查手续。

  3.严格落实《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严把两高项目入口关。按照节能审查办法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编制节能报告上报发改部门,由发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批复。制定下发了《关于印 (略) 发改系统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和考核评价体系的通知》(齐发改发〔2022〕18号),将节能审查工作纳入《全市能耗双控考核体系》,每年对各县区上年度节能审查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名, (略) 通报。先后进行了回头看、自查自纠和暗查暗访等行动,对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五、公示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2-*

  八、受理地址: (略) 龙沙区卜奎南大 (略) 生态环境局613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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