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关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关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30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2-*
通讯地址:台安县行政审批局二楼213窗口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鞍山 (略) 年产5000吨日用塑料袋项目 | 鞍生环台审字[2022] 032 号 | 2022-12-30 |
拟批准项目环保措施表 |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1 | 鞍山 (略) 年产5000吨日用塑料袋项目 | (略) 台安县台安镇台大路南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内 | 鞍山 (略) | 辽宁蓝道生态 (略) | 企业原项目厂 (略) (略) 台安县经济开发区原辽宁 (略) 院内,现将厂 (略) (略) 台安县经济开发区迎宾路东工业三路北 A4 标准化厂房(原鞍 (略) 院内),其原有项目“《鞍山 (略) 年产1 万吨日用塑料袋项目》”的环评文件在2018年由原台安县环境保护局以台环审字[2018]B6号文件予以批复。迁建后仍为一条日用塑料袋生产线、新建一台2吨天燃气锅炉、产车间、库房、办公楼和生产线等设施,预计年产日用塑料袋5000 吨。新建的1台2t/h燃气蒸汽锅炉为临时性备用锅炉,待集中供暖管网覆盖本企业后,无条件拆除临时性备用锅炉。项目迁建完成后项目总投资5885 万元,其中原项目总投资5250 万元,新增投资额635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 本项目塑化吹膜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UV光解废气处理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工序位于生产车间内,并将印刷机集中设置在聚气罩内,来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印刷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5m高的2#排气筒(DA002)排放。 迁建后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及锅炉循环废水。生活污水及锅炉循环废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再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台安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小柳河。 项目的噪声源布置在室内,具体控制措施如下:(1)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2)大型或产生振动设备设减震基础及减振垫;(3)噪声源均布置在厂房内,依靠围护结构隔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30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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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鞍山 (略) 年产5000吨日用塑料袋项目 | 鞍生环台审字[2022] 032 号 | 2022-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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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1 | 鞍山 (略) 年产5000吨日用塑料袋项目 | (略) 台安县台安镇台大路南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内 | 鞍山 (略) | 辽宁蓝道生态 (略) | 企业原项目厂 (略) (略) 台安县经济开发区原辽宁 (略) 院内,现将厂 (略) (略) 台安县经济开发区迎宾路东工业三路北 A4 标准化厂房(原鞍 (略) 院内),其原有项目“《鞍山 (略) 年产1 万吨日用塑料袋项目》”的环评文件在2018年由原台安县环境保护局以台环审字[2018]B6号文件予以批复。迁建后仍为一条日用塑料袋生产线、新建一台2吨天燃气锅炉、产车间、库房、办公楼和生产线等设施,预计年产日用塑料袋5000 吨。新建的1台2t/h燃气蒸汽锅炉为临时性备用锅炉,待集中供暖管网覆盖本企业后,无条件拆除临时性备用锅炉。项目迁建完成后项目总投资5885 万元,其中原项目总投资5250 万元,新增投资额635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 本项目塑化吹膜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UV光解废气处理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工序位于生产车间内,并将印刷机集中设置在聚气罩内,来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印刷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5m高的2#排气筒(DA002)排放。 迁建后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及锅炉循环废水。生活污水及锅炉循环废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再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台安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小柳河。 项目的噪声源布置在室内,具体控制措施如下:(1)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2)大型或产生振动设备设减震基础及减振垫;(3)噪声源均布置在厂房内,依靠围护结构隔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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