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铭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防护材料配套设施技改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安徽铭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防护材料配套设施技改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铭 (略) 安全防护材料配套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安全防护材料配套设施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来安县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88号 | ||
建设单位: | 安徽铭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青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新增6条塑料挤出生产线,年产3000万双塑料条,为厂内安全防护鞋包头生产配套;原喷粉挂具需委外处理后再利用,本项目新增热洁炉3台(两用一备),采用天然气为能源,对厂内产品喷粉挂具进行回收再利用;新增1台备用天然气锅炉,提高厂内生产的稳定性,备用锅炉不新增天然气用量。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塑料挤出生产线和热洁炉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新增备用天然气锅炉放置于现有锅炉房内。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熔融挤出废气与热洁炉裂解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密闭收集后,再经1套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项目2台热洁炉自带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产生的裂解废气密闭收集,经自带的水喷淋+除水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项目熔融挤出废气非*烷总烃和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热洁炉裂解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热洁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整治方案》中相关标准,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执行《 (略) 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滁大气办【2019】19号文)中排放浓度不高于50立方米每毫克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主要废水包括食堂废水、循环冷却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预处理,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汇同循环冷却废水,接管至来安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控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涂层残渣以及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含喷淋塔废渣、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生活垃圾圾由办公区和装置区设置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略) 来安县新昌路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铭 (略) 安全防护材料配套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安全防护材料配套设施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来安县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88号 | ||
建设单位: | 安徽铭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青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新增6条塑料挤出生产线,年产3000万双塑料条,为厂内安全防护鞋包头生产配套;原喷粉挂具需委外处理后再利用,本项目新增热洁炉3台(两用一备),采用天然气为能源,对厂内产品喷粉挂具进行回收再利用;新增1台备用天然气锅炉,提高厂内生产的稳定性,备用锅炉不新增天然气用量。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塑料挤出生产线和热洁炉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新增备用天然气锅炉放置于现有锅炉房内。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熔融挤出废气与热洁炉裂解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密闭收集后,再经1套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项目2台热洁炉自带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产生的裂解废气密闭收集,经自带的水喷淋+除水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项目熔融挤出废气非*烷总烃和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热洁炉裂解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热洁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整治方案》中相关标准,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执行《 (略) 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滁大气办【2019】19号文)中排放浓度不高于50立方米每毫克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主要废水包括食堂废水、循环冷却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预处理,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汇同循环冷却废水,接管至来安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控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涂层残渣以及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含喷淋塔废渣、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生活垃圾圾由办公区和装置区设置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略) 来安县新昌路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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