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30日拟作出的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岭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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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30日拟作出的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岭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30日拟作出的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岭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潭区云台路88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龙马潭区金岭北路道路工程

(略)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

(略) (略)

四川 (略)

新建 32m 宽沥 (略) 政道路,全线设计长度 850.37m(桩号范围:

K0+000~K0+850.37),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污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

化、照明和交通工程等。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养护废水、汽车和机械设备及地面冲洗产生冲洗废水,全部通过集水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中和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场地、物料的管理工作,落实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堆料场等不得设置在保护目标附近,不得对沿线敏感点造成影响。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并合理安排运输和施工作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产生对周边造成环境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后方可实施;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袋装收集后暂存于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砂浆、包装材料等杂物,尽量充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30日拟作出的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岭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潭区云台路88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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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龙马潭区金岭北路道路工程

(略)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

(略) (略)

四川 (略)

新建 32m 宽沥 (略) 政道路,全线设计长度 850.37m(桩号范围:

K0+000~K0+850.37),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污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

化、照明和交通工程等。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养护废水、汽车和机械设备及地面冲洗产生冲洗废水,全部通过集水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中和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场地、物料的管理工作,落实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堆料场等不得设置在保护目标附近,不得对沿线敏感点造成影响。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并合理安排运输和施工作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产生对周边造成环境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后方可实施;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袋装收集后暂存于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砂浆、包装材料等杂物,尽量充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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