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麦科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复合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公示
广西麦科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复合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公示
广西麦科 (略) 年产 20000 吨复合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 广西麦科 (略) 年产 20000 吨复合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报告书编号 | 中赛预评[2022]001号 | |||||
用人单位名称 | 广西麦科 (略) | 项目地址 | (略) 覃塘区新材料科技园(原甘化园区) | 企业联系人 | 李锋 | |
项目简介 | 广西麦科 (略) (以下简称“麦科斯”) (略) 广西麦科 (略) 注 (略) ,成立于2022年,位 (略) 覃塘区新材料科技园(原甘化园区)。广西麦科 (略) 年产 20000 吨复合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一期)于2022年6月22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206-*-04-01-* 。总投资15000万元,占地面积约35亩,其中实际用地面积为23136.24m2,规划绿地面积为1011.73m2,总建筑面积10030m2。建设*类车间一、*类车间二、*类车间、*类仓库一、*类仓库二、*类仓库、埋地罐组、科研楼及配套设施等。 | |||||
现场调查人员 | 农天馨 | 时间 | 2022.08.15 | 企业陪同人 | 李锋 | |
项目存在的业病危害因素 |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活性炭粉尘、氧化铝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化学因素(正己烷、*苯、二*苯、*苯、正*醇、N,N-二*基*酰胺、异*醇、*酸*酯、环己酮、正*醇、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物理因素(高温、噪声、电焊弧光、工频电场)。 | |||||
评价结论 及建议 | 拟建项目生产的产品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对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采纳本设计专篇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措施和建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且在建成运营后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工人佩戴有效的防护用品。在工艺流程、设备和原辅材料不变更的情况下,预测建设项目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可以满足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广西麦科 (略) 年产 20000 吨复合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一期)建成投入运营后能够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1)建议落实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配备、报废;严格落实好职业卫生告知制度,预防、减少或消除相关职业危害;同时开展现场监督管理,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及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3)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演练计划,以增强职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4)拟建项目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5)拟建项目运行后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6)拟建项目在试运行过程中,应针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编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
广西麦科 (略) 年产 20000 吨复合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 广西麦科 (略) 年产 20000 吨复合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报告书编号 | 中赛预评[2022]001号 | |||||
用人单位名称 | 广西麦科 (略) | 项目地址 | (略) 覃塘区新材料科技园(原甘化园区) | 企业联系人 | 李锋 | |
项目简介 | 广西麦科 (略) (以下简称“麦科斯”) (略) 广西麦科 (略) 注 (略) ,成立于2022年,位 (略) 覃塘区新材料科技园(原甘化园区)。广西麦科 (略) 年产 20000 吨复合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一期)于2022年6月22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206-*-04-01-* 。总投资15000万元,占地面积约35亩,其中实际用地面积为23136.24m2,规划绿地面积为1011.73m2,总建筑面积10030m2。建设*类车间一、*类车间二、*类车间、*类仓库一、*类仓库二、*类仓库、埋地罐组、科研楼及配套设施等。 | |||||
现场调查人员 | 农天馨 | 时间 | 2022.08.15 | 企业陪同人 | 李锋 | |
项目存在的业病危害因素 |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活性炭粉尘、氧化铝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化学因素(正己烷、*苯、二*苯、*苯、正*醇、N,N-二*基*酰胺、异*醇、*酸*酯、环己酮、正*醇、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物理因素(高温、噪声、电焊弧光、工频电场)。 | |||||
评价结论 及建议 | 拟建项目生产的产品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对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采纳本设计专篇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措施和建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且在建成运营后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工人佩戴有效的防护用品。在工艺流程、设备和原辅材料不变更的情况下,预测建设项目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可以满足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广西麦科 (略) 年产 20000 吨复合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一期)建成投入运营后能够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1)建议落实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配备、报废;严格落实好职业卫生告知制度,预防、减少或消除相关职业危害;同时开展现场监督管理,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及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3)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演练计划,以增强职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4)拟建项目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5)拟建项目运行后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6)拟建项目在试运行过程中,应针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编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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