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升金湖湿地生态科普基地项目立项的批复
2022年12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升金湖湿地生态科普基地项目立项的批复
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报来《升金湖湿地生态科普基地改建项目立项申请的函》(升保函〔2022〕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政办〔2020〕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升金湖湿地生态科普基地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三、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东至县大渡口镇大联圩。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约800亩。拆除原龙源旅游度假区枣园仓库1处、养殖场房3间、普通大棚3处及其他构筑物7处,总占地面积为797.49平方米;拆除原绿野生态农庄垂钓中心服务区1处及垂钓中心服务区棚1处、鸡舍2处及其他构筑物1处,总占地面积为287.68平方米。改造建筑11栋,其中,1号楼总建筑面积1609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科教馆”;2号楼总建筑面积954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科普教育综合服务大厅+湿地大讲堂”;3号楼总建筑面积285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科研试验中心”;4号楼总建筑面积207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科普自然教育学校”;5号楼总建筑面积315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研学实践楼”;6号楼总建筑面积305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研学活动楼”;7号楼总建筑面积 305 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研学活动楼”;8号楼总建筑面积85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科普生态剧场”;9号楼总建筑面积403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科普服务驿站”;10号楼总建筑面积87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观鸟榭”;11号楼总建筑面积52平方米,规划调整为“综合管理用房”。
六、项目建设起止年月:2022年12月—2025年12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2701.57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自筹。
八、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九、规划、用地、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及节能等项目有关手续,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严格落实《东至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措施》(东政办秘〔2022〕87号)要求,开工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建设。
十、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一、接文后,请组织符合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十二、项目编码:2212-*-04-05-*。
此复
2022年12月12日
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报来《升金湖湿地生态科普基地改建项目立项申请的函》(升保函〔2022〕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政办〔2020〕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升金湖湿地生态科普基地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三、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东至县大渡口镇大联圩。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约800亩。拆除原龙源旅游度假区枣园仓库1处、养殖场房3间、普通大棚3处及其他构筑物7处,总占地面积为797.49平方米;拆除原绿野生态农庄垂钓中心服务区1处及垂钓中心服务区棚1处、鸡舍2处及其他构筑物1处,总占地面积为287.68平方米。改造建筑11栋,其中,1号楼总建筑面积1609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科教馆”;2号楼总建筑面积954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科普教育综合服务大厅+湿地大讲堂”;3号楼总建筑面积285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科研试验中心”;4号楼总建筑面积207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科普自然教育学校”;5号楼总建筑面积315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研学实践楼”;6号楼总建筑面积305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研学活动楼”;7号楼总建筑面积 305 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研学活动楼”;8号楼总建筑面积85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科普生态剧场”;9号楼总建筑面积403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科普服务驿站”;10号楼总建筑面积87平方米,规划调整为“湿地观鸟榭”;11号楼总建筑面积52平方米,规划调整为“综合管理用房”。
六、项目建设起止年月:2022年12月—2025年12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2701.57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自筹。
八、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九、规划、用地、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及节能等项目有关手续,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严格落实《东至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措施》(东政办秘〔2022〕87号)要求,开工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建设。
十、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一、接文后,请组织符合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十二、项目编码:2212-*-04-05-*。
此复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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