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项目公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项目公示
一、基本情况
广东 (略) 化工溶剂厂成立于2001年7月2日,地 (略) (略) (略) 揭东县经济开发试验区内以西工业园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E116°25"55.10",N 23°33"28.41",主要从事*醛、ML复合新材料、苯酐、增塑剂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该地块为在产企业地块,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广东 (略) 化工溶剂厂委托广东 (略) 开展企业2022年度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自行监测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 (略) 生态环境局要求,我公司将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和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为广东 (略) 化工溶剂厂2022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项目,包含企业隐患排查报告,自行监测方案和监测结果数据。
二、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采样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22日,本次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共布设6个柱状土壤监测点位(S1~S6)和5个表层土壤监测点位(T1~T5),本次调查在各重点区域内或周边布设10个地下水监测井(W1~W10)其中包含2个企业原有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内所有监测井位置均位于所在重点单元内重点场所或重点设施设备的地下水下游方向50m内。此外,在地块外地下水流向上游方向布设一个地下水对照点(W11)。
土壤监测项目为:重金属(镉、铅、汞、砷、铜、镍、六价铬),VOCs(苯、*苯、*苯、苯*烯、氯*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1,2,3-三氯*烷、二氯*烷、三氯*烷、氯*烷、三氯*烯、四氯*烯、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1,1-二氯*烷、1,2-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1,1,1-三氯*烷、1,1,2-三氯*烷、四氯化碳)、SVOCs(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醛、钒、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酯、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监测项目为:色度、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氯仿、四氯化碳、苯、*苯、*醛、二*苯、钒、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酯、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
三、监测结果
(一)土壤样品: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二)地下水样品: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广东 (略) 化工溶剂厂
编制单位:广东 (略)
联系方式:黄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一、基本情况
广东 (略) 化工溶剂厂成立于2001年7月2日,地 (略) (略) (略) 揭东县经济开发试验区内以西工业园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E116°25"55.10",N 23°33"28.41",主要从事*醛、ML复合新材料、苯酐、增塑剂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该地块为在产企业地块,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广东 (略) 化工溶剂厂委托广东 (略) 开展企业2022年度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自行监测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 (略) 生态环境局要求,我公司将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和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为广东 (略) 化工溶剂厂2022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项目,包含企业隐患排查报告,自行监测方案和监测结果数据。
二、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采样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22日,本次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共布设6个柱状土壤监测点位(S1~S6)和5个表层土壤监测点位(T1~T5),本次调查在各重点区域内或周边布设10个地下水监测井(W1~W10)其中包含2个企业原有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内所有监测井位置均位于所在重点单元内重点场所或重点设施设备的地下水下游方向50m内。此外,在地块外地下水流向上游方向布设一个地下水对照点(W11)。
土壤监测项目为:重金属(镉、铅、汞、砷、铜、镍、六价铬),VOCs(苯、*苯、*苯、苯*烯、氯*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1,2,3-三氯*烷、二氯*烷、三氯*烷、氯*烷、三氯*烯、四氯*烯、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1,1-二氯*烷、1,2-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1,1,1-三氯*烷、1,1,2-三氯*烷、四氯化碳)、SVOCs(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醛、钒、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酯、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监测项目为:色度、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氯仿、四氯化碳、苯、*苯、*醛、二*苯、钒、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酯、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
三、监测结果
(一)土壤样品: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二)地下水样品: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广东 (略) 化工溶剂厂
编制单位:广东 (略)
联系方式:黄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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