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乡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13708280043212664/2023-00005
关于金乡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13708280043212664/2023-00005
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和关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调度情况、听取汇报、作出指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结论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要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组成专门力量,细化到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认真加以整改。县审计局认真做好落实审计结论的督促、检查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推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审计结论的落实。各被审计单位能够正确对待审计结论,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对近期不能全部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计划;对已无法整改的问题,均作出了承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整改推进会议,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县审计局建立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应对和研究解决当前形势下审计查出问题的督查检查、整改落实,从制度层面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细化分解,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加大对整改责任单位指导力度,有序推进整改。
县财政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县财政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整改工作,与各有关预算单位共同压实整改责任,积极落实审计建议,制定完善制度9项。截至11月3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类95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收入4402.61万元征缴不及时的问题,其中: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2343.2万元,已征收入库;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1023.39万元,已于审计期间整改到位;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1036.02万元,已于2022年2月15日缴入国库。
(二)关于财政资金统筹未能发挥积极作用的问题,其中:随意调整镇街财力问题,财政部门 (略) 市财政部门对接协调,争取尽快完成一体化系统设置,将县本级和乡镇总预算会计往来账务调整整改到位;对部门申请用款计划审批不及时问题,财政部门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依据单位资金申请,结合国库资金情况,及时审核、下达单位用款额度,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应拨未拨预算资金4288.56万元,已按要求整改到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支付不及时金额1573.46万元,已在审计期间拨付完毕;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20237.01万元,截至11月底已支付15141.6万元,剩余5095.41万元因部分项目施工进度慢,达不到资金支付节点未予支付,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积极推进整改;应拨未拨各级直达项目资金4324.23万元,已拨付107.62万元,被上级收回231.12万元,财政部门计划于年底前分五批次将其余未拨付资金拨付完毕。
(三)关于预算管理约束性差的问题,包括:预算执行率不高,约束性不强;安排预算调整占比过大;调整预算追加支出指标未经过人大常委会批准等问题,财政部门承诺今后全部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办理预算执行业务,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调整预算,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定期比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在库款保障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均衡拨付财政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四)关于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其中:未及时修订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管理办法问题,财政部门已启动县对下财政体制调整准备工作,起草了《关于开展县与镇街财政体制调研的通知》,充分征求镇街意见建议,摸清收支底数,测算补助基数,扎实推进财政体制调整工作;编报给人大的预算调整方案不细化问题,财政部门承诺将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抓手,强化预算基础管理工作,细化预算调整方案,切实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对会计基础工作和财政大平台支付凭证数据录入进行了规范。
(五)关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其中:2个重点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未在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公开问题,已进行了公开;2个项目未通过财政部门绩效目标审核仍安排预算及绩效目标审核不严问题,财政部门承诺将严格绩效目标审核,落实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制度,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质量。
(六)关于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包括:部分单位年底支出金额占比较大和部门单位之间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均衡等问题,财政部门今年全部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办理预算执行业务,杜绝部分单位出现年底支出金额占比较大的问题;印发《金乡县财政局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金财字〔2022〕8号),从强化预算管理约束等四个方面对预算单位提出硬要求,全面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行为,切实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三、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7个预算单位分别存在超预算支出、无预算支出、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根据整改要求,相关预算单位已作出承诺,今后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7个预算单位分别存在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培训未按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程序、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定点公务接待未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会计核算不规范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未公示等问题,根据整改要求,1个单位将银行账户进行了销户处理,相关预算单位均作出承诺,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法律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3个预算单位分别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企业车辆、未建立相关考核制度及单位绩效评价目标未量化等问题,根据整改要求,1个单位将违规使用车辆退回并支付相应费用,相关预算单位均作出承诺,严格执行相关内控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省市县三级联动专题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情况审计发现13个部门单位存在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审核手续,涉及金额195.80万元问题,13个部门单位均作出承诺,今后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严格履行报批审核手续。
(二)关于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奖补资金情况审计发现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662.04万元问题,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关于全县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未单独公布实施、“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录入不准确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查出储备粮计划规模不足、储备粮空仓期超期、国有资产未划转国资部门统一监管等8项问题,按照相关整改要求,均已作出处理,全部整改完成。
(二)全县教育资金投入使用及绩效审计查出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建立执行不完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和绩效评价管理不科学四个方面28项问题,按照相关整改要求,均已作出处理,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审计部门共撰写审计专报12篇,县主要领导均做出批示,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25个,收回上缴财政资金217.81万元。
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决算审计和结算审计中发现的工程资料不完善、欠付工程款、多计工程价款等8项问题。14个单位承诺今后健全项目监督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确保工程资料内容完整、结论明确、合法有效;11个单位列出工程款支付计划,1个项目已支付完毕;4个单位将多计价款通过项目质保金扣回;1个单位对少计工程价款进行了调整;4个单位督促项目承建单位整理资料进行消防验收,目前正在进行消防验收程序;1个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工程竣工决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编制竣工决算文件;4个单位承诺今后提高养护管理意识,及时严格办理管养交接手续;2个单位承诺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履行完整的项目建设程序。
(二) (略) 、莱河十里风光带2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发现变更事项未履行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图纸、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等9项问题。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整改,承诺今后严格执行《PPP合同》规定,对变更事项严格把关和审核;责令监理方组织施工方对改变图纸的现场问题进行了纠正;严格要求监理人员明确监理职责义务,把现场管理责任履行到位;组织相关人员优化设计方案,严格现场管理,严控项目造价; (略) 查明情况,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到位;与设计单位积极对接,尽快解决图纸不完善问题;对建设期超出合同约定期间问题,已申请办理延期1年;经审计、建设、监理及施工方多方商议确定了科学合理的施工降水工程计量方式;跟踪审计资料报送不及时问题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县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和关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调度情况、听取汇报、作出指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结论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要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组成专门力量,细化到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认真加以整改。县审计局认真做好落实审计结论的督促、检查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推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审计结论的落实。各被审计单位能够正确对待审计结论,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对近期不能全部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计划;对已无法整改的问题,均作出了承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整改推进会议,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县审计局建立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应对和研究解决当前形势下审计查出问题的督查检查、整改落实,从制度层面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细化分解,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加大对整改责任单位指导力度,有序推进整改。
县财政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县财政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整改工作,与各有关预算单位共同压实整改责任,积极落实审计建议,制定完善制度9项。截至11月3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类95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收入4402.61万元征缴不及时的问题,其中: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2343.2万元,已征收入库;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1023.39万元,已于审计期间整改到位;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1036.02万元,已于2022年2月15日缴入国库。
(二)关于财政资金统筹未能发挥积极作用的问题,其中:随意调整镇街财力问题,财政部门 (略) 市财政部门对接协调,争取尽快完成一体化系统设置,将县本级和乡镇总预算会计往来账务调整整改到位;对部门申请用款计划审批不及时问题,财政部门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依据单位资金申请,结合国库资金情况,及时审核、下达单位用款额度,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应拨未拨预算资金4288.56万元,已按要求整改到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支付不及时金额1573.46万元,已在审计期间拨付完毕;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20237.01万元,截至11月底已支付15141.6万元,剩余5095.41万元因部分项目施工进度慢,达不到资金支付节点未予支付,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积极推进整改;应拨未拨各级直达项目资金4324.23万元,已拨付107.62万元,被上级收回231.12万元,财政部门计划于年底前分五批次将其余未拨付资金拨付完毕。
(三)关于预算管理约束性差的问题,包括:预算执行率不高,约束性不强;安排预算调整占比过大;调整预算追加支出指标未经过人大常委会批准等问题,财政部门承诺今后全部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办理预算执行业务,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调整预算,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定期比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在库款保障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均衡拨付财政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四)关于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其中:未及时修订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管理办法问题,财政部门已启动县对下财政体制调整准备工作,起草了《关于开展县与镇街财政体制调研的通知》,充分征求镇街意见建议,摸清收支底数,测算补助基数,扎实推进财政体制调整工作;编报给人大的预算调整方案不细化问题,财政部门承诺将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抓手,强化预算基础管理工作,细化预算调整方案,切实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对会计基础工作和财政大平台支付凭证数据录入进行了规范。
(五)关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其中:2个重点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未在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公开问题,已进行了公开;2个项目未通过财政部门绩效目标审核仍安排预算及绩效目标审核不严问题,财政部门承诺将严格绩效目标审核,落实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制度,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质量。
(六)关于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包括:部分单位年底支出金额占比较大和部门单位之间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均衡等问题,财政部门今年全部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办理预算执行业务,杜绝部分单位出现年底支出金额占比较大的问题;印发《金乡县财政局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金财字〔2022〕8号),从强化预算管理约束等四个方面对预算单位提出硬要求,全面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行为,切实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三、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7个预算单位分别存在超预算支出、无预算支出、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根据整改要求,相关预算单位已作出承诺,今后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7个预算单位分别存在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培训未按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程序、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定点公务接待未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会计核算不规范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未公示等问题,根据整改要求,1个单位将银行账户进行了销户处理,相关预算单位均作出承诺,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法律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3个预算单位分别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企业车辆、未建立相关考核制度及单位绩效评价目标未量化等问题,根据整改要求,1个单位将违规使用车辆退回并支付相应费用,相关预算单位均作出承诺,严格执行相关内控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省市县三级联动专题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情况审计发现13个部门单位存在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审核手续,涉及金额195.80万元问题,13个部门单位均作出承诺,今后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严格履行报批审核手续。
(二)关于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奖补资金情况审计发现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662.04万元问题,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关于全县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未单独公布实施、“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录入不准确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查出储备粮计划规模不足、储备粮空仓期超期、国有资产未划转国资部门统一监管等8项问题,按照相关整改要求,均已作出处理,全部整改完成。
(二)全县教育资金投入使用及绩效审计查出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建立执行不完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和绩效评价管理不科学四个方面28项问题,按照相关整改要求,均已作出处理,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审计部门共撰写审计专报12篇,县主要领导均做出批示,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25个,收回上缴财政资金217.81万元。
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决算审计和结算审计中发现的工程资料不完善、欠付工程款、多计工程价款等8项问题。14个单位承诺今后健全项目监督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确保工程资料内容完整、结论明确、合法有效;11个单位列出工程款支付计划,1个项目已支付完毕;4个单位将多计价款通过项目质保金扣回;1个单位对少计工程价款进行了调整;4个单位督促项目承建单位整理资料进行消防验收,目前正在进行消防验收程序;1个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工程竣工决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编制竣工决算文件;4个单位承诺今后提高养护管理意识,及时严格办理管养交接手续;2个单位承诺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履行完整的项目建设程序。
(二) (略) 、莱河十里风光带2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发现变更事项未履行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图纸、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等9项问题。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整改,承诺今后严格执行《PPP合同》规定,对变更事项严格把关和审核;责令监理方组织施工方对改变图纸的现场问题进行了纠正;严格要求监理人员明确监理职责义务,把现场管理责任履行到位;组织相关人员优化设计方案,严格现场管理,严控项目造价; (略) 查明情况,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到位;与设计单位积极对接,尽快解决图纸不完善问题;对建设期超出合同约定期间问题,已申请办理延期1年;经审计、建设、监理及施工方多方商议确定了科学合理的施工降水工程计量方式;跟踪审计资料报送不及时问题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县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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