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改扩建项目
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松山湖北部工业城工业北一路5号 |
建设单位 | (略) 天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场需求及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广东天 (略) 拟增加投资*万元,增加生产碳化硅外延晶片20万片/年。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占地面积18626平方米,全厂共生产碳化硅外延片33.44万片/年。拟设员工400人,全年工作365天,生产车间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含汞废水收集后采用混凝+絮凝+沉淀、砂滤+碳滤、二级树脂、UF系统+三级RO+低温蒸发工艺进行,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冷却用水散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塔;磨抛+其他废水单独收集混合后一起处理,采用混凝+絮凝+沉淀、厌氧+缺氧+接触氧化+MBR处理,经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剩余部分经超滤+一级RO进一步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塔。整体回用率满足50%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 (略) 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纯水设备浓水污染物指标低,作为清 (略) 政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外延生长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新增89台“吸附式尾气处理器”处理,尾气经楼顶新增1根36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改扩建项目外延检修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楼顶1根36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改扩建项目有机清洗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楼顶36m高排气筒外排。酸碱清洗废气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氟化氢、氨气经收集后经新建酸碱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新建的1根36m高排气筒排放。改扩建项目配件抛光粉尘废气采用负压式抽风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36m高排气筒外排。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局部加盖处理收集,经生物洗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34#)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 |
公示时间 | 2023-01-03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松山湖北部工业城工业北一路5号 |
建设单位 | (略) 天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场需求及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广东天 (略) 拟增加投资*万元,增加生产碳化硅外延晶片20万片/年。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占地面积18626平方米,全厂共生产碳化硅外延片33.44万片/年。拟设员工400人,全年工作365天,生产车间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含汞废水收集后采用混凝+絮凝+沉淀、砂滤+碳滤、二级树脂、UF系统+三级RO+低温蒸发工艺进行,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冷却用水散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塔;磨抛+其他废水单独收集混合后一起处理,采用混凝+絮凝+沉淀、厌氧+缺氧+接触氧化+MBR处理,经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剩余部分经超滤+一级RO进一步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塔。整体回用率满足50%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 (略) 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纯水设备浓水污染物指标低,作为清 (略) 政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外延生长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新增89台“吸附式尾气处理器”处理,尾气经楼顶新增1根36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改扩建项目外延检修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楼顶1根36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改扩建项目有机清洗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楼顶36m高排气筒外排。酸碱清洗废气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氟化氢、氨气经收集后经新建酸碱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新建的1根36m高排气筒排放。改扩建项目配件抛光粉尘废气采用负压式抽风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36m高排气筒外排。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局部加盖处理收集,经生物洗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34#)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 |
公示时间 | 2023-01-03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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