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关于祥云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关于祥云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2-*、0872-* ?公示期: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祥云县祥城镇祥姚路北侧 传 真:0872-*邮编:*
项目名称 | 祥云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理州祥云县祥城镇清华洞大凹 | 建设 单位 | 祥云县民政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大理厚德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守灵堂、悼念大厅、火化楼(设有3台火化机)、骨灰寄存室、业务房、食堂、停车棚等,拟购置安装2套火化机废气净化装置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已建成的工程内容有:守灵堂、悼念大厅、火化楼(设有3台火化机)、骨灰寄存室、业务房、食堂、停车棚;拟建的工程内容有:购置安装2套火化机废气净化装置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本次项目建成后遗体火化处理量为2509具/年。殡仪馆员工为18人。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施工期为环保措施整改,主要进行环保设施的安装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材料制作废气。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施工运输车辆噪声。 4、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包装废弃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火化机产生的烟尘(颗粒物)、SO2、NOx、CO、氯化氢、二噁英类、汞,食堂产生的油烟等。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殡仪馆员工、治丧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殡仪服务区(守灵堂和悼念厅)地面清洁废水。 3、固废: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火化骨灰、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废布袋及飞灰、废矿物油和废弃火化毯。其中废活性炭、废布袋及飞灰、废矿物油和废弃火化毯属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代码900-039-49,废矿物油危险废物代码900-249-08,废布袋和飞灰危险废物代码772-002-18,废弃火化毯危险废物代码900-032-36。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等设备,以及悼念活动产生的噪声。 5、地下水及土壤:本项目为殡仪馆行业类,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A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试行)附录A,本项目无需对土壤进行评价分析。 6、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柴油、废矿物油、酒精、次氯酸钠,风险物质的Q值为0.02092,Q<1;因此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不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进行简单分析。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材料制作废气。(1)专人负责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2)直接购买成品设备,安装过程使用成品材料,减少施工现场制作产生的废气。通过采取上述空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所造成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依托使用现有的卫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1#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绿化。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施工运输车辆噪声。(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合理安排施。(2)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3)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固废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包装废弃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拣出可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由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固废、生活垃圾等采取上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火化机产生的烟尘(颗粒物)、SO2、NOx、CO、氯化氢、二噁英类、汞,食堂产生的油烟等。项目1号火化机、2号火化机共用1套“急冷+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对火化机废气净化处理后由1根12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3号火化机设置1套“急冷+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对火化机废气净化处理后由1根12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经预测,各项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没有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标准限值要求、二噁英浓度达到日本环境质量标准(2002 (略) 告示第46号)中大气年均浓度标准值要求,因此项目产生的火化机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火化车间为中心,半径为300m的区域。目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等敏感点,建议项目运营期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不新增敏感点。 厨房设置油烟净化器对厨房油烟进行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化粪池、中水处理站长期运行过程中会有少量异味产生,通过化粪池加盖处理,加强绿化管理,减少异味的产生,项目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殡仪馆工作人员、治丧人员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废水。治丧人员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排入1#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起排入2#化粪池处理;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拟建中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后回用于绿化、公共卫生间冲厕,不外排。 3、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火化骨灰、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布袋及飞灰、废矿物油和废弃火化毯。骨灰由死者家属领走;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废布袋和飞灰(危险废物代码772-002-18,飞灰进行固化后)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相关要求进行填埋处理;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危险废物代码900-249-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火化毯(危险废物代码900-032-36)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等设备,以及悼念活动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的设备,设备置于厂房内,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5、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主要是柴油存贮间的柴油储罐和外排废气中的汞和二噁英类。项目对危废暂存间和柴油存贮间进行重点防渗,泄露的物质不容易下渗至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对其影响较小。外排废气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分析可知,汞和二噁英类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日本环境质量标准(2002 (略) 告示第46号)中二噁英类大气年均浓度标准值要求。项目建设运营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柴油、废矿物油、酒精、次氯酸钠,项目内风险物质存放量较少,且采用专用容器储存,一般不会发生泄漏风险,即使发生泄漏也为小量泄漏,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风险值较小。只要加强管理,完善各种措施,及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产生的后果可局限在较小范围内,产生的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 |||||
项目技术评估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2-*、0872-* ?公示期: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祥云县祥城镇祥姚路北侧 传 真:0872-*邮编:*
项目名称 | 祥云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理州祥云县祥城镇清华洞大凹 | 建设 单位 | 祥云县民政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大理厚德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守灵堂、悼念大厅、火化楼(设有3台火化机)、骨灰寄存室、业务房、食堂、停车棚等,拟购置安装2套火化机废气净化装置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已建成的工程内容有:守灵堂、悼念大厅、火化楼(设有3台火化机)、骨灰寄存室、业务房、食堂、停车棚;拟建的工程内容有:购置安装2套火化机废气净化装置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本次项目建成后遗体火化处理量为2509具/年。殡仪馆员工为18人。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施工期为环保措施整改,主要进行环保设施的安装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材料制作废气。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施工运输车辆噪声。 4、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包装废弃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火化机产生的烟尘(颗粒物)、SO2、NOx、CO、氯化氢、二噁英类、汞,食堂产生的油烟等。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殡仪馆员工、治丧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殡仪服务区(守灵堂和悼念厅)地面清洁废水。 3、固废: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火化骨灰、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废布袋及飞灰、废矿物油和废弃火化毯。其中废活性炭、废布袋及飞灰、废矿物油和废弃火化毯属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代码900-039-49,废矿物油危险废物代码900-249-08,废布袋和飞灰危险废物代码772-002-18,废弃火化毯危险废物代码900-032-36。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等设备,以及悼念活动产生的噪声。 5、地下水及土壤:本项目为殡仪馆行业类,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A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试行)附录A,本项目无需对土壤进行评价分析。 6、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柴油、废矿物油、酒精、次氯酸钠,风险物质的Q值为0.02092,Q<1;因此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不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进行简单分析。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材料制作废气。(1)专人负责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2)直接购买成品设备,安装过程使用成品材料,减少施工现场制作产生的废气。通过采取上述空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所造成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依托使用现有的卫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1#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绿化。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施工运输车辆噪声。(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合理安排施。(2)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3)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固废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包装废弃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拣出可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由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固废、生活垃圾等采取上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火化机产生的烟尘(颗粒物)、SO2、NOx、CO、氯化氢、二噁英类、汞,食堂产生的油烟等。项目1号火化机、2号火化机共用1套“急冷+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对火化机废气净化处理后由1根12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3号火化机设置1套“急冷+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对火化机废气净化处理后由1根12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经预测,各项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没有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标准限值要求、二噁英浓度达到日本环境质量标准(2002 (略) 告示第46号)中大气年均浓度标准值要求,因此项目产生的火化机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火化车间为中心,半径为300m的区域。目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等敏感点,建议项目运营期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不新增敏感点。 厨房设置油烟净化器对厨房油烟进行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化粪池、中水处理站长期运行过程中会有少量异味产生,通过化粪池加盖处理,加强绿化管理,减少异味的产生,项目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殡仪馆工作人员、治丧人员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废水。治丧人员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排入1#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起排入2#化粪池处理;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拟建中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后回用于绿化、公共卫生间冲厕,不外排。 3、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火化骨灰、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布袋及飞灰、废矿物油和废弃火化毯。骨灰由死者家属领走;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废布袋和飞灰(危险废物代码772-002-18,飞灰进行固化后)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相关要求进行填埋处理;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危险废物代码900-249-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火化毯(危险废物代码900-032-36)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等设备,以及悼念活动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的设备,设备置于厂房内,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5、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主要是柴油存贮间的柴油储罐和外排废气中的汞和二噁英类。项目对危废暂存间和柴油存贮间进行重点防渗,泄露的物质不容易下渗至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对其影响较小。外排废气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分析可知,汞和二噁英类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日本环境质量标准(2002 (略) 告示第46号)中二噁英类大气年均浓度标准值要求。项目建设运营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柴油、废矿物油、酒精、次氯酸钠,项目内风险物质存放量较少,且采用专用容器储存,一般不会发生泄漏风险,即使发生泄漏也为小量泄漏,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风险值较小。只要加强管理,完善各种措施,及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产生的后果可局限在较小范围内,产生的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 |||||
项目技术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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