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网福建武平公司110千伏集通Ⅰ路#13塔等杆塔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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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网福建武平公司110千伏集通Ⅰ路#13塔等杆塔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略) (略) :

报来《 (略) 110千伏集通Ⅰ路#13塔等杆塔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避让地质灾害点,消除倒塔隐患,保证线路运行安全,防止发生倒杆等安全事故,依据《行政许可法》《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国网福建电力关于2023年第三批生产技改限下项目可研的批复》(闽电设备〔2022〕543号),结合《国 (略) 关于国网福建电力202 (略) 控一般技改项目(龙岩、三明、南平、超高压公司线路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闽电经研可〔2022〕433号),同意 (略) 110千伏集通Ⅰ路#13塔等杆塔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211-*-04-01-*),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二、建设地点:武平县十方镇,线路起自110kV集通Ⅰ路新#8塔,向南方向走线,途径来福村、集贤村、处明村、中和村,最后接回至新#21铁塔,路径走向详见“改造路径图”。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改造110千伏线路5.81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为85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71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五、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略) 110KV集通Ⅰ路#13塔等杆塔应急改造工程改造路径图。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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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

报来《 (略) 110千伏集通Ⅰ路#13塔等杆塔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避让地质灾害点,消除倒塔隐患,保证线路运行安全,防止发生倒杆等安全事故,依据《行政许可法》《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国网福建电力关于2023年第三批生产技改限下项目可研的批复》(闽电设备〔2022〕543号),结合《国 (略) 关于国网福建电力202 (略) 控一般技改项目(龙岩、三明、南平、超高压公司线路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闽电经研可〔2022〕433号),同意 (略) 110千伏集通Ⅰ路#13塔等杆塔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211-*-04-01-*),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二、建设地点:武平县十方镇,线路起自110kV集通Ⅰ路新#8塔,向南方向走线,途径来福村、集贤村、处明村、中和村,最后接回至新#21铁塔,路径走向详见“改造路径图”。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改造110千伏线路5.81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为85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71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五、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略) 110KV集通Ⅰ路#13塔等杆塔应急改造工程改造路径图。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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