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22025】长春市亿发新能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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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2025】长春市亿发新能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年12月5日-12月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略)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绿园区西新镇裴家村小南屯屯西

(略) (略)

长春尚宏节能 (略)

本项目绿园区西新镇裴家村小南屯屯西,新增1台0.7MW生物质热水锅炉、1台0.5t/h生物质烘干炉,并增加生产规模,年新增生物质颗粒10000吨;扩建后,形成年产20000吨生物质颗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新增生活废水、锅炉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2)废气

①锅炉烟气 冬季生活用热由1台0.7MW生物质热水锅炉提供,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用热由1台0.5t/h生物质烘干炉保障,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②工艺废气 位于烘干车间内,细粉碎、切片粉尘经各自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2#排气筒排放;位于生产车间①内,细粉碎、切片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4#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③成型、破碎粉尘 成型工艺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 高5#排气筒排放;位于生产车间②内,破碎、成型工艺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3#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草木灰定期收集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落地粉尘、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机油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年12月5日-12月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略)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绿园区西新镇裴家村小南屯屯西

(略) (略)

长春尚宏节能 (略)

本项目绿园区西新镇裴家村小南屯屯西,新增1台0.7MW生物质热水锅炉、1台0.5t/h生物质烘干炉,并增加生产规模,年新增生物质颗粒10000吨;扩建后,形成年产20000吨生物质颗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新增生活废水、锅炉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2)废气

①锅炉烟气 冬季生活用热由1台0.7MW生物质热水锅炉提供,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用热由1台0.5t/h生物质烘干炉保障,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②工艺废气 位于烘干车间内,细粉碎、切片粉尘经各自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2#排气筒排放;位于生产车间①内,细粉碎、切片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4#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③成型、破碎粉尘 成型工艺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 高5#排气筒排放;位于生产车间②内,破碎、成型工艺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3#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草木灰定期收集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落地粉尘、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机油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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