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四川盆地渡口河-七里北气田飞仙关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23-01-0314: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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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四川盆地渡口河-七里北气田飞仙关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23-01-0314:33:16

川环审批〔2022〕171号

中国石 (略) (略) 川东北气矿:

《四川盆地渡口河-七里北气田飞仙关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四川盆地渡口河-七里北气田飞仙关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 (略) 宣汉县境内,共开采渡口河、七里北和黄龙场3个区块,开采层位气藏属高含硫或特高含硫天然气。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钻井工程、内输工程、净化厂工程、外输工程和气田水回注工程等,建成后将形成13.32×108m3/a原料气的产能建设规模(净化气约9.29×108m3/a)。

钻井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井场4座,新增钻井8口。各井场分别设置钻井、衬管完井和酸化改造设备,配套泥浆循环不落地系统、泥浆储备罐、柴油罐、放喷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应急池等。

内输工程主要包括建设平台井站6座(新建4座、改造2座)、阀室1座和内输管道。各平台井站分别设置工艺装置区、火炬系统等。内输管道主要包括新建原料气管道5条,总长约42.07km;利旧原料气管道1条,长约4.4km;新建燃料气管道5条,总长约25.31km,同沟铺设光缆;新建取水管道1条,长约1.5km。

净化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00万m3/d脱硫单元2套、脱水单元、硫磺回收单元和尾气处理单元、集气装置、净化气外输装置,配套建设供水及供电系统、自控系统、硫磺成型装置、蒸汽及凝结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气田水处理系统、火炬及放空系统、分析化验室和综合公寓等公辅设施。

外输工程主要包括扩建外输末站1座,新建净化天然气外输管线1条,长约2.5km。

气田水回注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气田水管道2条,总长约17.2km;气田水回注依托2口回注井(黄龙2井、黄龙5井)。

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亿元。

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矿产资源总体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项目开发建设计划和敏感目标分布,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涉水工程在枯水期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管沟开挖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等方式,管道穿越前河采用围堰开挖施工、避开鱼类“三场”施工,控制和减缓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平台井站关井后,应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对井口进行封堵,对平台井站进行生态恢复,并严格落实相应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先使用网电,柴油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且燃烧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钻井过程中,对基础油、油基岩屑等的暂存和储运采用密闭罐、吨桶等,控制和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的天然气由专用管线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平台井站清管作业、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天然气经放空火炬燃烧排放,水套加热炉燃烧废气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气脱硫及硫磺回收装置产生的尾气、气田水汽提废气、脱水装置TEG再生废气等经“还原吸收(SCOT)+焚烧”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由2根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高效湿法除臭”工艺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水收集、暂存、处理及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优化区域内各个井场的开发建设时序,合理安排钻井进度,选取环保友好型泥浆体系;优化并落实钻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等各类废水区域调配和使用,确保钻井阶段各类生产废水不外排;与依托回注井建立联动及调度机制,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废水得到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水基钻井废钻井液及钻井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压裂返排液回用于压裂液配制,上述不能回用的废水(液)与洗井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达回注标准后拉运至回注井回注;方井雨水、井场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钻井液或压裂液配制。平台井站检修废水拉运至净化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综合利用,气田水经预处理后管输至回注井回注。净化厂脱水单元废水、空氮站排水、锅炉排污水、实验室废水、检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排入厂区相应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综合公寓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管输至南坝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并结合井场、平台井站等周边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环保纠纷。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结合井场开钻前开展的地球物理勘探,优化钻井施工工艺,避免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渗、设置泥浆循环不落地系统、安装套管等措施,控制和减缓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

严格按国家相关规范开展相关废水的回注,加强对回注过程的监控。按相关要求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并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二次污染。油基岩屑、废矿物油、废催化剂、实验室废液及其容器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利用或处置。蒸发结晶工业盐、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净化厂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及滤膜等暂按危险废物管理,根据鉴定结果送相应单位利用或处置。水基钻井固废送相关单位资源化利用,清管废渣、废有机溶剂及其废过滤吸附介质等一般工业固废送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高度重视并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细化程序、明确责任,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钻井工程采取设置防井漏和井喷装置、井控装置、地面硫化氢检测报警仪、点火系统等措施,防范井漏和井喷失控等造成环境污染,并结合区域特点优化钻井时段,尽量减小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内输工程采取设置火气监测系统等各类风险事故预警设备、自动控制系统及切断阀等联锁保护装置、腐蚀监测系统、管道泄漏检测系统等措施,净化工程采取设置过程控制系统、火气系统(F&G系统)、放空系统、长明火和自动点火系统,以及防范腐蚀等措施,防范含硫化氢天然气泄漏事故等造成环境污染。按要求设置必要环境风险监控和应急处置设备,建立完备的监控体系及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测制度,设置社区报警系统、居民应急疏散通道及应急安置点,加强区域环境风险管理。

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相关要求,按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建立企业与政府、相关单位间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落实钻井前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定期应急培训和演练,发生事故时实施紧急撤离,及时切断事故污染源等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八)严格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跟踪监测。建立井场及净化厂周边植被和农作物长期跟踪监测机制,保证生物安全。根据各项环保措施效果及环境影响情况,及时优化完善环保措施。

三、报告书核定本项目废气主要排放口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量为:氮氧化物36.576t/a,削减来源于大竹县 (略) 核定减排量。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需在排污许可证核发时予以确认。在本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前,出让减排量企业的排污许可证须完成变更,区域削减措施须得到有效落实。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你公司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建设过程中须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本项目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在调试及投运后做到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充分了解各项环保措施效果及环境影响情况,及时进行整改、优化。

报告书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书,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 (略) 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宣汉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能源局, (略) 人民政府,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宣汉生态环境局,中国石 (略) (略) ,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 (略) , (略) 生态环境厅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川环审批〔2022〕171号

中国石 (略) (略) 川东北气矿:

《四川盆地渡口河-七里北气田飞仙关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四川盆地渡口河-七里北气田飞仙关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 (略) 宣汉县境内,共开采渡口河、七里北和黄龙场3个区块,开采层位气藏属高含硫或特高含硫天然气。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钻井工程、内输工程、净化厂工程、外输工程和气田水回注工程等,建成后将形成13.32×108m3/a原料气的产能建设规模(净化气约9.29×108m3/a)。

钻井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井场4座,新增钻井8口。各井场分别设置钻井、衬管完井和酸化改造设备,配套泥浆循环不落地系统、泥浆储备罐、柴油罐、放喷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应急池等。

内输工程主要包括建设平台井站6座(新建4座、改造2座)、阀室1座和内输管道。各平台井站分别设置工艺装置区、火炬系统等。内输管道主要包括新建原料气管道5条,总长约42.07km;利旧原料气管道1条,长约4.4km;新建燃料气管道5条,总长约25.31km,同沟铺设光缆;新建取水管道1条,长约1.5km。

净化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00万m3/d脱硫单元2套、脱水单元、硫磺回收单元和尾气处理单元、集气装置、净化气外输装置,配套建设供水及供电系统、自控系统、硫磺成型装置、蒸汽及凝结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气田水处理系统、火炬及放空系统、分析化验室和综合公寓等公辅设施。

外输工程主要包括扩建外输末站1座,新建净化天然气外输管线1条,长约2.5km。

气田水回注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气田水管道2条,总长约17.2km;气田水回注依托2口回注井(黄龙2井、黄龙5井)。

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亿元。

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矿产资源总体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项目开发建设计划和敏感目标分布,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涉水工程在枯水期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管沟开挖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等方式,管道穿越前河采用围堰开挖施工、避开鱼类“三场”施工,控制和减缓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平台井站关井后,应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对井口进行封堵,对平台井站进行生态恢复,并严格落实相应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先使用网电,柴油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且燃烧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钻井过程中,对基础油、油基岩屑等的暂存和储运采用密闭罐、吨桶等,控制和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的天然气由专用管线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平台井站清管作业、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天然气经放空火炬燃烧排放,水套加热炉燃烧废气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气脱硫及硫磺回收装置产生的尾气、气田水汽提废气、脱水装置TEG再生废气等经“还原吸收(SCOT)+焚烧”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由2根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高效湿法除臭”工艺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水收集、暂存、处理及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优化区域内各个井场的开发建设时序,合理安排钻井进度,选取环保友好型泥浆体系;优化并落实钻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等各类废水区域调配和使用,确保钻井阶段各类生产废水不外排;与依托回注井建立联动及调度机制,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废水得到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水基钻井废钻井液及钻井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压裂返排液回用于压裂液配制,上述不能回用的废水(液)与洗井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达回注标准后拉运至回注井回注;方井雨水、井场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钻井液或压裂液配制。平台井站检修废水拉运至净化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综合利用,气田水经预处理后管输至回注井回注。净化厂脱水单元废水、空氮站排水、锅炉排污水、实验室废水、检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排入厂区相应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综合公寓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管输至南坝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并结合井场、平台井站等周边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环保纠纷。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结合井场开钻前开展的地球物理勘探,优化钻井施工工艺,避免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渗、设置泥浆循环不落地系统、安装套管等措施,控制和减缓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

严格按国家相关规范开展相关废水的回注,加强对回注过程的监控。按相关要求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并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二次污染。油基岩屑、废矿物油、废催化剂、实验室废液及其容器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利用或处置。蒸发结晶工业盐、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净化厂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及滤膜等暂按危险废物管理,根据鉴定结果送相应单位利用或处置。水基钻井固废送相关单位资源化利用,清管废渣、废有机溶剂及其废过滤吸附介质等一般工业固废送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高度重视并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细化程序、明确责任,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钻井工程采取设置防井漏和井喷装置、井控装置、地面硫化氢检测报警仪、点火系统等措施,防范井漏和井喷失控等造成环境污染,并结合区域特点优化钻井时段,尽量减小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内输工程采取设置火气监测系统等各类风险事故预警设备、自动控制系统及切断阀等联锁保护装置、腐蚀监测系统、管道泄漏检测系统等措施,净化工程采取设置过程控制系统、火气系统(F&G系统)、放空系统、长明火和自动点火系统,以及防范腐蚀等措施,防范含硫化氢天然气泄漏事故等造成环境污染。按要求设置必要环境风险监控和应急处置设备,建立完备的监控体系及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测制度,设置社区报警系统、居民应急疏散通道及应急安置点,加强区域环境风险管理。

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相关要求,按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建立企业与政府、相关单位间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落实钻井前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定期应急培训和演练,发生事故时实施紧急撤离,及时切断事故污染源等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八)严格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跟踪监测。建立井场及净化厂周边植被和农作物长期跟踪监测机制,保证生物安全。根据各项环保措施效果及环境影响情况,及时优化完善环保措施。

三、报告书核定本项目废气主要排放口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量为:氮氧化物36.576t/a,削减来源于大竹县 (略) 核定减排量。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需在排污许可证核发时予以确认。在本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前,出让减排量企业的排污许可证须完成变更,区域削减措施须得到有效落实。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你公司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建设过程中须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本项目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在调试及投运后做到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充分了解各项环保措施效果及环境影响情况,及时进行整改、优化。

报告书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书,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 (略) 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宣汉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能源局, (略) 人民政府,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宣汉生态环境局,中国石 (略) (略) ,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 (略) , (略) 生态环境厅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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