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
2023年1月3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63.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吉林 (略) 年产50万吨盘扣式脚手架镀锌智能化改造项目 | (略) 铁东区重工路83号 | 吉林 (略) | (略) (略) | 对年产50万吨盘扣式脚手架项目部分工艺进行智能化改造,拟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改造30万吨生产线、二期改造20万吨生产线,改造后产能不变。对一期工程中已建成的15万吨生产线,拟利用现有一期厂房,利用原有装备,对酸洗、镀锌电动葫芦、镀锌地平车及钝化工艺进行升级改造。 | 1.室内施工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本次技改项目为常温钝化工艺,无生产废气产生。 2.施工期无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生产车间卫生间中,经排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技改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3.落实噪声污染治理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排放限值。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钝化液定期补充不外排。废盛装桶及钝化槽渣等危险废物利用现有危废间分区暂存,废盛装桶定期由厂家回收,钝化槽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5.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实施分区防渗,钝化槽材采用双层结构,同时确保围堰、事故池及其他防泄漏、防渗等设备设施符合要求并正常使用。调整制定和落实地下水、土壤监控体系,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水、废气、土壤及噪声和厂区附近环境空气、土壤、地表(下)水环境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6.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改造前后产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厂区布局均不变化,运营生产期间,应严格落实本意见和《关于吉林 (略) 年产 50 万吨盘扣式脚手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四环审字〔2021〕4 号)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的相关意见,执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优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与环境监测方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63.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吉林 (略) 年产50万吨盘扣式脚手架镀锌智能化改造项目 | (略) 铁东区重工路83号 | 吉林 (略) | (略) (略) | 对年产50万吨盘扣式脚手架项目部分工艺进行智能化改造,拟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改造30万吨生产线、二期改造20万吨生产线,改造后产能不变。对一期工程中已建成的15万吨生产线,拟利用现有一期厂房,利用原有装备,对酸洗、镀锌电动葫芦、镀锌地平车及钝化工艺进行升级改造。 | 1.室内施工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本次技改项目为常温钝化工艺,无生产废气产生。 2.施工期无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生产车间卫生间中,经排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技改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3.落实噪声污染治理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排放限值。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钝化液定期补充不外排。废盛装桶及钝化槽渣等危险废物利用现有危废间分区暂存,废盛装桶定期由厂家回收,钝化槽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5.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实施分区防渗,钝化槽材采用双层结构,同时确保围堰、事故池及其他防泄漏、防渗等设备设施符合要求并正常使用。调整制定和落实地下水、土壤监控体系,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水、废气、土壤及噪声和厂区附近环境空气、土壤、地表(下)水环境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6.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改造前后产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厂区布局均不变化,运营生产期间,应严格落实本意见和《关于吉林 (略) 年产 50 万吨盘扣式脚手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四环审字〔2021〕4 号)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的相关意见,执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优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与环境监测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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