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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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河北区昆纬路3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略) 分院项目

(略) (略) 分院

(略) 河北区江都路220号

众信汇达(天津) (略)

(略) (略) 分 (略) 河北区江都路220号,是1986年成立的一所综合性 (略) ,总投资982万元人民币。医院建筑面积18111.3m2,主要建有1栋2层的门诊楼、1 (略) 部、1栋1层的综合楼及1栋1层的配套设施楼。医院主要设有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口腔科、儿科、骨科、职业病查体等科室。医院现有床位数为350张,员工568人,门诊量为630人/天。医院不设洗衣房、煎药房、肿瘤科、传染病科室等,口腔科无含汞废水产生、医学检验科无洗相废水产生,医院辐射诊疗设备单独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医院年运营365天,门诊服务8:00至17:00,住院服务24小时值守。医院已建成运行多年,2020年申报排污许可证过程中河北区生态环境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津河北环许改字【2020】002 号),要求完善环评手续,现补办环评手续。

医院给水、 (略) 政管网,纯水由1套10t/d的纯水设备采用“双级反渗透”工艺制备、软水由1套18m3/h的软水设备采用“离子交换树脂工艺”制备,废水经1套350t/d的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医院冬季供暖由3台(2用1备)0.864t/h的燃气锅炉提供、淋浴热水由1台0.41t/h的燃气锅炉提供,夏季制冷使用空调。医院综合楼内设置1处食堂。医院医疗器械采用高压蒸汽消毒,医疗废物、病房及手术室采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废水采用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污泥、栅渣采用次氯酸钠消毒。

医院环保投资89万元,占总投资的9.06%,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固体废物收集暂存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施工期:

本项目已建成,不涉及土建。

运营期:

废气:医院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气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异味、核酸检测实验室废气。医院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经1根42m高排气筒P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综合楼屋顶排气筒P2排放;污水处理站位于密闭污水处理间内,产生的异味气体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医院核酸检测过程产生的气溶胶经实验室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无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结论,排气筒P1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限值要求;排气筒P2排放的油烟浓度可以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H2S、NH3、臭气浓度、*烷最高体积百分数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要求,厂界处H2S、NH3及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

废水:医院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器械消毒废水、检测及手术废水、纯水制备排浓水、锅炉排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共同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消毒(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工艺处理后, (略) 废水总排口排放。根据报告表结论,出水pH、SS、CODcr、BOD5、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总余氯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SS、CODcr、BOD5排放负荷满足最高允许排放负荷要求;氨氮、总氮、总磷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经管网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医院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鼓风机、废气治理风机及中央空调室外机等。室内设备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室外设备经设置减振垫等措施后,西、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4类标准限值要求;对环保目标衡山里、汇森中学、秀山花园的噪声影响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对天津聋人学校、秀山里、衡山里居委会、 (略) 场监管所的噪声影响值满足4a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医院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料和废滤膜、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等。其中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属危险废物,经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料和废滤膜、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滤料和废滤膜由厂家定期更换清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

——

**日——**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河北区昆纬路3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略) 分院项目

(略) (略) 分院

(略) 河北区江都路220号

众信汇达(天津) (略)

(略) (略) 分 (略) 河北区江都路220号,是1986年成立的一所综合性 (略) ,总投资982万元人民币。医院建筑面积18111.3m2,主要建有1栋2层的门诊楼、1 (略) 部、1栋1层的综合楼及1栋1层的配套设施楼。医院主要设有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口腔科、儿科、骨科、职业病查体等科室。医院现有床位数为350张,员工568人,门诊量为630人/天。医院不设洗衣房、煎药房、肿瘤科、传染病科室等,口腔科无含汞废水产生、医学检验科无洗相废水产生,医院辐射诊疗设备单独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医院年运营365天,门诊服务8:00至17:00,住院服务24小时值守。医院已建成运行多年,2020年申报排污许可证过程中河北区生态环境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津河北环许改字【2020】002 号),要求完善环评手续,现补办环评手续。

医院给水、 (略) 政管网,纯水由1套10t/d的纯水设备采用“双级反渗透”工艺制备、软水由1套18m3/h的软水设备采用“离子交换树脂工艺”制备,废水经1套350t/d的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医院冬季供暖由3台(2用1备)0.864t/h的燃气锅炉提供、淋浴热水由1台0.41t/h的燃气锅炉提供,夏季制冷使用空调。医院综合楼内设置1处食堂。医院医疗器械采用高压蒸汽消毒,医疗废物、病房及手术室采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废水采用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污泥、栅渣采用次氯酸钠消毒。

医院环保投资89万元,占总投资的9.06%,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固体废物收集暂存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施工期:

本项目已建成,不涉及土建。

运营期:

废气:医院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气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异味、核酸检测实验室废气。医院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经1根42m高排气筒P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综合楼屋顶排气筒P2排放;污水处理站位于密闭污水处理间内,产生的异味气体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医院核酸检测过程产生的气溶胶经实验室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无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结论,排气筒P1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限值要求;排气筒P2排放的油烟浓度可以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H2S、NH3、臭气浓度、*烷最高体积百分数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要求,厂界处H2S、NH3及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

废水:医院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器械消毒废水、检测及手术废水、纯水制备排浓水、锅炉排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共同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消毒(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工艺处理后, (略) 废水总排口排放。根据报告表结论,出水pH、SS、CODcr、BOD5、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总余氯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SS、CODcr、BOD5排放负荷满足最高允许排放负荷要求;氨氮、总氮、总磷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经管网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医院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鼓风机、废气治理风机及中央空调室外机等。室内设备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室外设备经设置减振垫等措施后,西、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4类标准限值要求;对环保目标衡山里、汇森中学、秀山花园的噪声影响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对天津聋人学校、秀山里、衡山里居委会、 (略) 场监管所的噪声影响值满足4a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医院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料和废滤膜、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等。其中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属危险废物,经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料和废滤膜、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滤料和废滤膜由厂家定期更换清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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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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