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化学镀镍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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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化学镀镍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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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环准*号重庆国东 (略) :你公司报送的新建化学镀镍生产线项目项目编码:2012-*-04-0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XA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6号厂房3楼部分车间总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新建1条化学镍自动滚镀生产线,配套建设化学品仓库酸雾净化塔等辅助储运环保工程,年表面处理面积2.4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前处理废水化学镍废水混排废水等分类收集后分别进入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污水处理厂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废水60%经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电镀生产线,剩余40%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新胜溪,汇入苦水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022年12月31日前按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总镍等第一类污染物排放 (略) 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其它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执行。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整体围闭,酸洗槽化学镀镍槽采取双侧槽边抽风顶部抽风收集酸雾。酸雾经三级循环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要求。强化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项目酸雾净化塔应设置专用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项目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 (略) 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建设此类环境保护目标。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倒槽废渣液退镀废液槽液过滤机产生的废滤芯化学品废包装物废拖把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不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弃包装物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或定期交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整个生产车间包括化学品仓库电镀生产线区域污水管网研磨房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生产线各槽罐架空设置,并设置接水托盘和围堰。设置物料泄漏收集系统事故水收集系统等。车间地面清洁尽量采用拖把,杜绝地面冲洗。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相关设计规范对车间进行设计和建设。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依托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的事故池及事故废水收集管网系统,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出现故障时,该项目应服从统一安排调度,按要求减产停产,确保无事故废水外排。车间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和物资。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七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689吨/年,氨氮0.011吨/年。项目总量指标按照相关要求获取。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六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9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重庆 (略)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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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环准*号重庆国东 (略) :你公司报送的新建化学镀镍生产线项目项目编码:2012-*-04-0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XA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6号厂房3楼部分车间总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新建1条化学镍自动滚镀生产线,配套建设化学品仓库酸雾净化塔等辅助储运环保工程,年表面处理面积2.4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前处理废水化学镍废水混排废水等分类收集后分别进入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污水处理厂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废水60%经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电镀生产线,剩余40%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新胜溪,汇入苦水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022年12月31日前按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总镍等第一类污染物排放 (略) 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其它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执行。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整体围闭,酸洗槽化学镀镍槽采取双侧槽边抽风顶部抽风收集酸雾。酸雾经三级循环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要求。强化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项目酸雾净化塔应设置专用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项目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 (略) 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建设此类环境保护目标。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倒槽废渣液退镀废液槽液过滤机产生的废滤芯化学品废包装物废拖把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不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弃包装物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或定期交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整个生产车间包括化学品仓库电镀生产线区域污水管网研磨房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生产线各槽罐架空设置,并设置接水托盘和围堰。设置物料泄漏收集系统事故水收集系统等。车间地面清洁尽量采用拖把,杜绝地面冲洗。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相关设计规范对车间进行设计和建设。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依托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的事故池及事故废水收集管网系统,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出现故障时,该项目应服从统一安排调度,按要求减产停产,确保无事故废水外排。车间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和物资。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七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689吨/年,氨氮0.011吨/年。项目总量指标按照相关要求获取。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六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9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重庆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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