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金骏供热有限公司梅厂供热站锅炉煤改燃项目环境影响...
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金骏供热有限公司梅厂供热站锅炉煤改燃项目环境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梅厂供热站锅炉煤改燃项目 | (略) (略) | (略) 武清区梅厂镇梅厂小学西侧 | 世纪鑫海(天津) (略) | (略) (略) 梅厂供热 (略) 武清区梅厂镇梅厂小学西侧,主营业务:城市集中供热、供热配套服务、供热项目建设管理。本项目投资1742万元,依托现有锅炉房及软水制备系统,购置安装7台5t/h的燃气热水锅炉及88台燃气空气源吸收式热泵。采暖期7台5t/h的燃气热水锅炉及88台燃气空气源吸收式热泵同时运行。现燃煤锅炉供热面积约40万m2,用热需求为22MW。供热范围为:馨梅福苑还迁区95栋、福源公寓老旧小区18栋、蓝湖郡小区19栋、福源底商41栋、梅厂幼儿园、梅厂小学、梅厂中学、梅厂综合执法、天津农村 (略) 等。本项目建成后供热面积和供热范围不变。 | 1.废气 施工期:无废气产生。 运营期:本项目拆除现有除尘、脱硝、脱硫装置,本次新增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气废气经锅炉内置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31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燃气空气源吸收式热泵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施工期:无废水产生。 运营期: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依托现有软水制备系统。锅炉排浓水先排入室外排污降温池,冷却后再经管道与离子交换树脂反冲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天津 (略) 第一分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施工期:无噪声产生。 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音、隔声处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运营期: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 无 | 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梅厂供热站锅炉煤改燃项目 | (略) (略) | (略) 武清区梅厂镇梅厂小学西侧 | 世纪鑫海(天津) (略) | (略) (略) 梅厂供热 (略) 武清区梅厂镇梅厂小学西侧,主营业务:城市集中供热、供热配套服务、供热项目建设管理。本项目投资1742万元,依托现有锅炉房及软水制备系统,购置安装7台5t/h的燃气热水锅炉及88台燃气空气源吸收式热泵。采暖期7台5t/h的燃气热水锅炉及88台燃气空气源吸收式热泵同时运行。现燃煤锅炉供热面积约40万m2,用热需求为22MW。供热范围为:馨梅福苑还迁区95栋、福源公寓老旧小区18栋、蓝湖郡小区19栋、福源底商41栋、梅厂幼儿园、梅厂小学、梅厂中学、梅厂综合执法、天津农村 (略) 等。本项目建成后供热面积和供热范围不变。 | 1.废气 施工期:无废气产生。 运营期:本项目拆除现有除尘、脱硝、脱硫装置,本次新增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气废气经锅炉内置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31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燃气空气源吸收式热泵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施工期:无废水产生。 运营期: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依托现有软水制备系统。锅炉排浓水先排入室外排污降温池,冷却后再经管道与离子交换树脂反冲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天津 (略) 第一分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施工期:无噪声产生。 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音、隔声处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运营期: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 无 | 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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