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梭鱼湾施工区域污染土修复治理项目(二期)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梭鱼湾施工区域污染土修复治理项目(二期)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2022年1月,北京高能时代 (略) 进场开展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梭鱼湾施工区域污染土修复治理项目(站后区间及其附属三角区)污染土壤治理工作,地块修复以土壤异位修复为主,包括常温解析、土壤淋洗、固化稳定化、化学氧化、阻隔填埋5种修复方式。本次地块修复范围是对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梭鱼湾施工区域(站后区间及其附属三角区)区域内的污染土壤进行治理。实际清挖方量*m3,实际接收方量*m3,实际修复方量*m3。常温解吸修复污染土壤方量为71373m3(其中单一VOCs污染土壤方量2902m3,重金属和VOCs复合污染土壤3745m3,VOCs和SVOCs复合污染土壤678m3,重金属、VOCs和SVOCs复合污染土壤64048m3),淋洗修复污染土壤方量为*m3(其中单一重金属污染土壤方量22064m3,SVOCs污染土壤方量17053m3,重金属+VOCs污染土壤方量3745m3,重金属+SVOCs污染土壤方量85868m3,VOCs+SVOCs污染土壤方量678m3,重金属+VOCs+SVOCs污染土壤方量64048m3)。淋洗后粒径≥0.075mm的颗粒(砾石和砂砾)排渣*m3(含6118m3大石块),产生粒径<0.075mm的泥饼65369m3,化学氧化泥饼65369m3,固化/稳定化泥饼65369m3,外运阻隔填埋泥饼65369m3,常温解吸修复 单一VOCs污染土壤排渣2902m3(含99m3大石块)。固化/稳定化修复低于清挖目标值土壤(砷≤80mg/kg)7583m3。
本项目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和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到位,未发生二次污染或污染扩散的情况,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施工期间未收到有关该项目的公众环保投诉。
辽宁绿 (略) 委托大连民康安环职业 (略) 于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12月13日期间,对清理后的站后区间及其附属三角区基坑和修复后的土壤以及潜在二次污染区域进行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共计采集796个土壤样品,24个地下水样品。
本项目修复工程效果评估结论详述如下:
(1)基坑清挖效果评估
根据大连民康安环职业 (略) 检测报告中出具的检测结果表明,16项污染物指标均满足清挖目标值,基坑清挖达到预期效果。
(2)修复后的土壤污染物指标效果评估
根据大连民康安环职业 (略) 检测报告中出具的检测结果表明,修复后的土壤中各污染物指标均可满足修复目标值。因此可判定本项目污染物指标达到土壤异位修复效果评估要求。
(3)潜在二次污染区域评估
本项目土壤修复二次污染区域在工程实施前和工程结束后分别进行土壤样品的采集,采样数量为102个,检测结果表明,砷、C10-C40、苯并(a)芘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根据2017年《大化集团搬迁及周边改造项目污染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在本项目实施前这几种污染物均超标,通过数据对比可知,本工程的实施未对项目周边土壤造成不良影响。
(4)地下水检测结果评估
本工程实施前,根据《大化集团搬迁及周边改造项目污染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本工程实施前,项目周边地下水中pH、氨氮以及重金属锑和砷均超标,本工程实施后pH、重金属锑和砷均达标,由于无法找到同一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对比,故仅对本项目布设的6口地下水监测井的监测数据进行项目实施前后的对比,通过数据对比可知,本工程的实施未对项目周边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
效果评估结果表明,基坑清挖和土壤异位修复各污染物指标已达到修复技术方案的既定要求,项目地块整体修复效果评估结果达标。基坑清挖和土壤异位修复各污染物指标已达到修复技术方案的既定要求,项目地块整体修复效果评估结果达标。
2022年1月,北京高能时代 (略) 进场开展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梭鱼湾施工区域污染土修复治理项目(站后区间及其附属三角区)污染土壤治理工作,地块修复以土壤异位修复为主,包括常温解析、土壤淋洗、固化稳定化、化学氧化、阻隔填埋5种修复方式。本次地块修复范围是对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梭鱼湾施工区域(站后区间及其附属三角区)区域内的污染土壤进行治理。实际清挖方量*m3,实际接收方量*m3,实际修复方量*m3。常温解吸修复污染土壤方量为71373m3(其中单一VOCs污染土壤方量2902m3,重金属和VOCs复合污染土壤3745m3,VOCs和SVOCs复合污染土壤678m3,重金属、VOCs和SVOCs复合污染土壤64048m3),淋洗修复污染土壤方量为*m3(其中单一重金属污染土壤方量22064m3,SVOCs污染土壤方量17053m3,重金属+VOCs污染土壤方量3745m3,重金属+SVOCs污染土壤方量85868m3,VOCs+SVOCs污染土壤方量678m3,重金属+VOCs+SVOCs污染土壤方量64048m3)。淋洗后粒径≥0.075mm的颗粒(砾石和砂砾)排渣*m3(含6118m3大石块),产生粒径<0.075mm的泥饼65369m3,化学氧化泥饼65369m3,固化/稳定化泥饼65369m3,外运阻隔填埋泥饼65369m3,常温解吸修复 单一VOCs污染土壤排渣2902m3(含99m3大石块)。固化/稳定化修复低于清挖目标值土壤(砷≤80mg/kg)7583m3。
本项目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和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到位,未发生二次污染或污染扩散的情况,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施工期间未收到有关该项目的公众环保投诉。
辽宁绿 (略) 委托大连民康安环职业 (略) 于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12月13日期间,对清理后的站后区间及其附属三角区基坑和修复后的土壤以及潜在二次污染区域进行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共计采集796个土壤样品,24个地下水样品。
本项目修复工程效果评估结论详述如下:
(1)基坑清挖效果评估
根据大连民康安环职业 (略) 检测报告中出具的检测结果表明,16项污染物指标均满足清挖目标值,基坑清挖达到预期效果。
(2)修复后的土壤污染物指标效果评估
根据大连民康安环职业 (略) 检测报告中出具的检测结果表明,修复后的土壤中各污染物指标均可满足修复目标值。因此可判定本项目污染物指标达到土壤异位修复效果评估要求。
(3)潜在二次污染区域评估
本项目土壤修复二次污染区域在工程实施前和工程结束后分别进行土壤样品的采集,采样数量为102个,检测结果表明,砷、C10-C40、苯并(a)芘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根据2017年《大化集团搬迁及周边改造项目污染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在本项目实施前这几种污染物均超标,通过数据对比可知,本工程的实施未对项目周边土壤造成不良影响。
(4)地下水检测结果评估
本工程实施前,根据《大化集团搬迁及周边改造项目污染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本工程实施前,项目周边地下水中pH、氨氮以及重金属锑和砷均超标,本工程实施后pH、重金属锑和砷均达标,由于无法找到同一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对比,故仅对本项目布设的6口地下水监测井的监测数据进行项目实施前后的对比,通过数据对比可知,本工程的实施未对项目周边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
效果评估结果表明,基坑清挖和土壤异位修复各污染物指标已达到修复技术方案的既定要求,项目地块整体修复效果评估结果达标。基坑清挖和土壤异位修复各污染物指标已达到修复技术方案的既定要求,项目地块整体修复效果评估结果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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