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一标)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一标)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一标)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发改审批〔2022〕189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一标)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昌县 (略) :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一标)初步设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组织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实施广昌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一标)(项目代码:2210-*-04-01-*)。
项目单位为广昌县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广昌县县域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大数据计算平台底座:大数据计算平台系统架构(包括基础层、计算层、服务层、应用层),数据集成,运维平台,数据处理,安全能力等;2、数据接入:含接入数据源,数据接入模式,数据接入分析功能;3、数据处理:含结构化数据提取、数据清洗、数据关联、数据比对、数据分发、数据标准化;4、数据治理:含数据资产、数据标准、数据质量、数据安全、元数据、数据生命周期等管理的相关政策、组织、流程和工具;5、数据组织:根据大数据使用目的分类建库的要求,对数据资源形成标准统一、流程规范组织方案,并满足各业务部门业务专题数据落地建库需求;6、数据服务:各个系统以发布、订阅服务API的形式相互开放,并对服务API进行统一管理和组织,围绕API互动,实现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合作伙伴或者第三方开发者之间业务能力的融合、重塑和创新;7、数据中心门户:通过数据归集、数据治理、数据服务以及数据分析等方面展示数据中心建设成果以及数据中心运行情况,集成数据中心所建系统,实现各应用系统的统一登录、统一认证,实现多系统间协作应用服务以及提供申请数据等服务,从而提升工作效率。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0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160.9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债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六、请广昌县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七、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广昌县发改委
2022年12月30日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一标)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发改审批〔2022〕189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一标)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昌县 (略) :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一标)初步设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组织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实施广昌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一标)(项目代码:2210-*-04-01-*)。
项目单位为广昌县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广昌县县域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大数据计算平台底座:大数据计算平台系统架构(包括基础层、计算层、服务层、应用层),数据集成,运维平台,数据处理,安全能力等;2、数据接入:含接入数据源,数据接入模式,数据接入分析功能;3、数据处理:含结构化数据提取、数据清洗、数据关联、数据比对、数据分发、数据标准化;4、数据治理:含数据资产、数据标准、数据质量、数据安全、元数据、数据生命周期等管理的相关政策、组织、流程和工具;5、数据组织:根据大数据使用目的分类建库的要求,对数据资源形成标准统一、流程规范组织方案,并满足各业务部门业务专题数据落地建库需求;6、数据服务:各个系统以发布、订阅服务API的形式相互开放,并对服务API进行统一管理和组织,围绕API互动,实现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合作伙伴或者第三方开发者之间业务能力的融合、重塑和创新;7、数据中心门户:通过数据归集、数据治理、数据服务以及数据分析等方面展示数据中心建设成果以及数据中心运行情况,集成数据中心所建系统,实现各应用系统的统一登录、统一认证,实现多系统间协作应用服务以及提供申请数据等服务,从而提升工作效率。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0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160.9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债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六、请广昌县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七、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广昌县发改委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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